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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41-778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1号建议的答复

马正学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综合整治》第35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是一套延续1300多年的生态农耕系统,元阳境内遗产区面积19万亩,它既是中国原生态梯田的杰出代表,也是世界农耕文明史上的一个奇迹,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杰作,更是中国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作。2013年6月22日哈尼梯田被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45处世界遗产。2014年7月,元阳哈尼梯田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先后获国家湿地公园、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天然氧吧县、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殊荣,被国内外游客美称为“中华风度、世界奇观”。

  同时,哈尼梯田保护在新时期发展中也暴露出诸多新的问题。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因水源减少、水利设施投入不足、村庄“两污”处理设施滞后、生态管护机制不健全、青壮年外出务工等诸多因素影响,加之地方财政困难,哈尼梯田遗产完整的生态保护系统面临严峻挑战。您提出的“加快建立红河哈尼梯田综合补偿机制”等建议,我局已采纳并就你们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讨论、制定办理方案、深入实地调研、扎实推动办理。

  一、关于“建立哈尼梯田综合基金”情况

  您提出的“建立哈尼梯田综合基金”建议,对解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资金匮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哈尼梯田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需设立基金会,基金会的设立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推动成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工作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如下困难:一是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将定位为全国性公募基金。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目前,财政困难,原始基金筹措具有一定难度。二是申报程序复杂。由于公募基金会公共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符合行政管理标准,政府对公募基金会的审批管理更为严格。基金会申报需要走一定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才能确保顺利通过审批。三是基金会需要专业团队管理。为发展好公募基金会,使之行稳致远,公募基金会需要通过专业团队来管理,走专业化、规范化的道路,还需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才能成立基金会。虽然成立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基金会,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困难重重,但我们会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共识,合力推动基金会的成立。今后,我们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做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各方面的工作,确保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各要素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建设

  二、关于“加快建立红河哈尼梯田综合补偿机制”情况

  我局坚持系统思维,建立健全遗产要素保护激励机制,促进哈尼梯田活态保护、整体保护,推动红河哈尼梯田世界遗产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一)严守哈尼梯田保护红线。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县级、乡镇、村寨的权责,强化乡镇对资源环境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传承传统农耕技术,发展梯田红米和农副产品,对梯田种粮农户实行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严守遗产区7万亩梯田红线。目前,累计发放良种补贴29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993万元,耕地保护补贴2546万元。二是大力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实现“一水多用、一田多收、一户多业”的综合效益。自2017年来,在遗产区累计投入3564.64万元,实施稻鱼鸭综合种养示范3.2万亩,涉及农户7320户,覆盖建档立卡户4792户,示范区亩产值达10174.2元,辐射带动区亩产值达8095元。三是发动群众恢复梯田,元阳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2018年恢复水田480 亩。2019年,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保护区四县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面积 14.79万亩,通过开展项目申报,为完善梯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工作。

  (二)持续完善护林员及林地补偿机制。在核心区设立保护站点2个、监测点4个,聘有森林护林员104名、专业扑火队员30名。历年来累计实施退耕还林14667亩,发放退耕还林补助金2280.95万元。元阳县东西观音山被列入省级自然保护区,累计实施遗产区生态植被恢复25.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67平方千米,在遗产区公路两侧义务种植树153.9公里,对国有公益林、自营生态林实行补贴政策,投入生态治理及修复的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1.5亿元,逐步杜绝薪柴砍伐,保护森林资源,遗产区植被覆盖率达67%,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显著。

  (三)抓实传统民居和村寨保护管理。按照《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村庄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和《红河哈尼族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导则》,修旧如旧,投资6.6亿元实施了哈尼梯田小镇和遗产区传统村落提升改造,对遗产区1602户传统民居实行挂牌保护,对阿者科等5个重点村164户传统民居户均每年补助900元维护费。

  (四)深化沟长制管理员补偿机制。提倡农田水利设施纳入村规民约,传承“赶沟人”“木刻分水”制度,将赶沟人纳入公益性岗位,提高群众积极性。目前,遗产区175条沟渠有126名沟长。加大遗产区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推进东观音山水库、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投资7027万元在梯田遗产区新建和加固小型坝塘16个,扩建改造沟渠10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67平方千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2件,着力解决了遗产区水田灌溉及6万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确保哈尼梯田水资源永续利用。

  (五)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始终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方针,围绕“节、宴、歌、舞”四大核心元素,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让文化遗产融入生活、惠及民众。州、县相关部门深入挖掘特色文化符号,通过实施“生产性保护”,挖掘“哈尼古歌”“ 四季生产调”“哈尼长街宴”等内涵,让古老的技艺“活”起来。重点打造“开秧门”“长街宴”为标志的农耕文化节,扎实推进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弘扬、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让民族文化惠及更多群众,提高民族自豪感、认同感。目前,4县全部组建了哈尼梯田文化传习馆,在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元阳县共有430支民族文化传承文艺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8项、非遗传承人164人。

  三、关于“加大哈尼梯田遗产区综合整治项目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情况

  2021—2022年,州财政局共下达红河哈尼梯田专项资金13834.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4.36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梯田传统民居消防工程;省级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州级资金10330万元,分别用于云南省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治理项目50万元、红河撒玛坝哈尼梯田农文化旅游体验带建设130万元、元阳世界文化遗产元阳哈尼梯田园综合体100万元、元阳梯田红米酒业项目50万元、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10000万元。从近年财政资金的支出来看,哈尼梯田遗产区综合整治项目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多方参与保护和优先投入机制,协调各级各部门加大对梯田保护的项目资金倾斜,力争项目资金投入高于一般农田、水利、森林、村庄的投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制度和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审慎稳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和休闲旅游开发。积极申报梯田保护公益性项目和适度开发利用的梯田旅游项目,监督实施田园综合体项目,尽快争取红河哀牢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和外资公益性贷款项目,拓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资金。

  四、关于“将遗产区传统村落‘两污’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给予资金支持”情况

  在哈尼梯田遗产区传统村落“两污”治理方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备选合作项目的函》要求,我局积极协同州财政局将元阳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红河州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上报省财政厅,并作为红河州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主要推荐项目之一。同时,积极配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认真修改完善《云南省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向上级争取哈尼梯田遗产区综合整治方面项目资金支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您提出的“将遗产区传统村落‘两污’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州级财政困难,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红政办发〔2021〕32号)和《红河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21〕29号)要求,州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视财力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日

  (联系人:杨耀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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