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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23-1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6号建议的答复

李成昆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从州级层面建立湿地、林地风险防控专项资金的建议》第021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湿地、林地资源保护情况

  (一)湿地资源保护情况。2012年,红河州林业局组织完成全州第二次资湿地源调查工作,查清全州湿地资源及其环境的现状,掌握湿地资源类型、面积、分布、植被及保护状况,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为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完整、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2014—2020年,我州连续7年开展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工作,及时监测各区域湿地资源的变化及原因,实现湿地资源主要指标的年度监测。2018年8月22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47号),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开展,明确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责任和主要任务。2019—2020年,全州新建10个湿地保护小区,增加湿地保护面积7779.12公顷,湿地保护率由2018年的30.77%增加到2020年的55.58%,增长了24.81%,自然湿地保护率由34.64%增加到56.74%,增长了22.10%。各县市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破坏湿地资源图斑核实整治,保障了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二)林地资源保护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能力。持续开展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森林资源监测、打击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森林资源管理常态化工作。根据2020年森林资源监测数据显示,全州林地面积由“十二五”末的188万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21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由0.878亿立方米增加至1.09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7%提高至57.32%,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三)争取资金,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十三五”以来,红河州争取到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共计3300万元,先后在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石屏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通过湿地补水、水生植物种植、鸟类栖息地营造与修复、湖泊清淤疏浚、河道污水生态净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项目的实施,逐步恢复了湿地生物多样性,有效遏制了湿地功能的退化,显著提高了湿地的功能效益,使湿地与生态环境达到良性循环。

  二、关于建立州级湿地、林地风险防控资金并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建议

  近年来,州级财政收入受经济持续下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增收严重乏力,财力大幅下滑,财力十分有限。特别是随着各项民生支出快速增长,“三保”资金保障压力持续增大,加上近两年是偿还债务高峰期,特别是随着直达资金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州本级可统筹的财力越来越少。

  尽管如此,红河州财政局依然加大了对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2020年累计为606.3亿元,分年度分别为148.9亿元、236.9亿元、220.5亿元。按照财权事权匹配原则,各县市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在兜牢“三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地财力情况,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设置风险防控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开平,联系电话:385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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