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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45-8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两污”治理力度 推动滇南中心城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的第17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高位推动,统筹规划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以来,红河州高度重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层层压实责任,为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突出规划引领。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坚持适用、实用的原则,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根据村庄特点、经济条件、地理特征,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规划编制,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目前,10828个村庄规划基本完成村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覆盖率为80%,红河州1198个行政村已按照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名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的标准配备了1239名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制定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部署及要求,红河州以“国之大者”的胸怀谋划推动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交账后,及时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明确了到 2025 年滇南中心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到的目标任务,特别是沿“三海五河”周边村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将持续完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80%以上,条件较好的乡镇力争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 60%、3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90%以上,条件较好的乡镇、村庄力争全覆盖。

  二、关于针对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村庄雨污分流

  红河州生态环境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将9687个自然村、1190个行政村的调查数据录入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并动态更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目前红河州生活污水治理率为33.53%、收集处理率为8.32%,其中:蒙自市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3.53%、收集处理率为12.94%,个旧市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1.77%、收集处理率为17.72%,开远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8.08%、收集处理率为19.19%。一是分类有序推进污水治理。优先治理异龙湖、两大水系和“三海五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技术试点,总结推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典型经验。对于城镇周边村庄,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实现城乡一体化处理;对地处偏远、居住分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取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探索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监测、巡查机制。二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以农户房前屋后、村内河塘沟渠、养殖场户周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尽快完成治理修复。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2023 年年底实现存量清零、动态随清。三是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进一步推动河湖“清四乱”整治范围向农村河湖延伸,推进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加强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对群众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有水坑塘加强综合治理,防止垃圾和污水排入,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

  三、关于加大科技投入,实现畜禽粪便和秸秆资源化利用

  近年来,红河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抓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严格落实畜禽禁养限养措施。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准入制管理,严格《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登记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联动执法、社会监督、考核奖惩等长效监管机制,严防禁养反弹,巩固禁养成果,确保禁养区内畜禽复养监管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财政资金7100万元,用于支持规模养殖场、有机肥厂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水平,有效控制养殖污染。2021年,蒙自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3.86%,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个旧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9.66%,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开远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13%,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三是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为重点,统筹推进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主动争取中央项目资金200万元,持续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为滇南中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蒙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6.49%,比2020年提高0.39%;个旧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9.36%,比2020年提高0.13%;开远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1.73%,比2020年提高0.19%。

  四、关于加大运维费用投入,实现长效管护机制

  近年来,红河州委、州政府汇民智、聚民生,把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抓牢抓实。一是逐步建立费用分担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管护。二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化拓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延伸。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确保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建立“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的多层次管护机制和“发现、上报、解决”机制,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对日处理能力 20 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分类探索管护模式,对城郊融合类村庄,探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引导由村集体组织开展管护;对大部分村庄,建立组织管理有序、农民主动参与的管护队伍。

  五、关于强化宣传教育,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红河州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人居环境”的要求,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要我建、要我改”向“我要建、我要改”转变。一是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帮带作用,实施建设美丽家园先锋行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整治好自家环境、维护好村庄公共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组织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有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提升群众主人翁意识。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避免政府大包大揽。鼓励发挥农村工匠和文艺爱好者作用,对村庄环境进行微改造、微提升。将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兑换等多种形式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切实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三是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移风易俗、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将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倾倒垃圾、清理畜禽粪污、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开展一系列垃圾分类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收家治家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深化文明村镇、卫生村镇创建。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各项措施,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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