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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41-0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建议》的第202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切实把“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州卫生健康系统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特别是2003年“非典”疫情以后,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疾控等部门的投入力度,通过十多年的建设和完善,全州传染病防控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卫生健康部门抓落实、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贯彻落实好传染病防控“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做到传染防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在各级医院(卫生院)设立了防保科、传染病科、发热门诊等,村卫生室也履行传染病监测和报告职责,全州传染病防控工作形成了以疾控机构为中心、各医院为支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网点的防控体系。

  (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建立“工作组+专班”运行新机制。压实压细县市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个管住”措施,坚决执行“14+7”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全州重点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红外体温监测系统全面建成,医院、商场等重点场所扫码、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强化医院院感防控,严守医疗安全底线。完善细化本地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截至2021年8月5日,全州日最大核酸检测量已达72182人份。定期对冷链物流、海关边检、医疗疾控等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统筹推进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按照《红河州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暗访曝光、督办推进、考核验收等工作,推进专项行动融入基层治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成果,扩大国家卫生乡镇覆盖面,确保巩卫创卫全达标。

  (三)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全州卫生健康部门结合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支撑、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展板、宣传画册等深入宣传“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等卫生知识,引导全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和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鼓励个人、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二、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一)加快应急物资仓储建设。目前建成州级卫生应急储备仓库两个,分别位于州第一人民医院和州疾控中心,面积约1600平方米,基本满足州本级应急物资储备需要。2020年安排县市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共6608万元,其中金平县、河口县、蒙自市、弥勒市各1000万元,石屏县、绿春县、个旧市各500万元,建水县748万元,红河县360万元。2020年州财政局、州工信局等对开远、泸西、元阳、屏边等县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给予了支持。

  (二)推进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红河州疫情期间暴露出的医疗卫生物资紧缺问题和物资使用高峰值,结合州情实际,及时制定了州本级卫生应急储备方案。2020年利用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州本级资金及2020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完成州本级3大类82种5053.05万元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特别是移动核酸检测车、移动CT车、标本运输车、呼吸机、全自动核酸提纯及PCR检测仪等大型设备的到位,为全州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21年8月4日,县市级储备库存现有N95口罩29.39万只、外科口罩610.76万只、一次性医用帽子53.06万只、防护镜7.75万个、防护面屏7.91万个、防护服12.58万套、丁晴手套(长袖)56.96万双、额温枪1.25万把、手术衣6.32万套、消毒泡腾片37.6万瓶、次氯酸钠消毒液8351桶、新冠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采样管28.7万人份。2021年7月,根据《红河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和州工信部门相关要求,州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制定了《2022年医药储备计划》,投入250万元用于采购68种卫生应急物资和86种卫生应急药品。

  (三)强化市场管理工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有效平抑红河州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和《云南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工作预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红河州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试行)》,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警情,县市发改局将及时启动处置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发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并向州发改委报告有关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进入预警状态后,县市发改局应立即启动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监测,保证24小时值班预警电话畅通,对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执行每日一报的价格监测专报制度,实行一天一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州发改委上报,并对紧急干预措施的执行,提出对策建议。各县市发改局要建立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期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做好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宣传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舆情变化,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三、积极推动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切实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精神,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健康红河建设提供关键支撑。结合我州实际,2021年8月6日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州委编办、州人社、州财政等部门意见后,报请州委、州政府下发相关工作文件。提出要切实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力度,要求同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培训经费保障,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对当年考试达标率较上年提高5%以上的县市,根据考试通过人数,州级财政部门给予5万元至15万元奖励补助。要及时补齐执业医师缺口,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符合招聘基本条件,本人申请并承诺在乡镇卫生院服务5年及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级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可直接考察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明确服务期限内不能调动,所需编制各级编制部门要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要完善人员配备标准,按照服务人口数、服务范围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州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建成50人的卫生应急队,县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建成30人的卫生应急队。加强传染病救治机构人员配备,独立传染病医院按照每床位不低于1.4人、非独立传染病医院和县市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每床位不低于0.8人的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方面从“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完善考察招聘政策、明确县市乡考察招聘条件、大力引进候鸟人才”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方面从“优化职称评审制度、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及时落实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一)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一是通过“双提升”等项目的建设,截至2021年8月5日,我州已具备覆盖全州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38家,州卫生应急核酸移动检测车2辆,全州日最大检测量72182人份,基本满足县域全员核酸检测需求。二是建立多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自2004年开始,我州和国家同步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涵盖州、县、乡三级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组织网络,截至2021年7月31日,全州共有医疗机构总数309个,具备网络报告条件机构数307个,网络覆盖率99.35%(新增2家精神卫生机构尚未开展网络直报)。三是积极开展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每年对人感染禽流感、野生菌食物中毒风险、流行性感冒、登革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各类传染病开展专题风险评估、日常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每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按要求开展相关事件专题风险评估和事件处置评估报告。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20年“6.13”项目,州疾控中心紧急招录了专业人员40人(其中预防医学18人、卫生管理2人、卫生检验20人),13县市疾控中心招录专业人员49人;2021年招录专业人员21人,(其中州疾控中心5人、各县市疾控中心16人),泸西县疾控中心计划再招录4人。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近两年全州疾控系统专业人员招录工作不断加强,缺员问题得到了极大缓解,为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夯实了基础。同时,2018年组建了红河州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红河分队,主要包括红河州卫生防疫队和红河州紧急医学救援队两支专业队伍,每支队伍各32名队员、共64名。2020年,州疾控中心扩增了红河州卫生防疫队,卫生防疫应急队员增加到85人,各县市参照州级标准,组建了相应的卫生应急队伍。

  (三)加强队伍培训工作。2018年9月举办了“红河州2018年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技术人员和卫生应急现场处置能力骨干培训班”1期、共培训81人次。2020年8月开展红河州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防疫队伍视频培训,对全州组建的核酸检测队、流行病学调查队、采样队、消杀队等人员进行规范培训。2020年11月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技术及实验室生物安全视频培训,对全州核酸检测采样人员、核酸检测人员再次进行培训。2020年11月28日在蒙自市圣路苑小区举行2020年州市应对冬春季区域性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共140人参加。2021年1月,举办了车载核酸检测实验室专业检测人员培训班,38名实验室检测专业人员参加培训。2021年4月开展了车载CT检测人员培训工作,9名专业人员参加了培训。2021年4月举办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技术人员和新冠肺炎现场流行病学技术人员骨干培训班”1期、培训112人次。通过开展培训、应急演练和支援瑞丽、陇川抗疫实战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州卫生应急队伍应急能力。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普玉学,联系电话:1592463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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