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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16-4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杨红艳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的建议》的第269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领导小组全力统筹、攻坚克难,各部门恪尽职守、密切协同,强化机制举措,加强经费投入,动员全社会参与,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全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全州城乡卫生面貌全面改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广大群众健康文明“六条新风尚”全面普及,重大传染病群防群控共识全面形成,为扎实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在2021年全省考核中,蒙自、个旧、弥勒、屏边4县市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分别以815分、809分、806分、803.6分的高分通过考核验收,创红河州历史新高;开远、泸西、建水、石屏、元阳、红河、绿春、金平、河口等9县市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分别以785分、788分、757.4分、770.9分、783.5分、769.3分、781.2分、787.6分、791.8分较好的成绩通过考核验收;综合考核全省排列蒙自市第10位、个旧市第32位、开远市第56位、弥勒市第65位、建水县第121位、石屏县第91位、泸西县第63位、元阳县第97位、红河县第124位、绿春县第82位、屏边县第35位、金平县第98位、河口县第52位。2020年度,蒙自、建水、石屏、屏边、河口5县市受到省级5000万元表彰奖励;2021年度,个旧、开远、弥勒、泸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8县市受到省级5000万表彰奖励。全州投入经费共30.65亿元。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建议办理情况

  随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由阶段性转向常态化,由以城市为重点转向城郊结合部和乡镇,部分县市认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已告一段落,工作开展可以停一停、歇一歇了,该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不安排部署,该压的责任不压实,建好的机制一定程上成了“摆设”,致使一些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城中城边村、建筑工地、“五小”行业、公厕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不断反弹,有的洗手设施损坏或无水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究其原因既有州级部门跟进督促抓得不紧不严不实的因素,最根本的还是县市党委、政府没有真正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盯在平常。余花委员提出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的建议提得很好,非常中肯,州爱卫专项办采取“三个结合”措施及时进行办理落实。

  (一)结合全省考核验收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2021年6至8月,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红河州13县市2021年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包括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达标(含“清垃圾、扫厕所、净餐馆、管集市、众参与”5个专项行动)和“勤洗手、常消毒”2个专项行动,2022年5月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州爱卫专项办,要求加强州级督促整改,采取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细落实,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上报省爱卫专项办,省爱卫专项办视情况开展“回头看”。省级反馈红河州共427个问题,其中蒙自市29个、个旧市31个、开远市31个、弥勒市31个、泸西县34个、建水县38个、石屏县39个、屏边县32个、元阳县38个、红河县41个、绿春县23个、金平县30个、河口县30个,涉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预防控制与医疗服务、勤洗手、常消毒8个方面。州爱卫专项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级要求,及时将反馈问题转发各县市整改落实和州级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要求各县市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各级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迅速组织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按量整改销号清零;要求州级各部门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办,及时派出专家组深入现场跟进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实效。在州爱卫专项办统筹推进下,在州级各部门严格督办下,通过各县市集中力量聚焦问题抓整改,省级反馈的所有问题全部按要整改落实。

  (二)结合近期开展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复审创建考核验收狠抓整改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是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一票否决指标。2022年6月6日至13日,州爱卫办组织3个专家组对全州“鼠、蟑、蝇、蚊”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复审创建进行了考核验收,检查发现各县市有“三防”设施而不用的餐饮单位达80%,农贸市场、单位食堂、建筑工作、屠宰场、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三防设施”不完善的达50%,“蝇、蚊”密度除开远市外,其余县市均超标,环境卫生普遍存在卫生死角,弥勒、石屏两县市较为突出。考核验收组已将发现的问题责成各县市整改,整改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州爱卫办,州爱卫办视情况于2022年7月组织专家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整改情况开展暗访复查,复查结果向全州通报。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县市上报州委、州政府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结合省级工作安排部署狠抓整改落实。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指出,完成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并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各地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提标升级作为新的突破口,确保到2024年129个县、市、区全部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称号,实现全域创建。决定将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提标升级纳入健康县城建设推进,启动“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由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机制接续推进。全省健康县城三年行动启动后,从州到县市将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在组织领导、机制举措、责任落实、经费保障、推进力度等方面上给予全力保障,在解决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一些易反弹、难治理问题上一定会取得更大成效。

  二、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投入保障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立足疫情防控、全面改善公共卫生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久久为功,从建机制入手,在投入上想办法,与各项创建活动、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化。目前,委员们提出的“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投入保障”建议已办理落实。

  (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是州级建立了重点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制度,将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提标升级三年行动和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纳入了重点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每季度公示一次;将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纳入了州委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保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有效开展;实行每季度对全州国家卫生城镇开展一次暗访抽查,对管理滑坡突出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实行州级“黄牌警告”,保障全州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管理质量和水平。二是各县市均将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化开展。建立有定期会议研判、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定期调度、“红黑榜”、年度考核、问责追责、“网格”责任等一系列保障机制,分别建立了爱国卫生智慧化数字化、“清垃圾、扫厕所、管集市、餐净馆、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各部门制定有推进落实工作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全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二)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得到有效落实。《红河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明确,从2022年起,州级每年安排100万元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县市按照年度常住人口数每人1元的标准安排爱国卫生工作经费,保障爱国卫生工作有效开展。2022年度州级100万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重点保障全州24个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和全州爱国卫生数字化智慧试点工作的推进,州本级20万元,蒙自、开远两市各12.5万元,其中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以奖代补经费5万元、爱国卫生数字化智慧化试点经费7.5万元,其余县市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以奖代补经费各5万元,资金即将拨付到位。在爱国卫生工作经费保障上,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三)爱国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全面落实。目前,全州仅有弥勒、屏边、河口三个县市爱卫机构单列,开远、绿春两县市设置为县市卫健局内设机构,其余县市无爱卫机构。全国爱卫办拟定的《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强各级爱卫机构建设,县级及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设置。条例颁布施行后,州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向州编办申请全州爱卫机构设置事项,全力争取各级爱卫机构按要求设置到位,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各项任务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优化考评体系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是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最有效的举措,无论现在,还是今后都将一以贯之。在为期一年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州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对照省级方案标准,坚持不干扰各地正常工作秩序、不扰乱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让各地派人员陪同,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暗访督查。坚持每月一调度,对在暗访督查中问题突出的县市进行视频曝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倒逼问题整改。坚持每月报送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制度,统筹安排部署州级督导工作,切实避免了同样的工作重复督导的问题。在常态长效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州卫生健康委将紧密结合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及时建立专家库,将各部门和各县市相关优秀专业人员纳入专家队伍中,根据进度情况,由州爱卫专项办统一安排专家组开展督查工作,努力提高督导效率、推进工作取得成效。

  全省推进健康县城三年行动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印发后,红河州将坚决贯彻落实,在确保指标任务不变、基本要求不变、工作进度不变的条件下,紧密结合红河州实际,组织各相关部门起草《红河州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报州委、州政府研究审定后印发全州贯彻执行。同时及时建立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的配套机制,全面保障健康县城建设的开展。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杨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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