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09-659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朱将源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编< 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的建议》第2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哈尼梯田自申遗成功以来,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保护管理规划》)的颁布实施,对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利用进行科学、合理地统筹策划,使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获得有效保护与延续,使哈尼梯田继续发挥其作为地方经济基础和社会凝聚和核心作用,深化了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对《保护管理规划》进行修编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和条件,且办理程序复杂,若不是出现原则性问题,一般不建议进行修编。但哈尼梯田管理局会持续关注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修编的可能性。
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随着时间推移,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正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可以确定的是,《保护管理规划》只能作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发展计划,而不能完全预知发展中出现的方方面面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依法保护管理哈尼梯田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其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和全球化背景下,对人类普世价值思考的启示作用,进一步完善哈尼梯田保护体系,构建有效的保护机制,促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哈尼梯田管理局于2015年8月启动元阳县梯田片区、红河县梯田片区、绿春县梯田片区、金平县梯田片区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委托中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历史研究所编制《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和《元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红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绿春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等5部规划。这5部规划聚焦于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发展,着力解决发展这一核心问题,以发展促进保护,缓和哈尼梯田与遗产区群众、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我们也将继续探索体制机制改革方式,进一步明确州县乡梯田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职能。
一、《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0)》编制情况
2016年12月,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州政府在蒙自召开《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总规》)编制工作汇报会。会上,中国建筑设计院编制团队对《总规》编制基本情况作了汇报,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分管副县长,4县梯田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州级相关部门领导根据各自的职能对《总规》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总规》内容,增强《总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原则通过了《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0)》,待4县区域保护发展规划完成后一并上报审批。
二、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4县梯田的区域保护性规划编制情况
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4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后,于2018年12月,分别在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召开征求意见会,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于2019年5月提交我局。2020年3月上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按要求再次征求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等4县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意见,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编制单位再次对规划进行了修改,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完善,目前4部规划已修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自2015年底启动以来一直在不断推进。在此期间,工作进度也受到了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一是随着遗产地发展变化,新的领导提出新的要求,需对规划作调整、充实、完善。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规划编制单位无法到我州开展工作。三是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此项工作与哈尼梯田保护范围划定相关联,需相应调整和完善。为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哈尼梯田管理局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国内疫情控制情况,计划2021年内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0)》进行评审,交由州人民政府报州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公布实施。二是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元阳县(除提名遗产区)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红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绿春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等4县区域性规划进行评审,交由红河县、元阳县、金平县、绿春县人民政府分别报各县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公布实施。
感谢你们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李咪秋,联系电话:1388730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