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41-1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徐忠平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哈尼梯田保护激励机制》第9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哈尼梯田历史悠久,生态优良,资源丰富,密集分布在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县。红河哈尼梯田是一个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湿地公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诸多荣誉于一身的人类杰出的千年活态遗产。自2013年6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以来,哈尼梯田所蕴含的精密复杂的农耕体系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智慧得到了世人的高度赞扬,成为世界农耕文明的典范,中国梯田的杰出代表,越来越多的人到遗产地旅游,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遗产地群众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但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提出的那样,目前,景区内的农家乐、农家客栈等经营主体受益最多,群众从哈尼梯田景观资源中获益不明显,且传统耕作方式增加了梯田耕种成本,降低了群众种田的积极性,给哈尼梯田保护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遗产区人民群众是梯田保护的主体,哈尼梯田遗产的保护,关键是留住人来耕田种地,有人来传承文化,原住民是最重要的保护者。如何充分调动农民耕种积极性,妥善解决“种田不挣钱”、农地“抛荒”“非粮化”等问题,急需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你们提出的“建立哈尼梯田保护激励机制”等建议切合当前实际,对解决当下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深远意义,我局已采纳你们提出的建议,正在逐步建立激励机制,持续探索哈尼梯田保护性开发、规范化建设、科学化利用、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一、提高保护管理效能,全面推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建立健全遗产要素保护激励机制,促进哈尼梯田活态保护、整体保护,推动红河哈尼梯田世界遗产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一)严守哈尼梯田保护红线。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县级、乡镇、村寨的权责,强化乡镇对资源环境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传承传统农耕技术,发展梯田红米和农副产品,对梯田种粮农户实行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严守遗产区10万亩梯田红线。目前,累计发放良种补贴29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993万元,耕地保护补贴2546万元。二是大力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实现“一水多用、一田多收、一户多业”的综合效益。自2017年来,在遗产区累计投入3564.64万元,实施稻鱼鸭综合种养示范3.2万亩,涉及农户7320户,覆盖建档立卡户4792户,示范区亩产值达10174.2元,辐射带动区亩产值达8095元。三是发动群众恢复梯田,元阳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2018年恢复水田480 亩。2019年,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保护区四县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面积 14.79万亩,通过开展项目申报,为完善梯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工作。
(二)持续完善护林员及林地补偿机制。在核心区设立保护站点2个、监测点4个,聘有森林护林员104名、专业扑火队员30名。历年来累计实施退耕还林14667亩,发放退耕还林补助金2280.95万元。元阳县东西观音山被列入省级自然保护区,累计实施遗产区生态植被恢复25.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67平方千米,在遗产区公路两侧义务种植树153.9公里,对国有公益林、自营生态林实行补贴政策,投入生态治理及修复的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1.5亿元,逐步杜绝薪柴砍伐,保护森林资源,遗产区植被覆盖率达67%,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显著。
(三)抓实传统民居和村寨保护管理。按照《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村庄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和《红河哈尼族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导则》,修旧如旧,投资6.6亿元实施了哈尼梯田小镇和遗产区传统村落提升改造,对遗产区1602户传统民居实行挂牌保护,对阿者科等5个重点村164户传统民居户均每年补助900元维护费。
(四)深化沟长制管理员补偿机制。提倡农田水利设施纳入村规民约,传承“赶沟人”“木刻分水”制度,将赶沟人纳入公益性岗位,提高群众积极性。目前,遗产区175条沟渠有126名沟长。加大遗产区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推进东观音山水库、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投资7027万元在梯田遗产区新建和加固小型坝塘16个,扩建改造沟渠10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67平方千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2件,着力解决了遗产区水田灌溉及6万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确保哈尼梯田水资源永续利用。
(五)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始终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方针,围绕“节、宴、歌、舞”四大核心元素,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让文化遗产融入生活、惠及民众。州、县相关部门深入挖掘特色文化符号,通过实施“生产性保护”,挖掘“哈尼古歌”“ 四季生产调”“哈尼长街宴”等内涵,让古老的技艺“活”起来。重点打造“开秧门”“长街宴”为标志的农耕文化节,扎实推进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弘扬、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让民族文化惠及更多群众,提高民族自豪感、认同感。目前,4县全部组建了哈尼梯田文化传习馆,在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元阳县共有430支民族文化传承文艺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8项、非遗传承人164人。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保护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哈尼梯田管理局协同林业等有关部门,积极向州委州政府汇报生态修复工作相关事项,争取给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并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规定,从2014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保护管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遗产保护、管理和民族传统文化发展扶持等项目。2014年、2015年、2016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了1000万元的保护管理专项经费。2017年安排340万元,2018年安排200万元,2019年安排130万元。这是最近几年州级财政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由于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资金需求大。我们通过向州委州政府汇报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财政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增加到1040万元,2021年1099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州委州政府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2022年预算安排了1亿元的保护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沟修缮、传统民居修缮、综合整治、监测站建设以及居民饮水工程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建设,拓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资金。
三、关于“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方面
你们提出的“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建议,对解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资金匮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哈尼梯田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需设立基金会,基金会的设立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推动成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工作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如下困难:一是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基金会将定位为全国性公募基金。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目前,财政困难,原始基金筹措具有一定难度。二是申报程序复杂。由于公募基金会公共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符合行政管理标准,政府对公募基金会的审批管理更为严格。基金会申报需要走一定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才能确保顺利通过审批。三是基金会需要专业团队管理。为发展好公募基金会,使之行稳致远,公募基金会需要通过专业团队来管理,走专业化、规范化的道路,还需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才能成立基金会。
虽然成立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基金会,设立哈尼梯田保护基金困难重重,但我们会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共识,合力推动基金会的成立。今后,我们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做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各方面的工作,确保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各要素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建设,系统建立完备哈尼梯田保护激励机制。
感谢你们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日
(联系人:杨耀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