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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332-9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住红河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传承发扬非遗树立民族文化自信的建议》的第2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以实现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为目的,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为基础,以人才培育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力度,积极践行“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传承保护理念,全面推进非遗传承保护,树立民族文化自信。你们在“关于传承发扬非遗树立民族文化自信的建议”中所提的各项工作,我们正在积极开展。

  一、关于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2008年,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靠州文化馆成立,专门负责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编制3人,2015年州非遗中心从州文化馆单列出来,编制7人,现实有10人。建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保护中心于2019年成为独立法人机构,编制4人。其余县市普遍采取在文化馆加挂非遗保护中心牌子的形式。你们所提到的“建议各县(市)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立民族艺术创作研究室。”这正是我们一直想解决的问题,对此也就相关事项,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但机构的设置牵涉组织、编制等各个部门,我们一直在努力争取中。

  二、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普查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持续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严格按照申报认定程序和要求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及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四级保护名录体系。2019年,红河州共有33名传承人申报为云南省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20年,组织开展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共有28个项目、121名传承人申报成功;2021年5月,红河州申报的《都玛简收》《矻扎扎节》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1年12月,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共有23个项目入选公示名单。下一步,州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最新理念和实践成果,逐步修订完善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记录、保存和宣传,建成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

  三、重视非遗传承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逐年加大对传承人群培训,提升传承队伍素质。2021年,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县(市)非遗工作者参加省非遗中心在保山、迪庆举办的田野调查培训,结业作品受到省中心领导会议表扬;组织县(市)及州非遗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省文旅厅在大理举办的云南省2021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暨“非遗+旅游”现场交流活动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认真组织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认定工作,红河州的非遗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也在广大非遗保护工作者的积极推荐和申报下,达到1173项1994人,项目和传承人数量都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级传承人的传承经费补助工作,州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每人每年0.2万元,省级0.8万元,国家级2万元已得到落实。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权限,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经费由各县市自行解决,但因各县(市)情况不一,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未能全面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州政府汇报,主动与州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加强与县(市)政府的沟通,力争县级传习补助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四、完善“非遗进校园”工作机制

  我们高度重视非遗传承与教育事业协同发展,围绕“非遗进校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普及非遗知识。2020年5月,组织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陈习娘、车格、马建昌,省级传承人李有亮在红河州民族师范开展了为期16天的非遗进校园活动,全校270名师生参加学习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并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各县(市)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传统节日期间,积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为广大群众普及非遗知识。二是积极探索新模式,建立“非遗进校园”长效机制。如石屏县成立了“李怀秀李怀福非遗传习所”,聘请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后宝云、施万恒,省级传承人普美芳以及县级传承人张美珍、许凤玉等为主要传承力量,长期在龙朋小学、坝心小学、石屏三中等学校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带领学生参加国家、省、州、县邀请的各种演出活动,增进了学生对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荣耀和自豪感。下一步,我们将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在师资培训、教材编撰、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优化配置,不断完善“非遗进校园”工作机制。

  五、打造民族文化活动品牌

  提案中提到的“从州级层面成立少数民族节庆办公室”需要多个部门进一步研究协调,我们将积极配合争取。针对“红河州9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节庆活动进行分析研究”,红河州各级文旅部门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成功申报了《苗族花山节》《祭寨神林》《矻扎扎节》《瑶族盘王节》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大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得到充分挖掘整理。

  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与各县(市)探索“非遗+旅游”工作模式,通过组织非遗展演、资助活动用品等方式,持续性地帮助并扶持当地开展节庆民俗活动,提高节日期间游客的参与度和体验感。2021年扶持基层民俗活动经费达29.6 万元,分别扶持红河县文旅局成功举办“红河撒玛坝万亩梯田大型实地展演“开秧门”活动;扶持元阳县硐浦村、大瓦遮村开展“昂玛突”民俗活动;扶持绿春县下子雄村,元阳县硐浦村、爱村开展“矻扎扎节”民俗活动;帮助绿春县托牛村建立“四季生产调”民族民间传唱队,下一步计划将托牛村打造为红河州非遗中心“非遗+旅游”传承点;扶持金平、红河、元阳开展《祭寨神林》、“新米节”和“哈尼族十月年”等民俗活动;扶持元阳县逢春岭乡曼过村委会用于开展冬月节民俗活动。

  六、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活动

  州文化和旅游局持续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春节、“三下乡”等文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红河州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非遗购物节”活动既注重传统方式,又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抖音号、视频号、公众号、云犀直播多平台助力宣传推广,线上观众超过155万人次,点赞量达15万次。充分体现了“连接现代生活 绽放迷人光彩”的主题。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非遗保护成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针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对民族文化保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红河州非遗中心已拍摄完成了《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四季生产调》《彝族祭山神》《哈尼族梯田农耕礼俗》《哈尼族长街宴》《濮拉红》《金平傣族民歌》《跳鼓舞》《竹园红糖》等十余部非遗宣传片并在学习强国、红河非遗公众号、红河非遗抖音号等平台连续推送,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非遗氛围。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纯,305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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