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44-6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6号建议的答复
后群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拓展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用药范围的建议》的第031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情况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药品范围为经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允许上市销售的药品。目前,挂网采购的药品目录有46616条,其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可采目录39350条、基层基药可采购目录6489条、集中带量采购目录777条。基层医疗机构可采购的目录共7266条,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的通知〉(云医保〔2020〕95号)规定,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急抢救药品、采购平台尚未挂网的国家基本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企业可实时提出申请申报挂网,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
二、加强监测监管
制定下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药品采购供应跟踪监测的通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供应保障预案》,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实时报送供应跟踪监测表,并结合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随时了解掌握药品采购、配送、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医疗机构反映的药品采购过程中生产企业不供货、配送不及时等问题。对于常用药中标后由于原材料上涨,个别厂家嫌利润低不予供货的问题,积极向省局反映、与厂家沟通协调确保供应。若确实无法供应的,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同类药品,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没有挂网的,允许医疗机构备案采购,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及群众用药。
三、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经历了制度创新、巩固完善的发展历程。基本药物目录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和实施载体。经过2009版、2012版、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品种685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个品种、中成药268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在品种、剂型、规格等方面不断调整优化,基本药物更好地适应了临床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适应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需求,推进了县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四、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19年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并强化使用管理。基本药物品种和销售金额占药品总品种数和销售金额的比例如下:二级综合医院不低于50%,三级综合医院不低于30%(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不低于20%),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等不低于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55%,并逐年提高。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基本药物、“X”为非基本药物),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2021年,红河州6个三级综合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占比达52.45%、基本药物使用占比47.49%;4个三级专科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占比达50.57%、基本药物使用占比39.22%;9个二级综合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占比达62.50%;23个二级专科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占比57.39%、基本药物使用占比47.79%;150个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占比达79.66%、基本药物使用占比78.20%。
五、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基本药物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群众用药,制度的实施不但方便群众,也有利于上下级医院机构用药衔接。近年来,为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方便群众就医看病,主要推进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分级诊疗。通过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助推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分级诊疗模式,细化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二是不断优化家庭医生服务。2016年国家7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积极探索上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将专科医师纳入签约服务团队。依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以及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与综合干预等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借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积极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方便群众看病取药。三是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城市其他医疗机构互补协同发展。发挥社区医院贴近群众优势,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上门服务、社区护理、安宁疗护、随访管理服务等,落实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要求。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长期处方,提高群众就医感受。
六、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按照要求逐步调整药品目录支付范围
国家药品目录由国家级统一制定,各级医保行政部门严格执行。目前,红河州执行《2021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基金药品支付标准是按照国家统一的药品目录进行支付,无权调整药品支付标准。2021年年底省级按照国家局相关要求,出台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132 号)“对云南省25个试点药品的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将试点药品按药品说明书进行医保支付”,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建议”中提到的血塞通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的基本药物,国家对基本药品的使用不受目录分类类别的使用限制,“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已纳入本次调整范围的25个试点药品,医保基金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支付。今后我局将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要求,对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适时调整支付标准。
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药物政策,加强各级公立医院机构药事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与安全。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孙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