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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42-33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赵严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做好农村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的建议》的第11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0年以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转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我局起草印发计划方案。认真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及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致富带头人、村组干部等作为培训对象,重点围绕课堂和田间地头实践实训设置教学计划,每期培训时间5至15天。2020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1572人,培训满意度达99.8%。2021年争取下达红河州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635万元,计划培训2100人以上。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厅指导方案,起草印发了《红河州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3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方案。参照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三类,分层分类分模块在全州13县市开展培训,7月份以来,州县已陆续下达到位项目资金469万元。各县市聚焦产业需求,开展摸底调研,认真遴选学员,围绕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交流实践设置教学计划,已启动实施培训1050人,学员通过手机开展评价率和满意度达98%以上,参训学员示范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该培训项目资金到位后正快速组织实施,力争培养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通过示范带动,为推动我州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作情况。一是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十三五”以来,我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州累计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1680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400人次,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5360人,生产经营型2800人,专业技能型1840人,专业服务型1280人。通过教育培训,实现了参训学员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迈进,从普通农民成长为高素质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强化扶贫扶智技能培训。争取州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万元,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涉农技能扶贫培训2783人,受训群众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增长了见识,激发了内生动力。三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累计完成转移培训10200人,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7000人。四是选送农村实用人才到省内外学习培训。累计选送265名村组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外出学习,有效提升技能眼界,激发示范带动活力。

  (三)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培训。2019年以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主动作为,在全省率先以农牧企业负责人、专业合作社骨干、青年农场主、农村致富带头人、村组干部等作为重点对象,组织122人参加由清华大学、中国慈善联合会举办的“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培训,经过5个月的线上学习,有28人进入全国优秀群,占全国优秀总人数的8%,培训成绩居全国前列。2020年州农民教育培训中心获授“乡村振兴领头雁红河州孵化基地”牌匾,10名优秀学员获得到清华大学交流学习机会,占遴选总人数的10%。2020年继续组织全州211名现代高素质青年农场主参加第三期培训,同步组织开展6次线下培训交流活动,结果进入全国优秀榜学员占比居全国前列,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项目组对全国10个孵化基地进行测评,红河州孵化基地得99分,综合排名全国第一。2021年6月,在红河会堂联合举办“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培训结业典礼,国务院参事室汤敏发来视频致辞,对红河州该项培训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和认可。通过“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线上线下培训项目的实施,使我州参训学员学出更深厚的政策理论、方法措施和工作思路,开阔了视野眼界,增强了做好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的本领和能力。近两年来,累计培育我州高层次“乡村振兴领头雁”学员333人次,带动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相关产业或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达6.5万人,起到了较好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抓住关键生产时节开展农民科技大培训活动。今年以来,重点围绕我州农业生产关键时节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掀起农民学政策、学技术、学知识热潮。全州累计投入项目资金69.35万元,开展各类培训2.07万人次。其中,开展线下培训178期10012人次,线上培训5867人次,其他培训487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210份。在培训中穿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4189人次。

  (五)合作开展巾帼高素质农民培训。6月中旬,州农广校和州妇联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以州内2016—2020年获国家、省级巾帼示范基地负责人为主要培训对象,组织65名高素质女性农民参训。邀请省、州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企业负责人授课,并组织深入到蒙自、建水红色基地、龙头企业开展现场爱党爱国教育和观摩实训,红河电视台记者拍摄记录宣传,学员培训满意度较高,宣传效果较好。

  (六)强化跟踪回访和送教服务。今年以来,各县市农广校组成技术工作组,采取送教上门、跟踪回访等形式,奔赴学员种植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等开展走访送教或跟踪回访活动。截至8月底,共出动353人次,走访送教2256人次。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

  1.贯彻落实相关计划方案,明确农民培训目标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2021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红河州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红河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相关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民教育培训目标方向。

  2.大力进行调查摸底,开展精准培训。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前期,通过大量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参训农民的培训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计划。同时,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要求开展培训,确保培训精准,取得预期效果。

  3.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确实增强培训效果和满意度。州农广校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把培训过程与关键生产环节紧密结合,把课堂直接办在乡村,办到田间地头,办进企业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需求调研、理论教学、现场观摩、互动交流、跟踪问效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培训满意度。

  (二)主要成效。

  1.培训认定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全州培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达1.1万人。通过理论基础培训、现场生产实践、外出参观交流学习等方式,开阔了视野,鼓舞了斗志,树立了品牌意识,激发了创业热情,提高了创业本领,许多受训学员成为红河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和“帮贫带富”的能手。如:全国“十佳农民”姚美秀,农业农村部抗疫先进农民杨永、开远卧龙米业、卫彪农业、红河库博、个旧驼峰等农牧企业和合作社负责人都是领头雁学员。

  2.打造了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去年以来分层分类分模块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1572人,起到较好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3.建立了一个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培训师资库。近年来,探索创新农民培训教学方法,强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训培育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截至目前,从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及知名“土专家”中遴选了390名优秀教师,建立了数量充足、专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培训师资库。

  4.合作建立了农民实训基地。全州已建立农民实习实训基地49所。其中,农民田间学校42所,农业创业孵化基地7所。农民田间学校强化了农民生产实践,推进了教育培训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2021年,我州开远红河卧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蒙生石榴产销专业合作社获全国百名优秀农民田间学校荣誉,占全省上榜总数的50%。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被整合,给培训工作的实施带来困难。

  二是培训针对性、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用好项目资金,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培训,完成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任务。

  (二)强化对县市指导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州级将组成指导组,深入县市开展指导,督促用好项目资金,科学、规范、高效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

  (三)聚焦“三农”中心工作,做好培训教学课程设置。围绕乡村振兴发展、脱贫攻坚巩固、绿色食品牌打造等重点工作,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做好每一期教学安排设置。

  (四)抓好第四期“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培训,用好孵化基地平台。一是主动担当作为,认真组织全州高素质农民参加“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第四期培训。二是用好基地平台,充分发挥领头雁红河州孵化基地示范作用。

  (五)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农民教育培训良好氛围。认真收集总结,积极撰写信息,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并参与高素质农民培养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对我州农村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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