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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04-3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李琳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培育扶持边疆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的第14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截至2021731日,红河州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278个,其中,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有358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227个(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34个,州级示范社42个),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69户(国家级1户,省级82户,州级271户)。在全州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中,金平诺玛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平县双团坡香蕉种植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合作社)、金平金岭生物瑶药开发有限公司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优势,在示范带动小农户引领发展现代农业发挥着主体作用。

  一、研究制定方案,突出培育发展重点的建议

  (一)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纳入规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是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202178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户,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州级以上示范社200户,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围绕打造“高端稻谷基地、干热河谷基地、高端果蔬基地、高端云花基地、优质畜禽供给基地”目标,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围绕主导产业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企业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形成优势互补、农企互助高质量发展实体支撑体系。

  (二)高质量发展方向促推边疆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结合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均衡、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2020年,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联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产前、产中、产后等领域的不同优势,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2021年至2023年全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进行了规划布局。方案实施半年来,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数量都有明显提升。截至2021731日,6个边疆县较2020年新增家庭农场255家,增长2.1倍,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7个。

  (三)搭建平台为新型农业主体打开市场。一是加强产销对接,加强与淘宝、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对接,及时将省外经贸投资贸易服务平台、京东生鲜会电商平台等电商平台推送到各县市,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订单农业、直采直销、网络营销。今年上半年,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等边疆县市电商零售增幅均超过红河州增幅(38.51%),其中金平县、开远市、屏边县同比增长127.5%115.87%81.34%,增速位列全州前三名。二是畅通产品产销渠道,积极组织全州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展。20201-12月安排财政资金58.8万元,支持115家农业经营主体前往上海、烟台、深圳、广州、厦门、南宁、重庆等地,参加第四届上海•全国优质农产品博览会、2020第十五届烟台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全国农交会等共计农业类展会10场,通过展会,向国内外参观者、经销商展示、宣传、推介红河州优质农产品,逐步提升红河州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逐步完善农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其中,就有70家参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自边疆县市,占比达到60.86%。金平诺玛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平近合食用菌发展有限公司、红河云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平县金合鹿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云南金平香果缘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夏华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果丰农业有限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参加2020年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2020第十五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上都有可观的销售业绩。在今年825日开展南洽会上,红河州组织了29个主体参展,其中,来自红河、元阳、金平、屏边等边疆县市的参展主体有12个,占比41.37%

  (四)巩固产业扶贫成果,有序推进“双绑”联结。今年上半年,在实现产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高端稻谷基地、干热河谷基地、高端果蔬基地、高端云花基地、优质畜禽供给基地”目标,依托龙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同时,有序推进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全州共有357家农业企业进入《红河州有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意愿农业企业名录》。今年上半年,扶贫产业带动的脱贫户19.9万户87.1万人,边缘易致贫户563423946人;1789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9.9万户86.9万人,带动边缘易致贫户452519612人。

  (五)开展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促进农村融合发展。经过积极争取,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村、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金水河村、河口县河口镇城郊村委会八条半村、河口县瑶山乡水槽村委会五道河村4个抵边自然村列入《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方案》并开工建设,对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边疆稳、党建强”6个方面18项建设指导性指标,规划投入资金4144.6万元。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同时,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和技术平台,转变服务方式、出台多项工作措施,着力推进二三产业发展。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入选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获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元阳哈尼梯田、被推选为“中国美丽田园”;元阳县新街镇爱春阿者科村、被新认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补政策。制定《红河州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对2021年至2023年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进行奖补。一是建立绿色有机认证奖补机制。新认证绿色食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证书到期续展绿色食品州级财政每个补助1万元。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4万元,每年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1万元。二是建立名牌名品创建奖补机制。首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的企业,州级财政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60万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分别奖励5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强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20佳创新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是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奖补机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州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名牌名品创建、龙头企业培育多项奖补政策的,州级财政按最高标准只给予一次奖补。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奖补政策,加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支持力度。四是给予配套扶持。积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打造特色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绿色有机示范建设基地,在相关项目安排、贷款担保、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切实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农业经营主体税收减免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对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在专项发展资金安排上重点向边疆倾斜。2021年州级财政拨付温氏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和金锣集团生猪屠宰供应项目合作家庭农场贷款贴息资金80万元。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安排项目资金共计124万元,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经统计等工作。其中,每个边疆县市安排9万元。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作经费136万,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万,家庭农场116万,边疆县市家庭农场项目资金达60万,占51.72%

  (三)制定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奖补方案。计划20219月完成全州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的培训,并对全州动态监测合格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按照3000/家的标准进行奖补,目前正在开展第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监测,动态监测结束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对全州3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直接奖补。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支持红河现代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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