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405-7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姚贵生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贫困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的第9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殡葬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统筹殡、葬、祭各环节,积极稳妥推行火葬和生态安葬,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着力推进红河州殡葬改革法治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惠民殡葬制度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
一、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殡改工作的氛围
红河州以每年4月“殡葬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以“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绿色殡葬”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2022年清明节期间,在公墓园区、公路沿线、流动人员多的场地(场所)张贴殡葬改革宣传标语5000余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3000余条;红河州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分时段限制车流量、限人数等管控措施,共服务祭扫人员18.57万人次、车辆3.71万台次,值守工作人员5303人次、电话预约人3105人次。
我局下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通知》,印发《XX村村规民约(参考样本)》,引导农村基层将“丧事简办,严禁相互攀比、铺张浪费行为”规定纳入“村规民约”。红河州1365个村(居)委会的村规民约全部修订完善,上墙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助推“淳朴乡风,摒弃陋习”的氛围营造。2022年5月我局下发《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各县市民政部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问卷调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共发放移风易俗(殡葬)调查问卷10.67万份,满意率达96.86%。开展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意向,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机构工作质量。
二、加大投入,着力夯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基础
州民政局按照“政府主导建设、突出公益属性、覆盖城乡居民、分类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大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1年以来,为实现火化区火化率100%、火化后骨灰100%进经营性或公益性公墓安葬、节地生态安葬50%的目标,红河州殡葬改革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重心放在边疆县,全面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不断增强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实现13县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乡镇全覆盖。
2022年以来,累计下拨殡葬资金4385万元(中央资金3205万元、省级资金600万元、州本级资金580万元),补助4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8个殡仪馆购置设施设备、弥勒市骨灰塔建设项目、红河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元阳县骨灰堂建设项目。不断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红河州殡葬服务能力,有效遏制了农村“乱埋乱葬”现象。
三、推行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十三五”以来,省、州每年安排福彩公益金100万元,对红河州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火化补助1000元/人。县市层面相继出台一系列惠民殡葬政策:金平县自2012年起,对辖区内农村居民火化费全免;弥勒市自2015年起,对辖区内居民火化费全免(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个旧市自2016年起对节地生态安葬及骨灰寄存进行补助,年补助资金20余万元;蒙自市自2019年起,免除遗体运输、火化费和3天以内的遗体冷藏费,并给予城乡居民2000元/人、特殊困难群体人员3000元/人的惠民殡葬补助。2022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75万元,第二批州级福彩公益金计划安排30万元,第一批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资金37万元,对红河州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火化补助。
四、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墓区的绿化建设
红河州目前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67个,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23个,在建51个。当前殡葬改革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重心将放在边疆县,现有资金将全部投入边疆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把红河州建成“绿色生态靓州”增添殡葬改革光彩。在完成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后,红河州民政部门将会注重农村公益性公墓质量的全面提升。
感谢你对红河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