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50-5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马丽琼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河州高海拔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第14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南部山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州委“13611”工作思路,以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大板块”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两区一带”协调联动农业发展格局,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通过山区综合开发,强化了山区产业培植,水果、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为加快全州高海拔地区主导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一是水果产业。2020年,南部六县水果种植面积达138.5万亩,产量147.8万吨,综合产值59亿元。二是梯田红米产业。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生态资源,2020年全州(以元阳、红河、绿春为主)梯田红米种植面积21万亩,产量7.36万吨,实现综合产值15亿元(含鱼鸭)。三是规模养殖产业。2020年,南部六县生猪出栏58.6万头,牛出栏10.8万头,家禽出栏1232.57万只。四是中药材产业。南部六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84.3万亩,产量6.39万吨,综合产值28.8亿元。其中,屏边、红河、绿春、金平被认定为“云药之乡”。
南部山区虽然受区位、气候、经济、社会、科技等因素的制约,农业产业发展较北部缓慢,但南部山区具有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生态优势,加快我州高海拔地区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对全州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积极推动高海拔山区农业产业发展
(一)规划先行,科学谋划高海拔地区主导产业
州农业农村局正在编制的《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在“十四五”期间将继续优化“两区一带”空间布局,构建以乡村振兴示范园和“一村一品”为着力点,各农业特色产业带为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一县一业”为面的主导产业发展新格局。高海拔地区主导产业布局主要是水果(优质苹果、桃子、猕猴桃等)、梯田红米、中药材(万寿菊及中草药种植)、规模养殖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一是水果产业。优化水果种植品种结构,完善高海拔地区水果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绿色农业技术和标准体系,开展数字果业试点,推进精细化管理,通过知名龙头企业带动,形成完善的经营体系,提升高海拔地区果业发展质量和产品价值。二是梯田红米产业。立足世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打造哈尼梯田核心区绿色有机示范基地。依托千年哈尼梯田靓丽名片,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到2023年稳定“稻鱼鸭”综合种养20万亩以上,形成哈尼梯田“绿色有机+生态循环”示范,提升梯田红米系列产品、鸭产品、鱼产品质量效益;对现有加工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引进有实力的红米加工企业,进行梯田红米品牌打造、市场开拓、产品链延伸,实现二产、三产产值不断增加。三是中药材产业。持续打造屏边、金平等县市“云药之乡”名品。发挥整体优势,坚持主流品种与稀缺品种同步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持续培育壮大草果、砂仁、南板蓝根等优势品种,扩大单品产业规模,提高中药材资源品种与产业关联度。四是养殖产业。以规模养殖项目为带动,推进养殖业标准化进程,并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力发展休闲旅游畜牧业,加快种养一体化项目实施,全面带动畜牧业第三产业发展,不断形成完备的产业链条,提升养殖综合效益。
(二)以“五个基地”建设,带动高海拔地区农业产业发展
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打造100万亩高端稻谷基地、100万亩干热河谷基地、500万亩高端果蔬基地、20万亩高端云花基地、优质畜禽供给基地“五个基地”,把高海拔地区适宜的主导产业纳入“五个基地”共同发展,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加快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区建设。
(三)建立奖补机制,加大农业产业扶持力度
今年州委办、州政府办制定实施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州级财政每年安排近30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对2021年至2023年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进行奖补。一是建立绿色有机认证奖补机制。新认证绿色食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证书到期续展绿色食品州级财政每个补助1万元。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4万元,每年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1万元。二是建立名牌名品创建奖补机制。首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 大名品”的企业,州级财政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60万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分别奖励5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 强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20佳创新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是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奖补机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州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名牌名品创建、龙头企业培育多项奖补政策的,州级财政按最高标准只给予一次奖补。四是给予配套扶持。积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打造特色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绿色有机示范建设基地,在相关项目安排、贷款担保、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希望屏边县积极推动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工作,努力争取更多奖补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