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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511-06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答复

  彭海员、杨建勇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医保支持中医发展的建议》的第32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红医保〔2016〕18号文件关于理疗项目每日最多支付3个子项及大部分子项限支2个计价单位规定的限制。激励中医医院在慢病、康复、治未病等方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简便廉验作用,让医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率,惠及更多老百姓”的建议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将严格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22〕66号)精神,及时修订完善中医中药政策,针对《红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医疗审核工作有关问题适用的通知》(红医保〔2016〕18号)中医疗机构反映多、不适用当前中医药发展的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把和云医保〔2022〕66号文件规定相冲突的部分予以废止。同时,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将中医服务项目的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及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中医诊疗费用和服务项目数占住院总费用及诊疗项目数的比例不作限制。

  二、关于“将州内公立中医医院的医保DGR支付等级适当提高1-2个级别,适当提高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的建议

  关于“将州内公立中医医院的医保DGR支付等级适当提高1-2个级别”的建议,从2018年红河州正式开展DGR支付以来,不定期对州内公立中医医院开展支付等级提级,目前已有1家公立中医医院进行过提级,下一步将结合中医院情况逐步开展提级。关于“适当提高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的建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符合中医药特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中医病种的发展,积极探索中医药特色病种(组)在DRG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目前,红河州在全省率先将中医项目纳入DRGs付费项目,明确“腰椎间盘突出症”等10个病种试行按疗效价值付费纳入DRGs付费方式改革。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与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协商研究更适宜中医发展的医保付费方式。

  三、关于“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探索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同时,建议进一步优化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建议

  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22〕66号)中,已经明确“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要“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红河州将严格执行省级文件要求,开展好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但当前省级还未出台详细的指导实施细则,待省级政策出台后及时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建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认真开展了问题排查,出现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不够科学的问题主要是新系统刚上线时省级的智能审核规则与当地实际情况有个相互匹配的适应期。今年1月份以来,智慧医保中各项智能审核规则已经逐步规范,从原来的253项调整成现在的182项。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孙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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