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04-8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张鸿明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红河州绿色养殖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第14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扶持力度
(一)加大项目资金支持。一是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18—2021年,我州争取实施了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弥勒市、泸西县6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75亿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项目县现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配套建设,补助资金按照中央资金和养殖场自筹1:1配套。二是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2021年,我州蒙自市、建水县、石屏县、弥勒市、泸西县5个畜牧大县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088万元,重点支持50余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三是实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2021年,下达各县市动物防疫经费1857万元,对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支出推行先打后补。四是认真组织申报加快生猪生产奖补资金。2021年3月,按照《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要求,组织建水县、开远市、个旧市、金平县等县市12家企业申报加快生猪生产奖补资金1834.41万元。
(二)认真落实养殖用地等政策。一是养殖用地。养殖及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生猪养殖用地规模根据生产及投资规模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用地面积的10%以内,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20亩,使用非耕地的不得超过25亩。2020年至今,全州养殖设施农用地有效备案169宗,用地总面积277.41公顷,占用耕地面积96.87公顷。二是环评审批。开展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环评报告承诺制试点工作,试点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无需办理环评审批。2020年至今,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生猪项目33个,实行登记备案生猪项目143个。
二、支持中小型养殖场加快发展
2021年,在积极争取省级产业资金290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农场建设等项目支持的同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畜牧业生产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加大畜牧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一是试点推进“一部手机云企贷”。针对涉农企业和小农户“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与建行云南省分行配合试点建设“一部手机云企贷”创设“会员制”模式,注册会员达2.04万户,累计授信8.9亿元,投放贷款9.65亿元,贷款余额5.81亿元。二是以抵押贷款方式提供融资支持。辖内银行机构通过抵押贷款方式向184户畜牧生产主体提供信贷支持,贷款余额7027.83万元。三是以融资担保方式提供融资支持。辖内银行机构加强与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利用农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对客户进行综合授信,支持41户生产经营主体贷款3267.9万元。2020年至今,全州畜牧产业贷款21156户,贷款余额137834.39万元。
三、加强畜牧实用技术培训指导
(一)实行生猪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服务。在全州范围内推行生猪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全州246名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包保生猪养殖场363个、散养户21.68万户,建立监督服务联系制度,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养殖场户技术指导培训、动物检疫申报、动物免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
(二)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先后组织云南云岭广大峪口禽业有限公司、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蒙自金航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列入农业农村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名单,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切实引导养殖场科学安全用药。
(三)开展经常性技术培训。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南部山区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等基础上,州级安排专项经费,开展全域范围内的畜牧兽医技术培训。近年来,州、县两级每年均开展2—3期畜牧兽医专题技术培训,培训涵盖畜牧兽医行业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生产经营主体等人员,如2021年州级组织了全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现场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全州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培训班、全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元阳县牛角寨欧乐村养殖技术培训班等一系列专题培训。2021年以来,州、县两级累计开展各类畜牧兽医技术培训班31期,培训人员1600余人次。
四、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宣传推广
(一)加大绿色有机认证及创名牌育龙头奖励力度。2021年3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新认证绿色食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证书到期续展绿色食品州级财政每个补助1万元;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4万元,每年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1万元;首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强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20佳创新企业”的,州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同时,各县市均制定了配套奖励政策。
(二)开展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创建。截至目前,建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云南云岭广大峪口禽业有限公司、泸西昆明正大猪业有限公司、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云南立新羊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入选“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名单,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建水春晓蛋鸡场等10家企业入选“绿色食品牌”州级产业基地名单,建水县鑫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水县南庄永林蛋鸡场等27家养殖场入选“绿色食品牌”县级产业基地名单,重点对其生产、品牌等方面进行支持和宣传。
(三)加强宣传和推广。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浪潮,积极探索 “品牌+直播+深互动”方式的网络直播营销新模式,支持和鼓励电商龙头企业构建“一企带多村”“一店带多户”“一人带多人”利益联结机制,主动对接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多平台、多渠道、多商家联动促销活动。红河州(蒙自)智慧物流产业园已投入使用,入驻了京邦达、美团优选、橙心优选、神买等9家企业。同时,组织金平诺玛飞鸡、乍甸乳业等名企名品参加“南博会”“农交会”“农博会”等各类高规格展会,政企联合推动了红河农业品牌影响力和销售力的提升。
感谢你们对我州畜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