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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41-8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何凤权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红河州医疗机构优质发展 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第206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做好广大群众健康的守门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优质医疗服务,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为辖区广大居民提供就医方便。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红河州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州立足实际,严抓分级诊疗服务工作,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对口扶持、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检查结果互认和远程会诊,积极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病人合理流动,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比例,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医疗资源结构得到优化

  一是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30号),优化区域内医疗资源配置,按照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提高运行效率。二是与青岛大学医疗集团签订红河州健康扶贫对口帮扶暨医联体建设合作协议,州第一人民医院加盟青岛大学医疗集团,加挂“青岛大学医疗集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的牌子;州第二人民医院、州第三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分别加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泌尿外科专科联盟、肿瘤专科联盟和新生儿专科联盟,充分发挥州级医院的引领作用。由州第一人民医院牵头,与红河县人民医院、绿春县人民医院、屏边县人民医院等州内17家医院组建了医疗联合体;由州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个旧市传染病医院等10家医院组建了红河州精神(心理)专科联盟。三是健全完善以县市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度,由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和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全州150余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四是通过实施对口扶持、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检查结果互认和远程会诊,积极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病人合理流动,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比例,来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二、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充分利用三级医院医疗资源和能力建设,较好地控制时间指数和费用指数,2020年我州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为9.81天,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日均医药费用760.22元,相比去年有所下降。二是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疾病的诊疗服务。2所以上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确保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和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协议双方明确转诊流程以及双方责任义务,保持双向转诊通道顺畅有效,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及医疗质量和安全。三是通过分级诊疗,达到向疾病深层次扩展的目的,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减少病人外流,形成“反馈式”闭环管理,构建三级医院带动下的区域医疗共同增长模式。

  三、进一步规范学科建设

  一是重点专科建设有力有效。截至2020年,全州共获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7个,培育项目11个。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培育项目实现州、县市公立综合医院全覆盖。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被认定为云南省眼科、心脑血管、骨关节、泌尿系统疾病4个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被认定为云南省肿瘤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开远市人民医院被认定为云南省心脑血管、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二是实行各县市域内定点救治。各县市域内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各县市公立医疗机构均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负责执行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工作。首诊医生遇到危重症患者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在首诊医师陪同下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对不具备救治能力,需转院者,首诊医师主动与上级医院联系,确定后再予转院。对口帮扶医生指导并参与诊疗,使患者“少跑路”,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不出州。

  四、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一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升基层诊疗水平。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9〕16号)要求,按照“按类型、分专业、保职称、下得去”的要求,与支援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今年从全州三级公立医院中选派5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我州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目前全部支援医师均已到位并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的基础性人才培养力度,2020年全州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均按要求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和转岗培训,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口腔科、麻醉科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实施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和完善医学人才评价机制和职称晋升办法,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职业环境、发展空间,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三是改善基层医疗设备。与财政联合制定《红河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100%的乡镇卫生院设备标准化配置,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截至2020年12月,已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21类707台件的设备需求(DR48台、彩超33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6台、心电图机39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32台),目前已全部配置到位。

  通过以上措施,持续促进我州医疗机构优质稳定发展,分级诊疗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创新举措,完善措施,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资源下沉,构建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切实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卢焱,联系电话:1388737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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