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10-988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8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李宗泽委员:
你在红河州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建设法治红河的建议》第81号提案,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科学务实制定规划的有关情况
目前,国家层面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已经制定出台,但国家层面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省级层面的《法治云南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尚未下发。2021年7月1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但还需要省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后方可正式下发执行。我州依法治州办经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接,正依据《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送审稿,积极起草《法治红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红河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初稿,同时,结合我州实际,正积极筹备我州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
二、健全法治体系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和宣传活动。2020年12月21日,邀请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团长、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云东为州、县两级科级以上干部作了一场宣讲,宣讲活动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设州、县、乡三级会场;同年12月24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红河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对全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作了安排,同时组建红河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为县(市)及州级部门提供师资力量。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对照州级通知相继对本县(市)宣讲活动作了安排,并组织了本县(市)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截至2021年6月30日,州级部门共组织宣讲活动67场次,受众6844人次;新闻媒体发表稿件6篇,编发简报信息17份,投放LED电子屏宣传标语811条,悬挂条幅68幅,发放宣传资料3368份;县(市)共组织宣讲活动273场次,受众59415人次;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4篇,编发简报信息221份,制作公益宣传片11个,投放LED电子屏宣传标语733条,微视频微动漫41个,悬挂条幅455幅,发放宣传资料95951份。
(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助推法治红河高质量发展
1.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治服务基层作用。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推进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人民群众可通过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法律服务,也可以通过云南智慧法援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红河州党建综合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进行申请,确保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掌上12348云南法网、“12348”中电话热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引导群众通过自助渠道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积极投放“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提供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州建成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1390个,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州现有专职法律援助机构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449个,专兼职工作人员1500余人;有司法鉴定机构5家,鉴定人员48名,可开展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和林地、林木司法鉴定、木材司法鉴定等;有公证机构14家,公证员44名。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无死角服务,今年以来,全州办理公证总件数为4946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136件;共接听“12348”热线2810通,群众满意率达99%,接线律师共有4人次获评“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之星”;投放“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250台,利用“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开展服务17656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39件,其中,民事案件667件,刑事案件773件,值班律师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299件。三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积极探索基层“法护议事”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大局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万名律师进街下乡”活动,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发展格局,让法律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助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行业领域,在实际行动中展现出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良好形象。目前,共建立了687个法润脱贫微信群,每群有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8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27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宣传联络员,还有3667名人民调解员、1546名驻村工作队员等为乡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进行线上线下调解,提供法律帮助。
2.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打造纠纷化解红河模式。紧紧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对全面依法治理工作提出的新期待、新要求,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州委、州政府积极搭“台子”、找“梯子”,州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制定颁布施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的多元解纷体系,形成了“州级搭平台、社会齐参与、基层找路径”的“红河解纷模式”。群众利益表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各类调解组织蓬勃发展,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完善。如,红河中院积极联动州委宣传部、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形成建立版权意识营业场所自治、建立纵横交错监管制度、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的“三建”长效机制,引导和规范卡拉OK经营者合法使用音像制品,2020年直接促成4县(市)共39家1161个包房与音集协签订音像制品著作权许可协议,一次性对230起著作权矛盾纠纷进行诉前化解,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了引领示范效应。自2020年9月我州首家诉前委派调解试点工作在开远取得成功后,2021年3月,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全州全面启动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成本惠民的解决矛盾纠纷新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州已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9个,有特邀调解员54名,共办理委派调解881件(其中,调解成功382件、进行司法确认345件),涉案金额为2574.769万元。探索建立中国河口—越南老街法治化交流合作机制,在河口县、老街市设立“中越边境地区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和解室”,有力维护了中越边境地区和谐稳定。
3.多维度转型升级,着力打造边疆治理红河特色。法治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社会治理的途径。红河州从“管理”到“治理”、从“一治”到“多治”、从“传统”到“现代”的多维度转型升级。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形成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绿春县巩固和拓展直过地区拉祜寨探索出了“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综合治理”守边固边工作模式,启动实施边疆党建长廊“153工程”,深入推进“组织强边、和谐稳边、富民兴边、开放活边、守边固边”五项行动,努力构建边境线上的“党建长城”。二是以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为载体和引领,构建促进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普惠工程”“凝心聚力工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建共创机制”,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创新推动地方性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建设,推动民族事务多元主体治理,绘就了一幅色彩斑斓的民族团结进步的壮美画卷。全州先后有22个单位、16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完成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2021年成功申报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全州共有8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第五批“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计划年内命名100个村(社区),目前正在各县市申报阶段。三是依法守边固边控边,建立边境立体化防控化体系。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作用,加强边境地区管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出台《边境跨境违法举报奖励办法》,兑现群众举报奖励30.87万元。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整治,打好打赢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阻击战和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攻坚战,持续加大对走私贩私、电信诈骗、越境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三非”“五黑”排查清理行动。
4.聚焦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打造边疆普法红河品牌。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和边境一线实际,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探索法治宣传工作新方式新方法,多措并举把宣传形式“活起来”、让普法人员“动起来”,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各民族群众法治素养。一是整合资源,压实责任,变边境地区普法教育“无人管”到“大家做”。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宪法边疆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拓展宣传形式和内容。河口县充分发挥边境村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合党支部和小语种(民族语、越南语)翻译志愿者服务队、红袖标义务宣传队、边民境外亲友人员入境劝阻队的作用,加强对边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边境地区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金平县从年轻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中,组建了一支具有法学理论功底的女子青年普法志愿者团队,成员涵盖哈尼族、彝族、苗族、瑶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使普法更具有民族性和亲民性;绿春县每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153边境普法行”活动,切实抓好边境沿线村寨群众的普法工作。二是将法治宣传与民族地域文化相互“交融”,通过民族语言、歌舞、文化,采取“双语普法”“以歌唱法”“以画说法”“以图析法”“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少数民族普法从“听不懂”到“愿意学”。三是结合各民族群众法律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通过“点单约课”确定宣讲提纲开展普法工作,变过去“我讲你听”为“你点我讲、按需授课”,极大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四是持续抓好课堂、会场、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普法主阵地宣传作用的同时,强化对新媒体的运用,积极打造“法治红河”电视栏目、搭建“红河普法”微信矩阵,推广法律服务机器人实施普法;同时,有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加强实体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已建成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3个;法治主题广场(公园)2个、各类法治教育基地或示范点40余个。
感谢你对我州依法治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杨永前,联系电话:1580873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