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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51-3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林碧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用地的建议》第9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出台科学合理,符合现实需要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解决设施农用地“供需”不匹配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新的生产经营方式不断涌现,规模经营水平和生态环境要求不断提高,用地出现新情况新需求,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稳定、保供应的措施。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设施农业提升产业化水平和效益,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进一步加大对设施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通知明确,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随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6号),结合云南实际,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进一步细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严格控制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级主管部门在制定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时,既要立足于促进设施农业健康稳定发展,也要严守政策界限,遵循法律法规要求,严防“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经营者在建设中也应守住两条底线:一是必须是直接用于或直接服务于设施农业生产的设施;二是不得改变设施的性质和用途,特别是不能用于改建住宅、私家庄园、别墅,不能用于餐饮、娱乐、康养等经营性用途,确保农地农用、农棚农用。

  二、抓住国家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区域调剂管理的政策契机,加强全州范围内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调整,弥补项目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在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以来,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增减挂钩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远市根据自身资源潜力情况,共编制上报了2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拆旧区建设规模602.826亩,预计可产生建设用地指标602.826亩,其中耕地370.203亩,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46.5125亩,节余指标456.3135亩。方案批准后,我局积极指导开远市推进指标流转和项目实施工作,共流转145亩节余指标至腾冲市,产生收益3625万元。开远市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保障了开远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用地指标,并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开远市增减挂钩工作指导,在全面排查增减挂钩后备资源潜力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增减挂钩项目的方案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力争挖掘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开远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解决好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对保障项目用地后有剩余的指标,按照省级关于指标流转有关规定,积极争取指标省域内范围内流转,以产生收益支持开远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三、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控线的前提下,紧扣国土空间规划和外部政策背景,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合理科学利用,给予羊街乡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羊街乡经济快速发展

  目前,州、县市正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将是国土空间治理的重要抓手,州级将根据省级下达我州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分解下达各县市,同时考虑指标差别化管理,统筹保障重点发展区域。

  滇南中心城市作为全州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题内容,在全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将预留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保障滇南中心城市的发展建设,开远市在滇南中心城市群之列,将根据滇南中心核心区范围比例给予开远市用地指标倾斜。与此同时,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应充分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对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指导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园区规划与开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市域有限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效保障羊街乡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促进羊街乡经济快速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1818363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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