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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2-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9号建议的答复

杨文武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农民实践技能培训力度的建议》的第31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建议涉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政策倾斜力度和财政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和扶持民营资本投入到兴办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中来,必要时可考虑将政府培训职能合并到该类学校”建议。

   1. 认真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我州人社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操作,按照省财政、人社公布的补贴工种标准目录进行补贴。2022年上半年,红河州紧紧围绕“技能云南”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累计培训5171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45000人的11.49%。其中培训企业职工175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594人,高校、中职毕业生481人,脱贫劳动力1341人。通过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59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903人,专项能力证书50人,取得培训合格证及其他证书623人。已支付补贴资金590.07万元。我州还先后制定了《关于吸引涉农公司在红河州设立总部企业方案》《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农业产业联动工作方案》《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人才培养方案》《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扶持政策明确了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了农业人力资本和科技人才资本向乡村流动,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 积极争取财政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十三五”以来,一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红河州累计争取项目资金1627万元,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1680人。二是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转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并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2020-2021年,红河州累计争取下达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735万元,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3983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打破了传统的短期技能培训的老旧模式,从“培训”转型为“培育”,涵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等内容。三是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除了种养殖技能的理论教学,更注重现场教学及实习实训,红河州已建立农民实习实训基地49所。其中,农民田间学校42所,农业创业孵化基地7所。2022年,新增农民田间学校11所,总量达60所。四是积极争取州级资金投入农民培训力度。

  2022年6月底,红河州累计争取资金88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803万元,培育任务1980人,居全省第二位;争取州本级农民培育项目资金80万元,居全省第一位,培育任务750人。

  3. 发挥农广校专业培训机构作用,统筹用好培训资源。我州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教育培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统筹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长期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

 (二)关于“加强对市场人才供求状况的调研,建立用工单位与培训机构的信息对接平台和反馈机制,大力实施‘订单式’培训,全方位培养市场需求的各方面人才”建议。

  1. 围绕市场需求,增强培训实效。根据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培训意愿及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培训资源,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延伸培训服务,深入贫困乡村,灵活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引导培训机构因村、因人、因时施训。2019—2021年,组织了6批共360人次有意愿的建档立卡户到州内外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建立建档立卡户与农业企业转移就业渠道,促成他们之间的生产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形成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的良性机制。

  2.招标引进优质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制式、定岗式技能培训。鼓励校企合作,促成了红河州尼农门人力资源公司与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高康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合作办学,协同培养现代学徒制新型农民工应用型人才,努力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毕业即就业”培养模式。同时对用工企业需求引导劳动者参与“订单式”技能培训,如:泸西县针对烟叶复烤季节性用工需求较大,错峰对有关劳动者开展烟叶复烤技能开展培训2000多人。

 (三)关于“改革目前重课堂、轻实践的教学模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学员的动手操作能力,强化专业理论对实践的实际指导作用”建议。

  1.针对重理论轻实践现象,着力解决操作性不足问题。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培训需求,依托相关部门和乡镇综合统计平台,对红河州农村劳动力状况以及技能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及年龄结构和现有的技能状况,深入了解富余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充分利用红河人才网、红河人社APP、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有效地向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发送岗位、培训等就业服务信息。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职能,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开展分层次培训,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接受度高、效果良好。

  2. 坚持理论课与实操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实训课占比。当前我州人社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课是按照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理论课与实操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课不得超总课时的50%,实操课不得少于总课时的50%。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引导督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加实操课时占比到不少于60%,进一步通过实践操作提升学员的动手操作能力。

  3. 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关实施方案要求,教学计划由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其中现场教学占课程总学时30%以上,同时根据教学需求安排实习实训和拓展训练,增加了老师授课时与学员的互动性,提高了学员的听课效率,大大增强了学员的参与感,教学效果良好。

 (四)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年龄段农民的培训机制,分层次对农民进行培训。一般而言,年轻农民可主要培训作为工民建、旅游及机械制造业等工人,年龄较大的农民可主要培训作为农产品种植和深加工、畜牧养殖、物业管理等工人。”

  1.结合群众需求,促进技能提升。制定出台《红河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和《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施意见》,通过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以技能促就业。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就业政策、务工常识、专业技能等培训;对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等“无特长人员”,开展基础职业技能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实用技能、职业精神等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如您所言,年轻的农民可参与劳动强度高、技术需求新、思想意识潮等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的培训;年长的农民可参与劳动强度稍低、技术需求不太高、思维转换不大、岗位相对稳定等种养殖技术、农产品初(深)加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培训。

  2.结合当地产业需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围绕北部国家级百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区、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个板块”,聚焦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开展生产、加工、营销等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加大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加强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农机手培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各级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并落实到位,加大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积极创新培训模式,进一步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探索农民学员实操能力提升途径。

  感谢您对我州农民实践技能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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