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46-9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资委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彭海员、赵贵成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帮扶力度 促进州属国企转型升级的建议》的第100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州国资委和州金融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国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各项任务,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企转型升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红河州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针对国企债务负担重、债务违约风险高的实际,州国资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29个监管企业及二、三级公司开展了监管企业解困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着力从机制上、制度上、措施上、管理上破解企业转型纾困难题,下一步对国企转型升级将还会有进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你们建议的七条措施非常好,对我州企业转型升级将会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我们对7条建议措施已经做了一些工作。
一、做细做实国有经营资本预算。红河州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遵循统筹兼顾,适度集中;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完整独立,相互衔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和结构。以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为重点,兼顾其他项目支出,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建立健全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根据企业盈利等情况和国有资本收取政策测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州市县财政部门负责初审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审定后报请人大审查,人大批准后批复各一级企业。
二、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按照《红河州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改革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持续加大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经营性资产的清理力度,盘活全州产业资源,并将资源注入经营性资产,完成特许经营权申请,组建承担重大项目建设的专业SPV公司,围绕重大项目组建有施工资质的工程建设公司、材料供应公司等方式、手段,不断推进州属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充分缓释债务压力。如:红河产投集团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建设,通过和县市政府合作,融合了目前各类型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方法,设计出“ABO+社会投资人+EPC”模式,有效规避政府新增政府隐形债务,加快平台公司向产业投资型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州金融办主要从贯彻执行中央普惠金融政策入手,一是联动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和银保监局红河分局,督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通过续贷、缓还、减息等方式,持续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金融托举实体经济作用显著提升。截至2022年6月,全州新增贷款13.62亿元,较年初增长7.30%。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15.0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9亿元,同比增长33.75%,同比增速自2021年6 月份以来连续12个月保持全省第1,比年初增量在全省排名第2。二是积极引导州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降费让利。疫情以来,两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持续降低对小微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费率,累计减免担保费2581.92万元。三是督促州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开展业务,实现“增量扩面”。截至7月末,两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本年度新增担保业务26 笔,金额23,962.2万元。
四、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拓展融资渠道。一是持续加快企业实体化改革步伐,推进国企信用评级建设,提升资本市场对州属企业的认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二是推动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改革,通过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动态调整《红河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授权放权事项,层层松绑,深度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促进国有企业发展。三是持续加大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经营性资产的清理力度,形成拟注入国有企业的资产清单,将符合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求的各类资产标的物注入州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投融建管能力。四是创新融资方式,缓解还本付息压力。紧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导向,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精准做好融资项目储备、包装工作,大胆尝试金融创新产品,通过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方式适时调整融资结构,合理制定融资、发债计划,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升企业持续融资能力。五是拓宽担保渠道实现平稳过渡,做大融金集团,鼓励国有担保、再担保机构依法依规为国企提供市场化的融资担保服务,实现融资担保平稳过渡,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五、注重人才培育,着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州国资委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作为工作重心之一来抓,与州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通知》,督促各州属国有企业制定企业招聘员工制度,要求扩大选人用人范围,提升人力资源选拔素质和质量,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红河发展集团制定了《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产投集团制定了《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准备在条件成熟的下级企业开展聘请职业经理人工作。州委组织部在今年开展的选调生“一线墩苗壮骨”历练工作,选调3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红河发展集团、红河产投集团挂职锻炼。州国资委还从监管企业选择了4名员工到州国资委顶岗学习,下一步将参照其他州市的办法开展“双任职”工作,即选派人员到州属企业任职,同时由企业选派人员到州国资委挂职锻炼,选派人员原身份不变,扩大、提高选派人员的业务能力。各集团公司均制定了人才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和网络培训等方式,积极培养人才。
六、着力抓好国企造血功能提升。从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入手,推动融资平台回归企业属性,逐步成为主业突出、现金流稳定、营业能力强市场主体,着力提升国有企业造血能力。通过将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资源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企业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如:红河发展集团下辖的红河红家物业公司充分融合划入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相关资产资源,以打造州内一流新型餐饮服务行业龙头为目标,着力创建“红家”品牌,该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实行了实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充分参与市场化竞争,经过3年努力,稳步实现每年近500万的净利润,实现国有资产117.61%的保值增值率;红河发展集团下辖的红河晓龙科技公司自2008年成立来,坚持突出主责主业,基于所处行业特性,围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检测等开展业务,不盲目搞业务扩张,不盲目参与投资,在全国防控疫情背景下仍能稳收,2021年稳步实现净利润1223.16万元。
七、健全完善了考核国企机制。州国资委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围绕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目标,健全和完善了对州属监管企业考核的力度,州国资委印发了《红河州州属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试行)》《红河州州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红河州州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州管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红河州州属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试行)》《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监管考核制度,逐步完善了对州属国有企业的监管体制机制,州国资委每年根据州属集团公司的职责定位和当前主要承担工作任务,从企业的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下达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本年印发了《红河州国资委关于下达2022年度州属集团公司负责人经营目标的通知》,并根据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集团领导年薪。帮助指导州属国有企业在条件成熟的下属企业中试点开展股权、分红、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完善企业薪酬制度及重点岗位薪酬分配机制。督促各集团各级董事会与经理层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目标责任书,现两个集团签订率已达到100%。
国企问题,历来已久,非一日之功可解,我们已经完成了《关于红河州国资委监管企业转型纾困的调研报告》,计划制订《红河州国有企业2023--2025年发展计划及2030年远景目标规划》,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支持,力争在有效资产划入、特许经营权授予、公益性融资平台债务危机化解、造血功能提升四个方面有所突破,稳步实现债务风险软着陆,促进监管国企的健康发展。感谢你们对我州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