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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52-8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严森耀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的第13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项目支撑,推动产业扶贫向纵深发展

  (一)大力推进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在实现产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围绕打造“高端稻谷基地、干热河谷基地、高端果蔬基地、高端云花基地、优质畜禽供给基地”目标,依托龙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积极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引导群众加入合作社,让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水平,促进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提质增效,确保农户发展产业获得稳定收入。截至6月底,扶贫产业带动的脱贫户19.9万户87.1万人,边缘易致贫户563423946人;1789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9.9万户86.9万人,带动边缘易致贫户452519612人。推广“村社合一”模式,实现“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双绑”的企业207个、合作社401个,绑定农户19.08万户74.16万人,其中绑定脱贫户8.56万户36.13万人,绑定边缘易致贫户21187961人。

  (二)持续加强扶持力度。积极推动产业帮扶项目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持续加大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力度,落实每年安排涉农资金总额的5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的要求,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众户均有一个以上产业帮扶项目扶持。2021年,全州计划安排产业帮扶资金11.46亿元,占涉农整合资金的60.9%,已下达资金8.72亿元,计划实施产业帮扶项目640个,已开工423个,完工75个。实施异地搬迁后续产业类项目140个,计划投入资金1.68亿元,带动搬迁户1681770138人,针对搬迁户开展技术培训12824人次,实现了有产业发展意愿和条件的搬迁农户均有一项以上产业项目帮扶。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产业扶贫稳健发展

  (一)做大做强产业。2020年全州水果、蔬菜、梯田红米产量居全省第一,花卉、中药材面积、肉类产量居全省第二,全州完成省级考核的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等八个重点产业的现价综合产值646亿元,排名全省第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5%。今年以来,结合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州制定印发《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产业发展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围绕构建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目标,启动《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着力推动100万亩高端稻谷、100万亩干热河谷、500万亩高端果蔬、20万亩高端云花、千亿元级优质畜禽供给“五大基地”建设,不断做大优势特色产业,做强扶贫产业。

  (二)加大资金扶持。一是规范扶贫项目投入。落实投入力度不减的要求,今年全州下达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5亿元,其中州本级投入2.4亿元。制定《红河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启动全面清理工作,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目前已梳理扶贫项目资金总规模291亿元,形成扶贫项目资产253.6亿元,确权资产规模144.8亿元。二是启动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制定印发《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行行动计划》,明确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以及龙头企业认定、“10大名品”创建等一系列奖补政策,建立半年申报一次的奖补机制,目前已完成首次申报工作,收到67主体申报奖补项目110个、奖补资金286万元。在政策带动下,全州农业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目前已有农业龙头企业424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82户、州级253户,年销售收入上亿元企业35户。三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行动。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精准对接、融资辅导、问题反馈等7项机制。实施红河州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样板打造行动,蒙自市、石屏县与金融机构签订了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合作备忘录。试点开展“党建+信用”示范村组建设,已评定信用村161个。在全省率先开展“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已评定29家,授信8151万元。截至8月,全州累计投放扶贫小额信贷45.57亿元,惠及脱贫户7.68万户,其中2021年新增贷款3.76亿元,惠及脱贫户8362户。

  (三)强化就业帮扶。一是紧紧围绕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提高转移就业能力,继续提高农民素质和技术技能,突出抓好以畜禽饲养、水果栽培、农机修理、中式烹调、砌筑、电工等工种为主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今年18月,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3.63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8.53万人次。二是建立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干部联动网格体系,开展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动态监测,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在元阳、红河、绿春、金平、石屏、泸西、屏边7个县建设立40个脱贫行政村监测点,对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行监测。三是做好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政策帮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召开2021年州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强化创业工作的协调配合、业务指导、政策培训、宣传引导和考核检查。认真落实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创业带动就业。今年18月,全州完成脱贫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1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92万元。

  三、关于完善“支部引领•村社合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

  (一)扎实推动“三个组织化”。积极探索“党组织+”模式,采取“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等模式,1862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19.7万户86.3万人。推动党员干部、培训机构、中介公司、服务资源“四个组织起来”,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2万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推行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集中安置点党组织第一书记,37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采取“支部引领”+“公司+合作社+脱贫户+基地”或“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确保每个安置区至少有1个产业项目,每户贫困群众至少参与1个产业发展项目或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深化“领头雁”培养工程。一是深入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逐村开展村组干部分析研判,着力把一批政治素质过硬、能力素质较强的人才挑选出来、回引回来,累计回引1034名优秀人才。二是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后的9777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农村实用人才5107人、致富能手2912人、退役军人663人、本乡本土大学生578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263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83人。三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州累计争取项目资金1627万元,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1680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400人次、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5360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8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184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280人。

  (三)积极争取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1216个,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占比达100%,其中,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584个、占48%510万元的384个、占31.6%1050万元的229个、占18.8%50万元以上的19个、占0.16%,全州基本消除空壳村。今年以来,加快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争取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130个、资金6500万元,印发《关于建立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定期对账工作机制的通知》,组织、财政局、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每季度定期逐村收集核实和分析研判村(社区)经济发展现状、发展路径、收入来源等基本情况。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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