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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41-329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答复

郭武六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哈尼梯田保护力度》第18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哈尼梯田是一个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湿地公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诸多荣誉于一身的人类杰出的千年活态遗产。自2013年6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以来,哈尼梯田所蕴含的精密复杂的农耕体系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智慧得到了世人的高度赞扬,成为世界农耕文明的典范,中国梯田的杰出代表,越来越多的人到遗产地旅游,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遗产地群众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那样,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还存在宣传“小散弱”、保护管理经费不足、种田积极性不高、执法力度弱等问题。这些问题正在威胁梯田的稳定性、原真性和唯一性,需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解决,让政策法规和制度长出“牙齿”,为哈尼梯田保护发展和利用工作解决好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您提出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保护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划定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具体范围”等建议切合当前实际,对解决当下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已采纳并就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讨论、制定办理方案、深入实地调研、扎实推动办理。

  一、积极争取管护资金,提升保护管理质效

  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森林保护、生态系统修复、水利配套设施、传统村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要素,涉及面广,工作繁杂,资金需求大,这是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哈尼梯田管理局协同林业等有关部门,积极向州委州政府汇报生态修复工作相关事项,争取给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并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规定,从2014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保护管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遗产保护、管理和民族传统文化发展扶持等项目。2014年、2015年、2016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了1000万元的保护管理专项经费。2017年安排340万元,2018年安排200万元,2019年安排130万元,2020年财政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增加到1040万元,2021年109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州委州政府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2022年州财政预算安排了1亿元的保护管理专项资金,高度重视世界遗产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建设,拓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资金。

  (二)全面加强哈尼梯田保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补贴机制。在哈尼梯田保护区和缓冲区不断加大农民种植水稻的扶持力度,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机制,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协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县人民政府有效统筹相关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不断提高耕种条件。二是加大管控力度,对哈尼梯田遗产区和缓冲区弃耕抛荒土地、非稻化情况进行调查,坚决遏制住梯田非稻化,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调整哈尼梯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哈尼梯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哈尼梯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严格规范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三是强化科技增粮措施,围绕提高梯田区水稻单产,加大新品种研发力度,积极研发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性广的粮食新品种。进一步加强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生产技术推广,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精细播种、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稻鱼鸭综合种养等关键技术。加大梯田红米品种选育力度,打造梯田红米品牌提高梯田红米综合产值。引进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流转集体土地,共同保护利用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资源。

  二、健全完善保护管理机制,推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建立健全遗产要素保护管理机制,促进哈尼梯田活态保护、整体保护,推动红河哈尼梯田世界遗产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一)持续守牢哈尼梯田保护红线。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县级、乡镇、村寨的权责,强化乡镇对资源环境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传承传统农耕技术,发展梯田红米和农副产品,对梯田种粮农户实行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严守遗产区7万亩梯田红线。目前,累计发放良种补贴29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993万元,耕地保护补贴2546万元。二是大力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实现“一水多用、一田多收、一户多业”的综合效益。自2017年来,在遗产区累计投入3564.64万元,实施稻鱼鸭综合种养示范3.2万亩,涉及农户7320户,覆盖建档立卡户4792户,示范区亩产值达10174.2元,辐射带动区亩产值达8095元。三是发动群众恢复梯田,元阳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2018年恢复水田480亩。2019年,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保护区四县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面积14.79万亩,通过开展项目申报,为完善梯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工作。

  (二)持续完善护林员及林地补偿机制。在核心区设立保护站点2个、监测点4个,聘有森林护林员104名、专业扑火队员30名。历年来累计实施退耕还林14667亩,发放退耕还林补助金2280.95万元。元阳县东西观音山被列入省级自然保护区,累计实施遗产区生态植被恢复25.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67平方千米,在遗产区公路两侧义务种植树153.9公里,对国有公益林、自营生态林实行补贴政策,投入生态治理及修复的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1.5亿元,逐步杜绝薪柴砍伐,保护森林资源,遗产区植被覆盖率达67%,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显著。

