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502-0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桂腾书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产业振兴乡村的建议》的第27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振兴必须重点抓好一村一产业,一户一项目的落实工作
近年来,红河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关要求,以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为主线,聚焦主导产业发展、聚焦组织化程度提升、聚焦绿色食品牌打造,积极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省级和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前,红河州已有4个乡镇和6个行政村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其中:蒙自市新安所镇被认定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石屏县龙朋镇甸中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还有26个乡镇,302个村纳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目录制管理;30个乡镇,431个行政村纳入州级“一村一品”目录制管理。
下一步,红河州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的部署和安排,一是大力发展红河州优势特色种养业,二是依托种养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三是发展面向城乡居民的乡村服务业,四是依托红河州农业农村资源发展新业态、新产业,五是利用农村劳动力发展就业带动力强的富民产业。
二、关于逐渐淡化劳务输出做法,立足本土创业发展致富
红河州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创建,加快构建以“水果、蔬菜、花卉、优质稻谷、规模养殖、中药材”等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挥北部坝区规模农业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南部山区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全力实施高端稻谷、干热河谷、高端果蔬、高端云花等“五个基地”建设。
一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力军,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季节性用工等方式,带动农民就业增收,通过订单收购、资产入股等方式,带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红河州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要求,内培外引并重,加大力度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红河州已培育州级以上(含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99户,其中,有国家级3户,省级103户,为农户就地就近就业提供就业岗位6万多个。二是培育人才。聚焦粮食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1年以来,起草印发了《红河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以农牧企业骨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为主要培训对象,聚焦产业需求,认真遴选学员,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训相结合,分层分类分模块开展培训。红河州累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47期2411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234人,专业技能型1072人,社会服务型105人。聚焦人才振兴,开展“乡村振兴领头雁”培训。组织211人参训,完成15个模板100个课程的学习,获得结业证书。领头雁学员们示范带动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相关产业或就近就地就业。三是“双绑”利益联结。目前,红河州共有1673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企业488个、合作社1158个、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26个),实现红河州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9.55万户86.58万人脱贫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确保户均都有一个以上增收产业,切实巩固脱贫成果。红河州“双绑”的企业376个、合作社963个,绑定脱贫户19.46万户86.22万人,覆盖率99.57%。
感谢你对红河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