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11-7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彭海员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河州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的建议》的第249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康服务产业人才培养工作
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试行)》等文件精神,起草编制了《红河州“十四五”健康生活目的地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健康生活目的地人才发展战略,注重建设一支创新型高素质健康生活目的地人才队伍,为全域健康生活目的地发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完善健康生活目的地服务人员培养和管理模式,加快培养一批能够满足智慧管理、智慧健康服务等新兴业态发展需要的跨界、融合、复合型人才,推进健康生活目的地“人才+”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打牢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基础
发挥全州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依托医教协同委员会,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需求调研、卫生人才第三方评价考核等工作。对接医养企业或养老服务机构医、养、健、管等社会和产业需求,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与100余家单位建立协作关系,与8家州内三级综合医院(含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共开展了17个校外医教协同班人才培养,参与培养护理、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共916名。2022年,红河州医疗卫生系统通过公开招聘和校园招聘途径招聘349人,派出医疗类研修人员66名赴州外各大医院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研修学习。通过不断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截至2022年7月,全州卫健系统有研究生以上学历328人(其中博士7人),高级职称2392人,全州医疗卫生系统累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9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14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6人,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省级名医11人,州管专家12人,云南省卫生健康先进集体6个,“云南健康卫士”13人,“云南省优秀医疗卫生人员”24人。
三、积极支持州内卫生院校进行专业改革创新
切实加大红河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给予临床技能中心的补助,推进培训基地临床技能培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与合作医院共建师资培训基地,每年至少开展1期的临床师资教学培训项目,教师通过深入参与医院教学活动,有效提升了校内校外临床教学水平,为提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州人民政府积极支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加强中医药专业建设,发挥红河州优秀中医药人才资源库优势,构建学校和行业“双导师”学习模式,促进学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将中医药课程融入临床医学教学课程,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高职院校与协作医院的沟通协调,优化师资配置,改善实作实训条件,不断增强协同培养学生的紧密度,鼓励医院深度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开发、专业教学。以“双高”建设为抓手,完善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加强省级水平护理专业群建设,开展基层全科医学服务专业群、健康护理专业群、口腔医学专业群等五大专业群建设,形成“对接产业、相对集中、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结构布局。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医学院校的沟通对接,根据专业及人才需求,结合医学教育资源状况,按需招生、以用定招,健全招生与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推动医学院校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根据《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即将出台的《红河州“十四五”健康生活目的地发展规划》,始终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用好用活现有政策,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结合“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统筹加强健康服务人才引进培养,持续补齐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激励约束和长效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短板弱项,进一步稳定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健康红河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红河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7日
(联系人:杨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