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321-2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向爱武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清理规范红河州非机动车道减速带的建议》的第12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红河州非机动车道减速带的建议》(第127号提案)、《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减速设施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交公路〔2022〕 9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及住宅小区等交通安全减速设施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下发通知对各县市城市道路和住宅小区的交通安全减速设施进行摸底调查,经汇总各县市上报数据,目前红河州城市道路和住宅小区共排查交通安全减速设施418处。
在城市道路建设阶段,若公安交管部门有交通安全减速设施和信号灯安装需求的,我局一并进行安装。结合州公安局协办意见及各县市上报情况,我局对非机动车道交通安全减速设施的整治规范如下:督促各县市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于未经审批私自安装、不符合安装标准和要求、破损严重等严重妨碍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分类及时进行整改,一是排查清楚减速带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按照“谁安装、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于未经审批私自安装,确实没有安装必要的一律拆出,确实有安装必要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三是对于破损影响安全的,按照权属关系由产权单位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同时要求安装单位于减速带前方设置提醒标志。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督促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定期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消除非机动车道交通安全减速设施安全隐患。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肖承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