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42-8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田勇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第13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经与州乡村振兴局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各位委员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州产业帮扶要在做实产业规划上下功夫,在发展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在培育龙头企业上下功夫,在强化示范引领上下功夫,非常鲜明地指出了我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期内,产业帮扶的重点与难点,我局也是按照这四个方面扎实推进产业帮扶工作。
一、做实产业规划方面
2021年,先后研究制定了《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扶贫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对全州2021年产业帮扶工作从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以“双绑”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加强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提高产业帮扶组织化水平、做好因灾害产业失败返贫致贫农户的帮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7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红河州扶贫办启动“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编制工作,印发了《红河州扶贫办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目前,我局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围绕打造“高端稻谷基地、干热河谷基地、高端果蔬基地、高端云花基地、优质畜禽供给基地”目标,已完成《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州农业要确保粮食产量每年在183万吨以上,力争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现价综合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5年翻番。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5:1,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达到农产品销售额的50%以上。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积极指导县市,以县为单位,围绕“一县一业”统筹做好“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工作。
二、发展特色产业方面
2021年,农业农村部门在实现产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围绕打造“高端稻谷基地、干热河谷基地、高端果蔬基地、高端云花基地、优质畜禽供给基地”目标,依托龙头,发挥我州水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早特优”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引导群众加入合作社,让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水平,促进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提质增效,确保农户发展产业获得稳定收入,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截至6月30日,扶贫产业带动的脱贫户19.9万户87.1万人,边缘易致贫户5634户23946人。泸西、石屏县蔬菜,元阳县“稻鱼鸭”,红河县热区水果,金平县中药材,绿春茶叶,屏边县荔枝的主导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通过开展“一部手机云企贷”平台线上线下金融服务,建设银行完成321户企业授信,累计授信金额8.89亿元,投放贷款7.87亿元。其中通过“地押云贷”为16户农业合作社授信金额1516万元,投放贷款1487万元,涉及流转土地2916.7亩。全州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43.99亿元,2021年新增贷款2.18亿元,居全省第2位,占全省新增贷款的18.9%。
三、培育龙头企业方面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整合优化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积极引进规模大、有技术、有市场、信誉好的企业、集团入驻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对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本土中小企业培育有扶持,支持其尽快成长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促使县域内每个成规模的产业至少有1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引导群众加入合作社,让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水平,确保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抓实产业扶贫“双绑”联结。截至6月30日,1789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9.9万户86.9万人,带动边缘易致贫户4525户19612人。实现“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双绑”的企业207个、合作社401个,绑定农户19.08万户74.16万人,其中绑定脱贫户8.56万户36.13万人,绑定边缘易致贫户2118户7961人。2021年上半年,全州有农业龙头企业469户,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2户,州级重点龙头企业271户。组织个旧大红屯粮食购销公司、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目前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资料已被省厅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审核。为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制定了《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21年至2023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作任务,完善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奖补机制,明确从2021年起对新认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中明确州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年内销售收入达4亿元至5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对年内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
四、强化示范引领方面
在产业帮扶中,按照农业农村部以及省、州相关要求,产业帮扶项目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我州持续加大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力度,落实每年安排涉农资金总额的5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的要求,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众户均有一个以上产业帮扶项目扶持。2021年全州计划安排产业帮扶资金11.46亿元,占涉农整合资金的60.9%,已下达资金8.72亿元,计划实施产业帮扶项目640个,已开工423个,完工75个。在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上,2018年,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州2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2019年,州级财政安排了每个示范点农业产业培育经费20万元,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的部署,州委、州政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全州将力争用三年时间建设15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50个以精品示范村、1000个以上美丽乡村,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产业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