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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45-1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赵睿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的第16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从“三年行动”到“五年行动”,从“整治”到“整治提升”,红河州各级各部门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当头炮”,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抓手,主动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担当作为,突出抓好“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和基层党建引领,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向面上推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较大提高,打造了一批美丽乡村,乡村“颜值”更高、人居环境更美。2020年和2021年全省考核中,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全省第一,各县市也在全省考评中取得较好成绩,石屏县、开远市先后在全省同类县考核排名第一,弥勒、泸西、屏边、个旧、蒙自、建水、河口等7个县市先后在全省同类县考核排名前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研究制定五年行动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五年行动方案精神,对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认真分析,谋划五年行动方案思路目标、主要措施,起草了《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分别两次征求13县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州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两次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会,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先后经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进行审议,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州委办、州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始终把小厕所作为大民生、大文明来抓,以更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一是扎实推进年度改厕任务。及时下达2022年农村卫生户厕改建任务4.2万座,自然村卫生公厕325座,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10637万元。坚持质量为先,加强督促指导,每月3次调度县市改厕情况,并通过开好群众会、组建技术队伍、开展技术培训等方式确保改厕质量。截至7月底,红河州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9763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172座,分别占2022年目标任务的47.03%和52.92%。红河州累计改建卫生公厕5616座,卫生户厕54.1万座,红河州卫生户厕覆盖率达63.3%。二是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州级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的通知》,全面排查红河州除县城建成区外的农村范围内所有现存公厕、户厕,州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全程指导,组织人员采取查阅户厕档案、现场查看等方式,深入镇区、村庄、农户,逐户逐座排查。截至7月底,红河州摸排发现问题户厕4039座(水冲厕3681座,旱厕358座),问题发生率0.58%,已整改3991座(水冲厕3638座,旱厕353座),整改率99%;发现问题公厕785座(水冲厕480座,旱厕305座),问题发生率5.24%,已整改747座(水冲厕451座,旱厕296座),整改率95%。三是健全媒体监督机制。州委督查室将红河州乡镇(街道)、村公厕清洁卫生问题整改情况列入督办事项,州农业农村局将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度考核评估重要内容。推动州县乡村四级通过网络发布和粘贴公示等方式全面公布省州县三级监督举报电话,红河州所有自然村组粘贴公告14614份,通过网络渠道发布信息1079条。健全媒体监督机制,联合红河电视台暗访2次,拍摄制作暗访曝光片2期,曝光10县市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各县市也积极行动,9个县市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监督暗访13次,其余县市多次组织开展实地督查检查。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统筹推进”原则,制定印发《红河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红河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化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引进公司出资建设生活垃圾热解气化设施并负责运营,由乡镇支付垃圾处理费用或公司仅建设处理设施等方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红河州计划建设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60个,目前共计竣工5个,在建34个。开远市村庄环卫市场化运作成效显著,蒙自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清运缴费制度,弥勒市积极推进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截至7月底,红河州建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37个,建成垃圾中转站42个,配置1吨以上垃圾车494辆,配置垃圾箱(房、桶)45722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到85.34%,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69.37%,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红河州2022年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红河州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下达2022年各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收集处理率任务目标。全面推进异龙湖、“三海”、红河、南盘江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的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收集村内污水,引入氧化塘(池)自然沉淀、循环治理。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动态对红河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监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1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入中央资金储备库,2021年2个项目均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2022年6个项目均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992.55万元支持。开远市小龙潭镇上城村、元阳县新街镇阿者科村等收集村内污水建设生态氧化塘治理污水,小投入取得大成效。目前红河州镇区建成污水管网484.24公里,污水终端处理设施57个,399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红河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49.1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3.45%。

  (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坚持“田园风光是乡村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是乡村最好的绿化”理念,大力推进“五小三公一体系”,村庄房前屋后公共区域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红河州村庄绿化覆盖率提升至44.49%。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管理作用,在红河州再一次开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红河州建立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的自然村覆盖率100%。推深做实村庄清洁行动,红河州1218个行政村全面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建立保洁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的自然村覆盖率100%,1至7月红河州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5.15万吨,清理村内水塘 2049个、村内沟渠4293.22公里,清除淤泥9003.18吨,清理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28.36 万吨,清理残垣断壁 2210 处,开展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累计3.03万场次,发动农民群众37.7万人次投工投劳。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完成省级安排红河“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13个示范乡镇、104个精品示范村的规划布点,13县市分别制定2022年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作创建实施方案,红河州共创建1135个美丽村庄。

  (六)规划引领绘乡村发展蓝图。坚持规划引领,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好回乡干部组、规划编制组、群众性组织、规划技术组等各支队伍的作用,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在13县(市)抓27个试点,红河州401个任务村均完成“1+5”村庄规划成果编制并进入规划成果入库环节,13县市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133个乡镇全部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每个行政村均至少配备1名的专管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重点做好规划引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完成年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有实实在在的变化。

  感谢你对红河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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