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45-6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的第17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自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以来,红河州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高位推动促落实。一是成立了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各级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促进层层落实,为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州委农村工作会等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总体谋划,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红河州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大力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效。三是各级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开展现场推进会、学习交流会、工作调度会等方式,进一步促进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再提升、工作行动再强调、时间安排再部署,确保红河州农村环人居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一村一策”,因村施策
按照州委“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要求,红河州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员上阵、全域整治,各县市立足实际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突出短板,主动探索切合本土实际的典型做法。如,开远市农村环卫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运作取得突破,力争使全市农村都有自己的“物业公司”;弥勒市坚持党建引领下的特色乡村建设之路,创新金融模式助推乡村治理,探索垃圾收转运商业运行模式,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文旅产村融合助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石屏县“五小三公一体系”经验在红河州得到大力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推陈出新;屏边县以村庄风貌管控为抓手,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三、关于完善村庄规划,加大整治力度
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坚持适用、实用的原则,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根据村庄特点、经济条件、地理特征,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规划编制,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目前,10828个村庄规划基本完成村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覆盖率为80%,红河州1198个行政村已按照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名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的标准配备了1239名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实现了全覆盖。
四、关于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治理能力
近年来,红河州把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抓牢抓实,进一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确保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建立“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的多层次管护机制和“发现、上报、解决”机制,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对日处理能力 20 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分类探索管护模式,对城郊融合类村庄,探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引导由村集体组织开展管护;对大部分村庄,建立组织管理有序、农民主动参与的管护队伍。
五、关于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全力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专项债券资金政策支持方向,争取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开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两市各2000万元)。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争取2022年第一批次专债元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资金额度1.1亿元。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5个,总投资12860.57万元;完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9个,总投资37.17亿元,专债需求12.25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各项措施,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