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48-7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张俊梅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排查红河州入村道路硬化情况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33号提案,已转交州交通运输局和州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4个方面建议,即一是交通运输部门排查红河州各县(市)入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硬化情况;二是县(市)有关部门对接交通运输部门,对排查出的这类道路尽快制定出硬化建设方案;三是州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硬化进度和时间进行督查,避免出现乡村公路工程质量和拖延工期等情况发生;四是各级政府部门对排查出的情况要引起高度重视,拨付专项资金修建村道,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入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的排查情况。按照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基础数据调度的通知,2021年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自然村(组)基础设施建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州7311个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全部硬化;2362个自然村部分硬化;除开远市、泸西县外,全州仍有207个自然村未硬化(其中,个旧市6个、蒙自市33个、建水县48个、石屏县15、屏边县21个、弥勒市41个、元阳县4个、红河县11个、金平县17个、绿春县5个、河口县6个)。
二、建立村内道路项目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重要指示要求,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启动实施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旨在用5年的时间,改善村庄内部道路,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改扩建,使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置体系和空间规划更加完善、更加合理。针对全州农村基础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落后,总体不足、标准偏低,尚不能支撑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尤其是连接老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道路还需要落实补钙。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2020年2月红河州迅速组织开展了全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报工作,完成了全州271个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和上报入库,涉及217个行政村村内干道852.6公里、200个行政村村内巷道805.9公里建设和201个行政村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库储备,预计投入资金12.9亿元。通过项目实施,未来我州村庄基础设施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将全面补足。
你提到的面甸镇梭罗村委会犁耙庄村进村道路,长1.5公里,建水县交通运输局已于7月份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合同谈判,计划年内建成通车。
感谢你对我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