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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56-5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人资环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村人力资源匮乏问题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的第18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乡村人才培育步伐”建议的办理情况

  红河州始终致力于乡村人才培育,着力在培养和使用上下功夫,激发乡村人才活力,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州级建立了州委统一领导、州委组织部指导、州委农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各部门各负其责抓乡村人才培养的工作格局。二是回引农村“领头雁”。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注重发挥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持续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扎实开展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行动,红河州累计回引1034名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和村组干部队伍中。三是育强创业带头人。全面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创业带动就业,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今年以来,红河州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599人,发放贷款4.59亿元,带动就业7622人,有力推动了人才“上山下乡”。四是育强职业农民。全面落实“技能云南能”工作部署,抓实“十个一批”和“六个专项”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171人,2635人取得相关证书,其中职业资格证59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903人、专项能力证书50人、合格证书623人。坚持“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导向,围绕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队伍目标,扎实开展保育式职业农民培训,2016至2021年,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2096万元,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育1.1万人,红河州高素质农民总数达2万人。

  二、关于“改革完善农技推广体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红河州不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带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政校合作。州农业农村局与红河学院达成了平台打造、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将依托红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围绕红河优势产业,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打造多层次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同时,围绕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中药材、畜禽养殖、茶叶、橡胶等重点产业,组建红河州农业现代化重点产业专家组,把红河学院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州农业学院等院校一批专业能力较强的专家教授纳入专家组成员,指导推动红河州农业现代化发展。二是强化科技推广。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员面向企业、乡村、农民开展科技服务和结对帮扶,今年红河州获批云南省科技特派员125人、科技部“三区”人才103人,目前红河州已培育云南省科技特派员355人,屏边县荔枝产业科技特派团、河口县优势水果科技特派团、泸西县蔬菜产业科技特派团获省级认定。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育,2021年以来选送18名科技人才,免费到云南省农业大学参加优质地方鸡养殖、生猪健康养殖、肉牛肉羊养殖等方面理论和实用技术培训。

  三、关于“着力改变农业发展模式”建议的办理情况

  红河州积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努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目前,红河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110.7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10.6%,其中流转入农户47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1.5万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10.9万亩、流转入企业34.8万亩、流转入其他主体16.5万亩,形成了土地向产业园区集中、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的良好态势,提高了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土地抛荒整治。全面开展耕地撂荒摸底调查,受设施条件差、外出打工或家中无劳力、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村庄搬迁、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原因,红河州耕地撂荒0.56万亩。目前,州农业农村已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撂荒地统筹利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指导各县市全面加强撂荒地统筹利用,强化了耕地保护。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活力。红河州已确认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032.1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0.8万本,颁证率达98.7%,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3215个村组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72.2万人,有力保证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权益,加速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形成。

  四、关于“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收”建议的办理情况

  红河州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低收入脱贫人口实施两年专项行动,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在抓实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相关工作的同时,围绕本建议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惠农政策促增收。今年以来,红河州共争取中央、省、州各级财政支农资金27.22亿元,覆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业保险费补贴等惠农富农强农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险种涉及玉米、水稻、马铃薯、能繁母猪等12个,今年来共完成种植险投保面积4.47万亩、养殖险投保数量9.54万头,累计赔付金额616.67万元,受益农户达1.2万户次,有力保障了农民稳定增收。二是做强乡村产业促增收。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红河州禽蛋、水果产量居全省第1,蔬菜产量、肉类总产、生猪出栏、家禽出栏均居全省第2,牛奶产量、肉牛出栏、肉羊出栏分别居全省第3、第4、第5,农民种养收益持续提高。强化利益联结,红河州共有1688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实现了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9.5万户86.6万脱贫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双绑”后经营主体带动合作社盈利1.73亿元,农户获得订单收入13.26亿元、土地流转租金收入9009.44万元。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红河州13县市实现电商示范项目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13.31亿元,直播营销带动农户参与2066人,实现交易额1984.2万元,有力带动农民增收。积极发展乡村旅游,7个村已先后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021年红河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367家、从业人员6334人,其中带动农民从业并实现增收4290人。三是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促增收。实施高原特色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对绿色有机认证、名品名牌创建、龙头企业认定进行专项奖补,今年已落实2021年度申报奖补资金3150万元,获得奖补的主体通过“双绑”机制带动了农民增收。落实中央和省委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并在全省率先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末红河州涉农贷款余额1197.47亿元,较年初增加136.56亿元,增长12.77%,财政和金融的双重保障,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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