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53-8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的答复
毕艳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的第25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做好顶层规划设计”方面
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行动”,2019年至2022年4年间,每年建设250个美丽乡村;到2022年,全州建设1000个示范村(自然村),引领整体推进;到2035年,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全面实现,红河美丽乡村成为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成为云南最美丽省份的亮丽名片。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编制《红河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红河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对科学整合乡村旅游资源,结合重点发展乡村的资源等优势,制定了不同的发展途径,分类指导,错位开发,避免产品同质化开发,推进乡村旅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州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对乡村休闲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
二、“规范项目开发建设服务管理行为”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地方和民族历史地理、传统文化、民俗情感,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农耕文明,加强创意设计,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农业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为基础,以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为根本出发点,以“生态文明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绿色生产、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产业基础,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已成为拓宽农业功能,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农业+工业”“农业+新型城镇化”“农业+旅游”“农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格局初见雏形。2020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 367 家,从业人员 6334 人,其中:农民从业人数 4290人,带动农户7923 户,营业收入66835 万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43181 万元,利润总额2585 万元。
三、“培育精品示范,打造品质产品”方面
按照“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建设新平台”的思路,推动蒙自经济开发区、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建水轻工业园等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区。充分发掘稻田湿地、森林氧吧等绿色生态价值,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积极推广稻鱼共生、稻鳅共生和稻鱼鸭共生等种养结合模式,重点打造“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艺”。推进区域绿色食品牌打造,全州制定农业类省地方标准55项,农产品地方标准97项,185户企业339个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目前,红河州梯田红米和花卉区域公用品牌规划编制已完成中期提案修改。直供G20杭州峰会的泸西县生鲜蔬菜现已注册“红高原·泸西”和含G20符号的区域公用品牌图形商标。开远市“七彩云菊”花卉公用品牌商标成功注册。“蒙自石榴”荣登“2017—2018年地标农产品电商品牌榜”。 “和源”石榴、“云河”香蕉、“蒙生”石榴、“阳光果园”早香蜜桃、“晨滇滇”红阳猕猴桃被评为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果”,建水县鸿辉种植养殖产业有限公司被评为云南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
四、“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方面
按照发展全域旅游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州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部署和要求,按照强基础、优存量、强增量、补短板、提品质的发展思路,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以森林、梯田、村落、湿地等自然景观与森林生态结合的特色功能,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的民居特色、建筑风格以及人文元素,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乡镇、旅游特色村、民族特色村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努力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抓住大滇西旅游环线西南环线建设机遇,做优做大“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围绕自助自驾游、康体健身、养生养老、露营休闲等旅游市场新需求,积极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依托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制定《红河州半山酒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实地调研组织策划提出一批半山酒店项目。加快推进重点旅游扶贫县、乡(镇)游客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推动改造提升一批城镇、乡村公共厕所,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停车场、游览步道、观景平台和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坚持“田园风光就是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就是最好的绿化”理念,大力实施村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文化“五化工程”,加强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引导农户拆除危旧房、清理整治庭院,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凸显乡村韵味,彰显乡村价值,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开展“大拆除、大清理、大整治”行动推动全域治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完成乡村文化遗产资源普查,124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建设旅游特色村1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14个,民族团结示范村262个;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共912个。全州9008个自然村配备有至少1名以上保洁员,6850个村庄达到人居环境1档标准,创建美丽村庄42个,全州乡村面貌逐步改善。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方面
采取景区带动、“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广“阿者科计划”经验和模式,提供红河哈尼梯田(云南)研学营游(云上梯田+哈尼文化+下乡撒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系列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旅游发展的内生动力。弥勒、泸西、建水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元阳哈尼梯田、弥勒葡萄景观被推选为“中国美丽田园”、建水县西庄镇被新评为“中国特色民俗村”、弥勒市可邑村被推选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泸西县菊畹村被推选为“中国特色民居村”、元阳县新街镇爱春阿者科村委会被评为“全国美丽乡村”;建水县团山村、元阳县阿者科村、弥勒市可邑村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入选世界和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被列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州建成建水和源万亩石榴庄园等9个省级现代农业庄园;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东风韵小镇、元阳哈尼梯田小镇、开远知花小镇等农业产业特色小镇建设顺利推进,为我州乡村休闲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六、“做好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充分发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作用”方面
通过创建专业合作社,为传承人提供平台,推动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攀枝花乡猛弄土司绣品坊作为元阳县第一个民族刺绣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社员200余人,发展有刺绣经营大户4户,营销者10余人,从业者500余人,并成功注册了“云上民绣”商标。屏边县绣莉丰乡民族工艺制品厂,作为屏边刺绣文化产业的代表,目前已发展社员200余人,打造家庭绣梦坊20个,绣娘72名,绣莉丰乡已成为“红河州文化产业示范企业”、“上海市徐汇区妇联 红河州妇联 妇女刺绣创业指导中心屏边基地”,形成了民族文化龙头企业的效应。
始终把宣传展示传播作为非遗保护重要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打造“苦扎扎”、“阿细跳月”等节庆品牌,建成5个庭院剧场,《云上红河花腰恋歌》在红河大剧院开展旅游驻场演出,编排的歌舞《哈尼古歌》在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定期不定期的演出,元阳、红河、绿春、金平等组织《哈尼古歌》传唱队25支,活跃在基层一线、乡村舞台,开展哈尼古歌的宣传展示、传承传播,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七、“制定全州文化旅游人才计划,着力推进创新型高素质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年度文化和旅游人次培养培训计划安排,切实做好全州文旅人才队伍建设的“存量”和“优量”工作,着力推进创新型高素质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主办红河州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训练班(旅游文化专业),着力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管理、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实施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工作,共选派“三区”文化工作者58人,下拨专项资金116万元,通过开展“自上而下”的选派和“自下而上”的培养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文化队伍业务水平。与红河学院商学院、州民族师范、州财校等设有旅游专业院校加强联络对接,对涉旅专业课程和旅游调研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红河旅游资源、产业发展、标准化材料汇编等相关材料的提供。切实做好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红河州考点相关工作,以全州文旅行业技能大赛等培训载体,切实加强全州导游的服务水平和素质。我州李勇、段鉴航2名导游入选国家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金牌导游”培训项目,李勇、吴春香2名导游被评为省“金牌导游”。成功申报2020年度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人选1名、2020年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红河州旅游产业(领域)人才10名,2019、2020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各3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着力在推进乡村旅游上努力取得突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感谢您对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