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37-9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提案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红河州砂石(含石灰岩)资源管理助力红河州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33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红河州是典型的矿业大州,处于滇中、滇东南、三江三大成矿带交汇地,矿产资源蕴藏丰富,是云南省金属矿产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具有矿种齐全、资源量大、分布面广但又相对集中、共伴生矿种多的特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是工业上用途广、用量大的工业岩石。常用于各种建筑用灰浆、各种类型的石灰、碎石、筑路时沥青配料等,城市建设、工业化进程、地方经济发展都直接与砂石类矿产相关。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矿产红河州域内均有分布。“十三五”期间,随着红河州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五网建设的全面建设,砂石土矿等资源行业备受关注。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属县市级管理权限,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砂岩、建筑用天然石英砂、砖瓦用天然石英砂、砖瓦用黏土、砖瓦用页岩共6种。
截至2022年7月,红河州共有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含石灰岩)矿采矿权192个,其中个旧市30个,蒙自市17个,开远市22个,弥勒市28个,建水县31个,石屏县18个,泸西县16个,元阳县4个,屏边县6个,金平县3个,河口县12个,红河县1个,绿春县4个。2021年全州砂石(含石灰岩)矿产资源产量:水泥用灰岩矿450.5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431.7万吨,建筑用砂矿45.96万吨。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按“政府主导、统一部署、权力整合、强强联手、合力推进”的原则,开展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红河州政府高度重视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2016年州政府办印发《红河州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行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40号),建立了以县市政府为主体,以国土、公安、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住建等部门参与的“打非治违”部门联动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的决策部署,我局制定了“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形成了全州自然资源系统专项行动工作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员齐动的工作局面。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确保执法效能。2020年以来,全系统开展矿山巡查5301次,出动车辆5878台/次,出动人员20620人/次,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560件,制止395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65件,结案111件,罚款222.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9.12万元、没收非法采出矿产品6183.82吨,关闭采矿点48处,拆除工棚257间,查封坑道459口,清理疏散非法从业人员45人,炸毁机械147台,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起,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二)对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砂石开采企业安装地磅秤,信息化监控设备,实施安全监控、产销量监控动态管理。州政府高度重视砂石矿山企业信息化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红河州砂石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的全方位监管,促进红河州砂石矿山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2019年7月由我局起草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砂石矿山企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县市政府为主体,积极推动辖区内砂石矿山企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屏边已建成砂石矿山企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弥勒、河口有部分砂石矿山企业自行安装了磅秤和监控系统。目前红河州已有58家砂石矿山企业安装了磅秤和监控系统(个旧6家、蒙自19家、开远14家、弥勒3家、建水8家,屏边5家、河口3家),49家已接入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个旧、弥勒、河口各有3家企业未接入系统)。
矿山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互联网与砂石矿山深度融合,加快了“数字经济”建设。
(三)从绿色低碳发展出发形成资源保护友好氛围。我局全力抓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持续推进做好城市通道和面山“五采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对全州120个城市和通道和面山“五采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跟踪督导,矿山生态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城市和通道和面山及“五采区”矿山组织修复90个,修复面积396.98公顷,投入资金9537.59万元。组加强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监管力度,督促矿业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红河州共有各类持证矿山456个,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5811.57万元,累计缴存土地复垦费用36728.66万元,累计投入矿山生态修复资金37568.06万元,累计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981.76公顷。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综合评估工作,构建部门联动机制,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林地植被恢复等方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探索推进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的矿山修复治理模式。
(四)从安全稳定角度促进行业与市场健康发展。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畅通国内大循环,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重点查处和纠正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通,对本地和外地、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歧视待遇、封闭小循环等错误做法,用刀刃向内的勇气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用政府的减法为市场做加法,力争在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区域和领域取得明显突破。2022年4月7日,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行为线索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等四类行为的线索排查。
三、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红河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生产总值逐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料,供需关系紧张。一是2015年全省启动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通过“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切实调整产业结构,规模较小、不规范开采、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矿山企业淘汰退出。二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林地等各类保护区与采矿权重叠情况较多,给砂石土矿采矿权的延续、新立、变更等带来了一定困难。三是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形势依然严峻。矿山业主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条件差,部分矿山企业对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够重视;非法盗采者大多采用“昼伏夜出”“你来我跑,你走我干”等办法对付执法人员,使打击非法盗采行为的成果不能得到有效巩固,打击力度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十四五”规划及各类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发展,对砂石土矿资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预计2025年矿石需求量将达到5000万吨/年。
(一)全面推进红河州十三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截至目前,红河州13个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完成并通过州级专家评审,预计2022年下半年可通过审批由县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经初步统计红河州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拟设置开采规划区块202个,其中划定具体范围的开采规划区块163个、集中开采区规划预留39个,为红河州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进一步加快矿山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配合指导尚未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的县市加强调研论证和交流学习,积极推广砂石矿山企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对砂石矿山企业实施安全监控、产销量监控动态管理。通过引入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通过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做到“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红河州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增加红河州砂石资源税收入,促进红河州砂石矿山管理步入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三)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山企业要重视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土地复垦,实行开发与保护并举,边开采边治理,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破坏型向保护型转变。要加大资源开采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确保生态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四)强化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提高对私挖乱采、越层越界勘查开采等矿业违法行为危害性认识,坚决打击取缔各种无证非法采矿。继续加大对矿区动态巡查频率,落实矿山动态巡查责任制长效机制,达到隐患发现得了、整治得了、处罚得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早发现早制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苏捷,联系电话:1340890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