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36-4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住弥勒市州政协委员活动组、住泸西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弥泸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第11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五大布局”,探索弥泸一体化发展路径
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区域协同发展工作,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的“五大布局”,弥勒泸西一体化、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将成为红河州发展的矫健双翼。弥勒与泸西山水相连,文化相通、习俗相近,自古以来就是“接轨滇中、连接两广”的重要枢纽,是“出境入海、辐射东盟”的重要节点。弥勒和泸西一体化协调区作为红河州北部发展翼,位于滇中城市群的紧密圈层,受昆明和滇中其他城市的辐射影响较大,是滇中城市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要素高度一体化和聚集化的区域,也是红河州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的重要前沿区域。今年州政协第114号提案提出4条促进弥泸一体化发展工作建议,我们认为提得很好很及时。在提案办理落实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分办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弥泸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了提案提出的意见,采纳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促进弥泸一体化发展路径。
二、精准对标,科学编制一体化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及州委、州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弥勒与泸西两县市高度重视,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昆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弥泸一体化”发展规划(2021—2035)》。发展规划围绕“立足滇中、弥泸一体,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定位,推动“九个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规划到2025年,基本实现基础设施同城化,深入推进交通等一体化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产业集群发展和互补对接取得进展,弥泸城市群面貌明显改观,带动红河州发展升级的主力作用开始显现。到2035年,实现基本构建一体化发展格局,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集群、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成为滇中城市群中的重要支点。
三、规划引领,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要求,“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下一步州级将在全州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关于“弥泸一体化”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弥泸一体化”规划建设取得实效。
根据省、州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部署要求,州级高位推动州级、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目前州级正在积极开展17项重大专题研究和规划方案编制,相关专题研究成果对弥泸一体化等重点地区协同发展作了研究指引,对州县两级规划编制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弥勒市、泸西县正在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县市新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立足弥勒、泸西两县市自然资源禀赋,统筹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确定重点集镇、产业开发轴带和重要节点,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积极推进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将弥泸一体化规划专篇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是按照国家和省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及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永久基本农田应在可长期稳定耕地中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举证,国家重点项目可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设置扩张系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经过州、县两级共同努力,红河州“三线”划定初步成果已于8月13日上报省级审查,最终划定成果待省、部级最终审定。为保障弥泸一体化建设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倾全州之力统筹后,弥泸两县市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后仍调出部分稳定耕地为当前和今后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重大项目通过举证已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按规则划定后泸西县新增城镇发展空间1.0257万亩(6.84平方公里),弥勒市新增城镇发展空间1.7091万亩(11.39平方公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弥泸两地重大项目、重点区域的发展。
四、倾力保障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指标保障
为保障弥泸两地重大项目、重点区域的发展用地需求,州级在预下达指标配比时给予弥泸两县市重点倾斜,先后两次行文预下达弥泸两县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576公顷,居红河州第一,切实保障重点项目能顺利落地。
今后,我们将切实把弥泸一体化规划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严抓实,结合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紧紧围绕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育、城乡规划管理等多个领域研究自然资源要素政策保障,制定差异化的指标体系,积极构建弥泸一体化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段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