  (三)持续抓实传统民居和村寨保护。按照《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村庄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和《红河哈尼族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导则》,修旧如旧,投资6.6亿元实施了哈尼梯田小镇和遗产区传统村落提升改造,对遗产区1602户传统民居实行挂牌保护,对阿者科等5个重点村164户传统民居户均每年补助900元维护费。

  (四)持续深化沟长制管理员补偿机制。提倡农田水利设施纳入村规民约,传承“赶沟人”“木刻分水”制度,将赶沟人纳入公益性岗位,提高群众积极性。目前,遗产区175条沟渠有126名沟长。加大遗产区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推进东观音山水库、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投资7027万元在梯田遗产区新建和加固小型坝塘16个,扩建改造沟渠10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67平方千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2件,着力解决了遗产区水田灌溉及6万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确保哈尼梯田水资源永续利用。

  (五)持续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始终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方针,围绕“节、宴、歌、舞”四大核心元素,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让文化遗产融入生活、惠及民众。州、县相关部门深入挖掘特色文化符号,通过实施“生产性保护”,挖掘“哈尼古歌”“四季生产调”“哈尼长街宴”等内涵,让古老的技艺“活”起来。重点打造“开秧门”“长街宴”为标志的农耕文化节,扎实推进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弘扬、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让民族文化惠及更多群众,提高民族自豪感、认同感。目前,4县全部组建了哈尼梯田文化传习馆,在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元阳县共有430支民族文化传承文艺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8项、非遗传承人164人。

  三、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强化哈尼梯田监管

  (一)健全法规体系,确保有法可依。自申遗以来,在认真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家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的基础上,先后颁布实施了《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办法》《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条例与指导性文件,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逐步向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迈进。同时,在《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框架下,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及《红河哈尼梯田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村庄民居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哈尼族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导则》《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区82个村庄传统民居保护维修与发展手册》等一系列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实效性的保护管理配套措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

  (二)设立公益性岗位,加大执法力量。在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域十片区”内设立监测员、赶沟人、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对森林、村寨、梯田、水系、文化等要素进行日常监测管理,一旦发现梯田改种其他作物、沟渠阻塞或者在保护区内违规建房、擅自采砂取石、滥伐林木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阻止违法行为。

  (三)整合执法队伍,形成综合执法格局。为保护好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州县梯田管理部门协同农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住建局等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成立监测执法大队,建立健全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实行“一天一巡查、三天一整治、一周一打击”常态化工作制度,加大动态巡查执法力度。按照《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村庄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和《红河哈尼族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导则》,严格执行民房建设审批制度,对房屋层数、建筑面积、色彩风貌予以控制。对符合条件、选址不影响梯田景观的建筑物,按申报程序审批;不符合条件或影响自然生态景观的,坚决制止和整治。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投资1370万元,在哈尼遗产区集中开展综合整治22次,依法拆除“两违”建筑(303栋面积23762平方米),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效解决遗产区生活垃圾处置问题(新建生活垃圾热解站4座,完成15个村寨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建设,在箐口游客服务中心、三个景区建成化粪池,并在景区旅游客栈、酒店、农家乐集聚片区安装污水处理系统,建成“旱改水”厕所75座),持续改善居住、旅游环境。

  四、设置保护区界碑(桩),明确保护范围界线

  根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具体范围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据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划定,设立标志,予以公告。”为明确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保护范围界线,2022年,我局投入资金300万元进行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及界碑(桩)设置工作,已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北总队编制了《红河哈尼梯田界桩(碑)布设方案》。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界桩埋设范围涉及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四个县域,缓冲区总长度407km,核心区长度274.9km。因界碑(桩)设置范围广、界线长,2022年我局重点实施元阳县遗产区,红河、绿春、金平县将按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日

  (联系人:杨耀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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