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27-09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红河州委: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红河州中医药发展困境的建议》的第212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一是高位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近年来,全州积极抢抓国家推进“健康中国”战略、颁布实施《中医药法》等机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州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红河州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红河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建立了红河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及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扶持州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着力提升我州中医药服务能力。结合我州实际,我委牵头起草了《红河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通过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研究,待州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以州委州政府文件下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二是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十三五”期间,我州陆续开展了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目前已建成周海东、李泽周、赵为兵、柴燕萍、钟丽明5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同时,通过实施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中医药师带徒、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人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和西学中骨干人才培养等项目,对确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从业人员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组织考核认定,进一步夯实了我州中医药人才队伍。目前,全州有1人荣获“云南省名中医”称号,10人荣获“云南省基层名中医”称号。三是不断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全州现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10个、州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通过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硬件设施不断改善,专科人才队伍得到加强,各医院根据各专科自身医疗技术特长和当地疾病谱情况,制定了各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加强临床运用,每年开展分析、总结、评估及优化,进一步规范学科建设,重点专科品牌效应得到了患者的认可。四是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近年来,我州认真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让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各医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建设投入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保障。经过积极请示汇报,2021年,州级财政安排了80万元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专项经费。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应由同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发展实际确定。州级安排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专项经费只能用于州级医院,近期已将80万元拨付到州中医医院。我委将积极向省卫生健康委汇报,争取国家级、省级的项目资金支持。二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在医保中的支付比例。根据国家和省级规定及要求,结合红河实际,我州在中医中药特别是中医治疗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医保倾斜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参保所在地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就医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由医保基金支付60%;在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由医保基金支付55%;在县市级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由医保基金支付20%。在县市中医院和乡镇、社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使用中药的医保基金支付再分别提高5%,一般诊疗费按原规定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个人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600元。关于诊疗项目中理疗类治疗项目,我州将根据基金收支运行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测算,实时修订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近期省级医保部门对部分诊疗项目的支付标准也有调整的计划,待接到省级文件后我州将对应项目作及时调整。三是关于医保报销目录问题。省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制定并下发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下简称“三大目录)”。“三大目录”又分为《国家目录》和《省级目录》,其制定、调整、补充、维护等权限在国家和省级,州市以下没有任何建议权、参与权和调整权。
三、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
一是通过实施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和西学中骨干人才培养等项目,加快人才培养。二是建立专家工作站、建设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全州已建成周海东、李泽周、赵为兵、柴燕萍、钟丽明5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带教徒弟、继承人共32名。三是贯彻落实好《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意见》,推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落地见效。
四、依法合理地利用与药品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等政策
按照职责职能划分,药品的招标采购在医保部门,州医保局目前已进行了两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2021年在总结去年遴选经验、借鉴其他州市的好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完善遴选方法,采取评委评审、157家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评价打分相结合的方式,邀请蒙自市公证处全程参与监督考核,严格按照遴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遴选出16家药品配送企业。鼓励遴选出来的药品配送企业,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优先选择配送本地企业生产的药品,为助推地方经济和本地企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许素,联系电话:373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