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49-7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阮梅涛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红河州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第8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技工院校发展和培训体系建设的基本状况
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战略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保障,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整合优化办学资源,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州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职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办学理念及办学模式不断创新,品牌专业建设成效明显,育人质量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红河州现有技工学校3所,技工院校分院、办学点5个,教职工994人,专任教师887人,在校生13753人;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41所。从技工学校到技师学院、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的技工教育体系基本构建。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推进红河州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0号)精神,2019年4月州政府办制定下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9〕15号),推进红河州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逐步形成红河州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2021年9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文将红河州企业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民之源食品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云南省第一批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名单》,明确要求纳入储备库的企业要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校企协同育人、产学研合作、促进就业中发挥带动引领示范效应。根据省、州的有关要求,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与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框架协议,学院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合作对接,优化专业设置、师资培育、课程开发、实习实训等环节,推进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学校与企业协同发展。
州人社、教体部门强化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精神,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学生开展职业体验。一是开展学生职业体验活动。鼓励支持中职学校建设适合普通中学学生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的职业体验中心,对全州普通中学开放,促进普通中学生在职业体验中学习了解职业技能,形成良好的职业观,树立职业理想。二是以举办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为契机,组织中学生到职业院校观摩、体验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成果、校园文化、大师技艺等。
(二)关于“开发继续教育资源”的问题。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是实施终身教育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州人社、教育部门积极支持州内职业学校开发继续教育资源。一是贯通中高、专本衔接。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通过五年一贯制、参加“三校生”考试、国家和省级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等方式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二是全日制非全日制并举。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在职员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居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2021年底,全州技工院校有非全日制学生、企业新型学徒制学生1607人,职业培训学校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培训6.07万人次。
(三)关于“打通人才输送通道”的问题。州和县人社部门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人社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沟通对接,完善合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引导企业主动作为、提前介入,不断促进多角度、多渠道、多范围用工岗位的对接落地。鼓励和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学校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全州技工院校抓住机遇,通过校企业合作、产教融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打通人才输送通道。如:红河技师学院与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新模式,探索“订单式”培养,推行学徒制,校企双方根据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制订“订单”培养计划,实现学生就业与企业用工的有效对接。
(四)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正面宣传”的问题。近年来,红河州人社、教育等部门和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教育正面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导向,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技术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同时,通过印发资料、板报墙报、电视、报刊、网络、短息、微信、专题讲座、家访等方式,多渠道向初中、高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宣传国家、省州有关职业教育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就业创业典型等,让大家认识到职业教育是人人成才的教育,是富民强国的教育,让大家充分认识、理解、支持职业教育,为职业院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感谢您对红河州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杨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