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40-3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杨龙遇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建议》的第208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关键强宣传,提高群众创造、维护、共享美好环境的自觉性的建议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以“实现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负责、都实践”为目标,多形式推进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召开全州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专题会议,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并在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宣传组。二是以“众参与”行动典型引路,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在全省率先推出发放爱国卫生全民健康消费券1000万元活动,参与爱国卫生知识线上线下活动人数436164人次,带动相关消费648625.27元,鼓励全民参与。全省“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议在石屏县召开,我州“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经验和做法全省借鉴推广。三是不断健全群众广泛参与机制,全面建设健康支持环境、营造健康文化氛围、健全健康促进网络。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坚持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宣传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持续落实“工间操”制度,1776个党政机关创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全州上下形成群众创造、维护、共享美好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抓长效机制构建强监管,突破重点难点降风险的建议
一是成立了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州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二是制定出台《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行动的整治标准要求及部门职责,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三是制定出台《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组织架构》,明确了32家成员单位,制定了会议、文件、信息报送、督导落实、评估考核和通报6项制度,设立了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技术指导组4个工作组,建立技术指导组专家库,共44名专家组成。四是深化拓展全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和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成果。州委、州政府及时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专题研究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州委、州政府两位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副州长任副组长,具体分管副州长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格局,明确了部门职责,完善了调度通报机制,建立了重点场所评级挂牌制度及奖惩制度。五是召开了2次全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调度会,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高位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六是制定出台《红河州2021年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达标工作方案》和《红河州2021年省级卫生村创建方案》,将“7个专项行动”与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达标任务紧密衔接,把行动内容融入“巩卫”指标同步推进和落实。
三、关于抓综合协调强环境整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建议
遵照“常消毒”行动标准和技术指南,全力推进学校、医院、市场超市、景区、宾馆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八类重点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一是规范指导各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印发了“八类”重点场所清洁消毒管理达标标准、监督检查规范、质量抽检规范和11类场所清洁消毒技术指引,确保各经营主体对表对标、规范清洁和常态化消毒。二是推行经营主体“承诺+公示”制度,促进“长效坚持”。所有公共场所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对“常消毒”作出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主动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清洁消毒记录等内容,通过主动承诺、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常消毒”长效坚持。三是充分运用“常消毒”微信小程序,确保“监管到位”。运用省级开发的“常消毒”微信小程序,实行“打卡”监管,确保行业监管到位。四是制定出台《2021年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增强“条块”合力,确保常消毒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截至7月20日,全州各类公共场所13831家,其中:“八类”重点场所4802家,落实“常消毒”专项行动监督检查4788家,监督覆盖率99.71%;发现问题场所753家,完成整改753家,整改完成率100%;“八类”重点场所卫生质量抽检4307家,抽检率89.68%。五是将“常消毒”单独列为2021年考核项目,考核分值40分,推动“常消毒”制度化、标准化、可视化、常态化。州专项办对2020年“常消毒”考核排名靠后和问题较多、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开展明查暗访和清单管理,限时销号。
四、关于抓基建强队伍,高水平推动爱国卫生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建议
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已有一年,在省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结合脱贫攻坚革除陈规陋习和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紧扣全覆盖、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大美丽城乡建设力度。一是“清垃圾”行动实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持续加大环卫清扫保洁,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全州各县市机械清扫率均达省级标准要求;累计清理排查城镇建成区裸露垃圾堆放点15251个,清理裸露垃圾17.49万吨。二是“扫厕所”行动实现公共厕所干净、卫生。全州城市建成区共有公共厕所982座,乡镇建成区共有公厕441座,城市公厕密度和乡镇公厕密度均已达到标准要求。三是“勤洗手”行动实现洗手设施管护到位、使用方便。按照“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工作原则,巩固提升公共洗手设施“建管用”各环节成效。全州建处洗手设施7724座,4400座洗手设施均建立维护管理制度。四是“净餐馆”行动实现餐饮服务安全、放心。全州共有各类餐饮单位23063户,达标20678户,达标率89.66%。五是“管集市”行动实现农贸市场有序、规范、标准。全州城镇建成区共有农贸市场80个,淘汰取缔3个,整合搬迁2个,巩固规范37个,提升改造29个,新建增加9个,完成率100%。六是“常消毒”行动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可视化、常态化。充分运用互联网+智慧监管,推广可视化监管,督促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全州“八类”重点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13796家,完成监督检查13763家,覆盖率为99.51%,完成“八类”重点场所质量抽检4010家。七是“众参与”行动实现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负责、都实践。不断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建设健康支持环境、营造健康文化氛围、健全健康促进网络,确保年内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两个百分点。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累计参与269万人次,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宣传活动40279次,机关、企事业单位持续落实“工间操”制度,1776个党政机关均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以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为重点,推深做实“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6.3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340个,村内沟渠5710公里,清除淤泥1.18万吨,清理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32.8万吨,清理残垣断壁4128处。202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近期,省委省政府也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州爱卫办正在草拟我州贯彻落实方案。爱国卫生运动必将成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健康中国、健康红河建设的有力抓手。
感谢你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杨子龙,联系电话:1331266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