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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26-4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建议》第8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切实按照省、州政府关于开展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大力服务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升级发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培训就业全覆盖,把易地搬迁人员、企业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作为重点群体,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旅游服务等开展技能提升行动的各项培训。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协同联动,凝聚职业培训合力。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适应我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我们实施了2019—2021年红河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与州教体局、财政局、扶贫办、团州委等多个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二)利用技工院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激发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活力。积极发挥企业和学校的“双主体”作用,在企业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围绕烟草、能源、冶金、化工、紫陶等传统支柱产业及我州6大重点产业培养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组织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等级提升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为我州培养更多更好的后备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

  (三)发挥培训机构的作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等群体的技能培训。对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我州的符合条件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等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的,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的,也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聚焦“以技促就业、稳岗位、增收入”的目标,对接“一县一业”示范县、“一村一品”专业村产业发展和就业市场需求,调整优化培训项目,广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动“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变。

  2019年下达各县市技能提升专项资金7000万元,全州共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6387人,拨付培训补贴资金203.34万元。2020年调剂下达部分县市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3259.2万元,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341期,培训77841人。其中,培训企业职工1986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21210人,“两后生”93人,下岗失业人员3218人,退役军人32人,残疾人29人,高校毕业生398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及贫困家庭子女31452人。通过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9601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827人,专项能力证书2556人,特种设备作业证59人、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557人、取得培训合格证及其他证书53491人。已支付资金6669.94万元。

  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一)制定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课时标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职业大典目录中对每个职业工种培训都有相关课时标准。2020年技能提升行动中职业资格证类培训课时标准为不少于240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专项能力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合格证类培训根据生产行业或者服务行业按照云人社厅(2020)41号文件的规定3—7天。2021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18号)文件规定开展《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享受国家职业培训补贴的,各个级别的培训时间最少不低于120课时。每个班级不得超过60人(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专项能力培训课时标准为64学时,培训班的每天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课时。

  (二)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占比。为提高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占比,2021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18号)文件要求实施省级培训项目,明确在红河州实施云南建投、昆钢、云南交投、一心堂、云南省总商会五个省级项目,计划培训企业职工6377人,使用专项资金803.35万元;同时明确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云南锡业高级技工学校、庆来技工学校、云南耀兴卓越技工学校培训任务为20000人,使用专账资金额度为4000万元。目前培训资金已经下拨3200万元,县市已经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三)规范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台账。2021年6月10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业务办理流程及相关台账材料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台账资料清单。

  (四)制定学校培训资料备查目录。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备查资料目录有两类,一类是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台账等;另一类是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工作台账。2021年6月10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业务办理流程及相关台账材料清单,从而达到统一规范全州培训机构培训资料。

  (五)采用电子签章服务提高办公效率。经落实,红河州13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已启用电子章提供办公服务。

  (六)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证书类型占比。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受课时较长的影响,红州职业培训大多以合格证书培训为主,自2021年以来,我州为达到提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目的,调整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班次类型,根据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明确除省厅下达培训任务的创业类培训,各县市不得再开展合格证书类的培训。

  截至2021年7月12日,全州共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7773人次,其中,通过职业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1904人,占培训人数17773人的10.71%;通过技能等级评价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3887人,占培训人数17773人的21.87%;通过专项能力考核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242人,占培训人数17773人的29.49%;通过创业类培训的获得创业类合格证书6740人,占培训人数17773人的37.92%。

  (七)制定培训人群身份认定标准。我州根据省政府、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的相关政策,明确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为企业职工、农村劳动力、“两后生”、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简称就业困难人员)八类人群。

  (八)进一步精简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台账资料和进一步统一职业培训资料备查目录。2021年6月初,云南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抽查工作,根据检查组的工作建议,2021年6月10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业务办理流程及相关台账材料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台账资料清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班次台账清单、申报培训补贴材料清单。

  感谢你们对我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杨继荣,联系电话:1398730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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