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351-4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住红河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红河干热河谷地区进行生态修复的建议》第12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红河干热谷是云南省三大热区河谷之一,土层较厚,但是植被稀少,森林覆盖率不足5%。高温少雨、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生态脆弱,可选生态修复和经济作物品种少,且难以成活。多年来,对干热河谷的生态修复及经济发展都一直是世界性难题。自2016年以来,我州红河谷区域8个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推动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和生态修复的部署要求,积极整合土地资源、新一轮退耕还林等措施,打造红河沿岸干热河谷经济带,取得了一些成绩。
红河县国土面积2057平方公里,其中,热区土地面积304.15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 14.99%。干热河谷地带蕴含着丰富的光热资源,却也造成了这里植物稀疏,长年干旱缺雨,使得当地群众饱受贫困之苦。水是干热河谷的“生命线”,是热区综合保护修复的“命脉”。针对红河谷区域植被覆盖率低、生态脆弱、水体蒸发量远大于降雨量的情况,红河县紧盯工程性缺水问题,按照“高水低用、低水高用、河库连通、引提并举、改沟为管、综合保护”的思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一批水库建设项目、引调提水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和“一河五库”连通工程,把红河谷水网建设作为实施红河谷热区综合保护修复的“第一方阵”,全力破解发展瓶颈制约。
一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完成中央水利计划投资 19046.98 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7.5 亿元。目前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2947件,其中:水库22座,总库容为 6464.55 立方米;坝塘 137 座,小水池 1306 件,引水渠道工程923件,人畜饮水管网工程564件,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1.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供水量1.14亿立方米,农业水利化程度提高到55%。投资 3.94亿元的“一河五库”连通工程于2022年 4月 13日实现开工,积极谋划推进本那河大(二)型水库和跑马庄、洛席、牛龙等水库项目,加快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水网,有效解决干热河谷缺水问题。
二是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十三五”以来,先后实施红河谷热区高效节水灌溉和俄阿中型灌区、跑洛中型灌区、大水塘阿底坡热区综合保护修复等供水工程,完成高效节水管道输水灌溉面积8万亩,年节水量为582.89万立方米,年节水效益268.13万元。目前,累计投资 10963.93万元,建成 83.71千米主供水管网,571.81千米各型号引水管道,308座各类大小蓄水池及坝塘。实施牛多乐、阿底坡干热河谷提水增效示范工程,抓好库博、红河谷山地未来创新中心干热河谷光伏提水工程。同时,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农田有效灌溉率由 2019年的47.6%提升至2021年的50.9%。
三是全面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打造红河沿岸干热河谷经济带。完成造林4400亩、陡坡地治理4000亩,完成红河县生态修复实验示范区建设项目造林360 亩。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49.3%提高到2020年的60.48%。依托热区土地、水利、生物、旅游、文化等资源,深入推进红河谷50万亩热区综合保护修复,统筹推进退耕还林、生态修复、天然林保护与热区开发,通过“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科技支撑、基地示范、群众参与”的模式,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推进引水提水、河库连通、高效节水等工程,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5.5万亩,持续巩固发展热区水果21.5万亩,形成了以芒果、柑橘、火龙果、荔枝等为主的规模化热区水果基地,推动干热河谷生态修复率达58.3%,干热河谷区域水果产业产值达7.6亿元。
二、提案办理情况
根据建议中提出的“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各项措施”,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严格控制生态环境准入。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禁止在干热河谷生态破坏严重地区建设生态影响类项目。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红河流域环境准入制度,依法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做好污染源头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近年来,红河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快推进红河谷生态修复,树立“靠山吃山、养山兴山、兴山致富”的绿色发展理念,以50万亩红河谷热区综合保护修复为核心,统筹退耕还林、面山绿化、干热河谷生态治理与热区开发,让荒山薄地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聚宝盆”,对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修订版要求,已满足推荐条件。2022年,我们积极推动红河县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向省厅汇报红河县“两山”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现场帮扶指导。局分管领导多次向省厅汇报红河县“两山”创建工作情况及特色典型案例提炼情况,8月向省厅推荐红河县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争取创建成功。
(三)加大对红河沿岸荒山荒坡绿化。根据《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加大对红河沿岸荒山荒坡绿化。紧扣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等任务目标,谋划包装并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积极培育绿美市场主体,推动“绿美+”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全州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感知度、认可度、满意度,推动红河城乡绿美三年行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红河沿岸“蛮金高速”和“元蛮高速”周边,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开展覆土复绿,修复红河沿线生态环境。主动谋划红河干热河谷地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完成红河沿线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
(四)落实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督促红河干热河谷地带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生态保护与恢复各项措施,努力改善红河干热河谷生态环境。对红河流域及红河支流中小水电站清理整顿,开展中小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企业安装生态流量监控系统,落实生态放流措施,督促企业放流不少于年平均流量的10%作为生态流量,有效缓解水电站开发对下游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围绕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坚持“退、减、调、治、管”多管齐下,尽快包装完善“一河一策”保护治理工程项目,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帮扶指导红河县、元阳县、石屏县、建水县、个旧市、蒙自市、金平县、屏边县及河口县完善乡镇村规民约,倡导保护环境,积极参与包括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生态环境治理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督促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制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节日,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手册和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等相关知识。全面传递“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环保理念,动员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携手行动共同保护红河。四是继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五是积极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做好红河沿岸及县市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工作。
感谢你们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