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11-3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左一萍、丁勇、张嫦、林淑丽、施毅英、张玲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民法典发挥保障民生福祉的建议》第82号提案,已转交州司法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决策水平”的建议
按照机构改革后重组的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法定职责,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依法治州、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自觉,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编制和拟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实施意见(2016—2020年)并认真组织实施,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全州法治建设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依法治州办切实履职,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是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的法治责任意识,自觉带头依法履职、决策,州、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建设成效考评。顺利完成2020年度省对我州的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并取得全省第三名好成绩。组织对全州的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首次启动约谈工作,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对连续两年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排名末位的红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加强对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先后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1200余次;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体班次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州国家工作人员观看全国普法办组织的3场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州司法局利用执法培训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56场,为全州3100余名执法人员宣传民法典,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党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州委依法治州办于2020年对《中共红河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全年为州委及州委工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11次。2021年5月,转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截至8月底,共为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等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22次,有效解决了部门急需的法律问题。
二、关于“深化对职权法定原则的理解,坚持人民至上思想,增强权利意识”的建议
一是对州级部门的清单进行了审核清理,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2019年,由州政府办、州司法局牵头,组织专班审核了州政务服务局提供的第一批权责清单,对36个部门清单的5565项权责事项、45095项责任事项、42921项追责情形提出规范的修改意见,确保每一项职权事项都达到主体适格、名称明确、依据合法、权责清晰、事项清楚、监督救济具体的标准,切实做到了职权法定。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相对人和服务管理对象合法权益。制定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三是认真抓实以下工作,一是为落实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对象和重要内容的培训,将行政处罚法等作为主要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了48场次共计7820余人的培训;为落实法制审核备案,在全州组织了一期370余人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专题培训班,目前,全州执法部门均已完成执审分离。二是强化对执法案件的监督指导,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的痛点、堵点,每年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州45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咨询委评委,对2018—2019年度200件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卷宗进行评查;组织全州3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上考试取得执法证件;指导、协调执法部门在权责清单、电子化送达、音像记录程序审核范围和要点等方面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对13县(市)和37家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权责清单审核意见和40余项执法建议;认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截至8月31日,全州共办理承诺件11008件。三是加强对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专题案件分析研讨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性质分析、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的法制审核;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对生态环境、国土规划等领域发出6份司法、检察建议。
三、关于“理顺行政执法机制体制,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形成行政执法合力”的建议
我州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为抓手,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作为目标,切实做好我州政府各项法治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方面在行政执法领域职权较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制度;另一方面在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量较大的执法部门,实行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执法力量,解决执法人员编制紧缺的问题。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制度,将行政执法培训教育作为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执法质量的一个抓手抓牢抓实。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审验换证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近年来,每年度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均不少于15期,培训执法人员不少于3000人。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全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统计汇总工作,适时掌握执法人员动态信息。目前,全州执法主体数量总数为799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525个、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132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29个、委托组织113个;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总数21773人,其中,行政编制11093人,事业编制8248人,执法辅助人员2432人;现持执法证数量总数16418人,持省政府执法证10458人,持国务院部委执法证4744人,同时持省政府和国务院部委执法证811人,持证辅助执法人员405人。再一方面,强化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建设全省第一家行政执法听证室,自2020年建设至今,共开展听证17场。州司法局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以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工作,以学习、探讨、交流、点评等方式,先后参与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体执法、烟草专卖等10余个部门和县(市)的行政执法知识讲座和培训。
下一步,州司法局将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的法制指导、法制审查和法制备案,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
四、关于“重视诉源治理,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避免矛盾纠纷的升级对抗”的建议
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诉源治理。2020年,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州在开远市建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试点,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商事纠纷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提高商事调解的调处成功率。今年3月,在总结开远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州司法局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就下一步工作的推进进行了详细沟通和协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并在开远市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启动全州诉前委派调解工作。
目前,各县(市)已制定出台本地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全州已成立9个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现有特邀调解员共54名。全州共办理委派调解881件(其中,调解成功382件、进行司法确认345件),涉案金额为2574.769万元;建水、泸西等部分县(市)积极探索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开展“警调对接”工作,将各类非警务矛盾纠纷按规定程序及时分流,既能有效地腾出基层警力,又能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下一步,州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就有人管、有人引导化解,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五、关于“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多手段抓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的建议
认真履行全州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工作职责,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2020年6月,八届州委第143次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州上下如何抓好民法典的学习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教育体育局、州司法局联合印发了《红河州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就如何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面作了安排部署。
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一系列访谈活动。邀请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州普法讲师团成员、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希俊就民法典总则篇、物权篇、合同篇、人格权篇、婚姻家庭篇、继承篇和侵权责任篇等专题拍摄制作了七期访谈节目,每期20分钟并在红河电视台《法治红河》栏目持续半年滚动播出。
三是组织开展一系列民法典线上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中宣部、司法部举办的“云南省民法典学习线上答题”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在红河网开设“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题,设立聚焦民法典、学习宣传动态、众说法典、一图看懂、视频播报等版块,对民法典精神内容和各地民法典学习活动进行及时刊载。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APP设立民法典学习专题,为全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学习宣传民法典提供平台资源。
四是组建一支州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从州普法讲师团和律师、法院、检察院、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领域抽调专家学者18人组建“州民法典巡回宣讲团”。从10月底至11月中旬,深入13县(市)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企业、学校、军队等基层,围绕民法典的地位作用、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开展宣讲78场,并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覆盖到全州各基层执法部门和村(社区),切实加深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对民法典颁布实施的认识和理解,为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筑牢法治保障基础。
五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组织拍摄了《归来》等一批法治微电影。完成了4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13县(市)全部建成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同时,在石屏县龙朋镇建成州内首家乡(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六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0P15)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固边防”等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常态化。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共开展各类送法活动2251次,主题送法活动124次,近500万人次接受宣传教育。
下一步,将结合州情和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和全面启动法治红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为新一轮五年全州法治建设布好局、开好头,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提升法治宣传工作质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红河夯实基础。
感谢你们对我州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司法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彭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