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11-1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民进红河州委:
你委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广诉前委派调解试点工作的建议》(第8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各级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由辖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定承担公共法律服务义务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驻村免费咨询等法律服务,提高群众对驻村律师(法律工作者)的知晓度和认知度”的建议
红河州司法局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发挥行业主管职能作用,注重法律服务的实行,指导我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工作者积极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要求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好线上线下法律服务,解决好群众免费法律咨询等工作。如在开展为期3年的“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中,调配优秀律师527名、24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480名人民调解员、260名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808名驻村工作队员,到我州655个贫困村担任法律顾问或法治村干部,实现贫困乡党委、政府和贫困村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切实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作用,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共为贫困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773次,代写法律文书1077件,到集镇服务127次,服务群众人数达171207人/次,入村服务254次服务群众人数45462人,开展法制宣传438次,服务群众170016人,开展培训讲座181次,服务群众27222人,举办以案释法活动430次。下一步的工作中,州司法局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大局职能作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5年过渡期内,确保原贫困县党委、政府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原贫困乡(镇)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原贫困村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原贫困村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原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万名律师进街下乡”活动,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发展格局,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中进一步压实参与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责任,开展好法律服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同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让辖区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第一时间得到咨询和解决。
二、关于“各乡(镇)司法所要定期与驻村(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工作交流,开展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走访排查,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的发生情况”的建议
各乡(镇)司法所加强与驻村(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定期沟通交流,并邀请村(社区)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加大源头排查化解工作,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效率,对排查出的复杂疑难纠纷及时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预警报送。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法律服务进农家”。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的落实,在各个村委会、社区悬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示牌,公示联系该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和联系电话,完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建设,形成法律服务工作者网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享受到法律服务的便利,真正做到“法律服务进农户”,如“万人进千村帮万户”公共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开展中,预防纠纷222次,排查纠纷527次,参与调解577件,调解成功570件。下一步,州司法局将指导好各县市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法律工作者与司法所的交流协助工作机制,参与和司法所对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源头。
三、关于“在基层人民法院、辖区派出所成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第一时间疏导调处矛盾纠纷,尽可能地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就有人管、有人引导化解;避免矛盾的加深,甚至引发新的不稳定等,为构建和谐、稳定、平安红河提供有力的保障”的建议
红河州司法局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诉源治理。2020年,州司法局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开远市建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试点,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商事纠纷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提高商事调解的调处成功率。今年3月在开远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红河州司法局积极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并在开远市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启动红河州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目前,各县市已制定出台本地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红河州已成立9个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现有特邀调解员共54名,其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8名、律师14名、公证员1名、司法鉴定工作人员0名、行业专家20名、退休法官1名等。无在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建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站),或在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挂牌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室。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委派调解881件(其中,调解成功382件、进行司法确认345件),涉案金额为2574.769万元;部分县市,如建水、泸西等县积极探索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开展“警调对接”工作,将各类非警务矛盾纠纷按规定程序及时分流,既能有效地腾出基层警力,又能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下一步,州司法局将加强贯彻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就有人管、有人引导化解,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非常感谢你委对我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我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监督,对存在的困难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红河州司法局
2021年8月11日
(联系人:张钊;联系电话:0873-—319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