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12-8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余其祥代表:
您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石屏县宝秀镇盘营村、大样营村国家级传统村落村庄肌理保护专项资金的建议》的第21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屏县宝秀镇盘营村、大样营村形成于洪武十四年,历经几百年的岁月沧变,盘营村、大样营村分别形成了具有890人、1700多人口多民族聚居的自然村,但两个村庄发展到现在,村庄肌理已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盘营村的大庙、余家庙年久失修,而890多群众极其希望修理。预计每年15万元,如能连续3年支持,三年后将展现一个村庄肌理完整,人民群众安居幸福的古村落。
大样营村更是古村韵味十足,至今还保留着古村北城门,但已年久破烂,急需修复,南城门遗址还在,1700多村民众望所归,一致要求修复,但苦于集体经济薄弱,到现在未能修复。您提出的是希望州人民政府能给予30万元的修复资金,大样营村就能一次修复北城门、南城门、重现本村古落的风采。州文化和旅游局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红河州州级及州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加大对州级及州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抢救保护力度,也包括盘营村大庙、余家庙和大样营村北城门修缮,以及大样营村南城门遗址的恢复。
二是指导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借鉴石屏县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成功经验,积极筹集资金开展盘营村大庙、余家庙和大样营村北城门修缮,以及大样营村南城门遗址恢复。
三是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州住建局已将石屏县宝秀镇推荐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同时尽可把宝秀镇国家级传统村落纳入宝秀镇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中。
四是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建局联合指导石屏县做好石屏县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恢复的省级项目申报工作。
五是指导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认定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盘营村大庙、余家庙和大样营村北城门修缮,以及大样营村南城门遗址的恢复。同时,指导做好盘营村大庙、余家庙和大样营村北城门修缮,以及大样营村南城门遗址修缮前拍摄照片等资料保存工作。
六是指导石屏县做好宝秀镇盘营村、大样营村国家级传统村落村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遗址材料,包含照片等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为将来抢救保护盘营村大庙、余家庙和大样营村北城门修缮,以及大样营村南城门遗址的恢复留下珍贵的资料。
七是州文化和旅游局计划2023年安排盘营村2万元、大样营村3万元用于文物历史建筑、遗址等的抢救保护。
感谢您对红河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