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03-1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杨璐嫣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行红河州幼儿及中小学课间文化传承操的建议》的第4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传统体育舞蹈进课间操开展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足开齐体育健康课程,保证体育活动时间,每天必须满足校内校外各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时间。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云南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到2022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到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
起草下发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遴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21-2025)的通知》通过创建州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树立一批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全面普及,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不断丰富学校体育活动内容,满足学生体育学习的需求,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加强体育师资和场地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拟计划联合卫生健康委下发《红河州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每周集中安排体育锻炼。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应结合当地民族传统体育或优势特色体育项目设计优化体育与健康课,丰富课程教学内容。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红河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始终是我州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组织部分,全州各少数民族地区充分利用民族节庆,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绿春“哈尼族十月年”的射弩、陀螺和摔跤比赛,弥勒市“阿细跳月”、“彝族火把节”上的少数民族健身操、摔跤、斗牛、秋千比赛;屏边苗族花山节的爬花杆、打毽、芦笙比赛;河口盘王节的踩高跷,石屏的舞龙、烟盒舞以及各县组织龙舟赛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在丰富群众体育活动的同时,有效保护和传承了传统体育项目。为更好的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1988年举办了红河州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从2006年开始,将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和红河州运动会写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条例》,确定每四年举办一届。2018年,红河州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蒙自举办,共有来自全州13县市的1200余名运动参加了板鞋竞速、射弩、民族式摔跤、陀螺、小龙舟、吹枪、高脚竞速和民族健身表演等8项目比赛,极大地推进了我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的技术水平。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基地建设情况
为加强红河州传统体育人才培养,2010年1月我州在红河学院建立了红河州民族体育训练基地,通过基地的建设,为我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红河州民族体育训练基地代表红河州在历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优异的成绩。2002年参加云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项目比赛取得七金、六银;2006年参加云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蹴球、吹枪三个项目比赛取得四金、八银;2007年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项目比赛取得一项第三名、两个第六名;2010年参加云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秋千、吹枪、蹴球五个项目比赛取得11金、7银;2011年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和板鞋竞速比赛取得两项铜牌;2014年参加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秋千、吹枪、蹴球五个项目比赛取12金、8银;2015年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独竹漂三个项目比赛取得8银、10铜。2018年,在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以红河州民族体育训练基地为主力的红河州代表队,获得16枚金奖、17枚银奖、16枚铜奖,金牌总数和团体总数分别排名全省第三、四位,红河州代表团荣获优秀组织奖。2018年,红河州有2个单位和2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省少数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9年,受云南省体育局委托,红河学院(红河州民族体育训练基地)承担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独竹漂三个项目的训练比赛任务,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民运会取得了高脚竞速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板鞋竞速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独竹漂二等1项、三等奖3项。
(四)各县市纷纷开展民族体育进课间活动
部分县市、学校认真开展各民族传统体育进课间活动,屏边县教育体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县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县中心学校推广民族芦笙舞示范学校的通知》,将县民族小学、各乡镇中心校创建为苗族芦笙舞推广示范学校,采取集中培训、校点培训的方法对教师进行苗族芦笙舞培训,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的开展,将苗族芦笙舞作为学校大课间操来普及,得到更加强实的推广,确保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彰显屏边苗族文化特色,目前苗族芦笙舞课间操已成为学校校园文化的亮点。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部分学校将哈尼乐作舞带入校园大课间,将每天课间操分为哈尼乐作舞与广播体操相结合的模式,大大提升了学生对课间文化传承操的兴趣。鼓励、协助各乡镇结合哈尼族传统节日“苦扎扎节”“哈尼十月年”等重要节庆,举办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让民族传统体育得以传承。
河口县第三中学、河口县瑶山乡中心小学开展民族舞蹈进学校进课间操,蒙自市二小课间操为哈尼乐作舞,弥勒市西三小学课间操为阿细跳月。绿春县高级中学、大水沟完小、平河中学、大兴小学课间操开展民族舞蹈进校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严重不足,熟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体育舞蹈的师资匮乏。伴随老一辈传统体育人才的流失,年轻人大部分不大愿意接纳传统体育,传统体育推广难度大,民族舞蹈进校园推广难度更大。
(二)学生接纳民族体育、民族舞蹈意愿不强烈。随着社会、家庭、学校对体育工作的重视,学生从小参加各种足篮排、乒羽网的各类培训、比赛增多,学生、家长更愿意接纳更加科学、普及性更广的现代运动。相比观赏性较差、参与人数较少的传统体育接受程度不高。
(三)传统民族体育、民族舞蹈所需场地、器材严重不足。随着传统民族体育、民族舞蹈的不被重视,之前场地、器材基本损坏,开展民族体育、民族舞蹈大部分又需要专业的场地和器材,推进比较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将民族舞蹈与课间操结合的模式通过试点向全州大部分学校推广。课间操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教学的补充和延伸,其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身体姿态,缓解学习中的疲劳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课间操对提高孩子们的凝聚力、形成良好的校风,以及培养学生的节奏感、韵律感和审美具有特殊的教育意义,孩子们在寓教于乐身心放松的氛围中,既得到文化的熏陶,又提高了身体智能。鼓励各县市、学校开发一套既有普遍性,号召性,又有地方特色、代表性的课间操。
(二)加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继续发挥红河州民族体育训练基地的作用,把它作为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重要场所。积极开展培训,每年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班,将全州各级各类中小学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培训范围,进一步丰富全州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对全州民族传统体育人才进行摸排,建设全州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库,为各个项目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鼓励各地各校体育教师教给民族传统体育、民族舞蹈带入课堂,增加学生体育兴趣的同时,传承传统体育。鼓励体育教师利用已有资源、场地,制作或者采购传统体育器材。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季洪,联系电话:1898766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