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26-881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张跃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州系统谋划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区域中心的建议》的第20号提案,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
2019年,我州制定印发《红河州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下放事项和程序、乡镇综合执法、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等主要任务,为推动乡镇发展和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工作中,我州积极探索,统筹谋划,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统筹推进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比如:在泸西县金马镇和白水镇、弥勒市弥阳镇和虹溪镇、开远市羊街乡统筹布局建设云南省(红河)现代花卉产业园,开远市成功创建为全国唯一一个以花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并打造了知花小镇,弥勒、泸西分别创建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今年以来,结合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州制定印发《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乡镇发展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同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将乡镇发展建设一并纳入考虑和推进。
二、关于壮大优势产业和完善配套
我州积极构建以“稻谷、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畜禽”等优势品种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打破行政区域界限,规划并持续推进“两区一带”建设,南北联动、区域协调,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全州农业产业发展实现了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州水果、蔬菜、梯田红米产量居全省第一,花卉、中药材面积、肉类产量居全省第二,全州完成省级考核的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等八个重点产业的现价综合产值646亿元,排名全省第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5%。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精神,坚持全州“一盘棋”,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以乡(镇)为点,以县(市)为面,正在推进100万亩高端稻谷基地、100万亩干热河谷基地、500万亩高端果蔬基地、20万亩高端云花基地、优质畜禽供给基地“五大基地”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抓住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等机遇,坚持发展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结合“五大基地”建设,谋划好各产业链上下游的衔接与配合,打造好经济发达镇、中心城镇和特色产业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经济增长、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村环境改变。
三、关于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
一方面,我州始终注重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州所有建制村卫生室全部达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13县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部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全州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积极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州共争取省级财政预算全额投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县级1个、乡镇级50个,项目资金5090万元。其中,个旧市县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1500万元,蒙自、个旧、弥勒、建水、石屏、元阳、金平7个县市50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3590万元,项目均已全部启动实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支持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的优势,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建设方面,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2021年已争取中央以工代赈资金42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2680万元,中央预算内160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依托经济发达镇、中心节点镇、特色产业镇,建立健全城乡衔接、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大力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城乡一体化。
四、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和放权赋能
(一)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印发《红河州深入推进鸡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按照“权责相称、依法依规、能放则放”要求,结合鸡街镇的实际情况,梳理形成《个旧市赋予鸡街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赋予鸡街镇8个市级部门97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1项、行政处罚类76项。目前,鸡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党建网络与社会治理网格一体化,19个村(居)委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覆盖率达100%,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配套5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5000元教育培训经费,19个村(居)委会选举产生村(社区)“两委”成员114名,制定了村(居)委会依法履职工作事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小微权力等三项清单制度,厘清了乡镇政府与村(居)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理顺了乡镇党委领导、政府指导、村(居)民自治关系。
(二)大力推进基层减负。着眼于厘清社区职责,厘清乡镇(街道办事处)与群众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2014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红河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社区工作准入目录(试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今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州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修订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厘清了乡镇(街道办事处)与群众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在前期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和社区印章使用清单的基础上,梳理村(居)委会需要保留的出具证明事项、出具时限、办理用途、具体流程及法律法规依据等,形成《红河州保留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明确了村(居)委会工作职责,精简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事项,进一步提升了村(社区)治理水平,改进了服务质量。
(三)推进科学考核和重点帮扶。科学设置“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脱贫攻坚期间,结合工作实际区分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县以脱贫攻坚考核结果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结果进行运用。大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争取对脱贫地区的重点支持,元阳、红河、金平、绿春四个深度贫困县已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下一步,将总结运用好个旧市鸡街镇经济发达镇乡镇管理体会改革成果,正确处理好基层减负和放权赋能关系,用足用活相关政策,培育一批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充满活力的经济强镇。
五、关于强化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和关怀激励
(一)坚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凝聚干事创业中坚力量。一方面,大力选拔优秀干部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结合乡(镇)党委换届,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75名干部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计划到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时,实现每个乡(镇)配备1至2名。另一方面,大力选拔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乡(镇)党委换届后,全州124个乡(镇)的党政正职中,240名具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73名乡(镇)党委书记具有乡(镇)长任职经历,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占90.3%。
(二)积极引才引智,提升乡镇发展竞争力。一方面,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有步骤、分层次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基层创新发展,2015年至2021年,在全州范围内征集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4757个,通过《红河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布岗位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乡镇基层服务。另一方面,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人才“生力军”工程。印发《红河州人才振兴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选派州县两级专家人才200余人挂联142个重点示范村。
(三)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落实乡镇招聘民族和户籍设置,实施放宽年龄、学历、开考比例、降低分数划限等政策。2021年,进一步创新招聘方式,明确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对免笔试的岗位,由县市编办、人社部门提出,报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不限报名截止时间、全年度循环招聘,全州今年以来共下达事业单位招聘增人计划1183个、公开招聘641个岗位804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61个招募70人,涉及8个县市48个乡镇,其中,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政策不受开考比例限制34个岗位42人。
(四)严格落实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等规定,严格执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州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享受每人每月500元乡镇岗位工作补贴,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下一步,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乡(镇)政府机构设置,进一步打造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进一步落实乡(镇)各项待遇,不断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和生活环境,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