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19-8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陆智晖、李锦程、张丽红、杨文超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州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律师到边疆地区执业的建议》第2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政府责任,制定有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摸清底数。目前,全州共有62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413人,其中,内地县市专职律师391人(蒙自市170人、弥勒市66人,泸西县47人、建水县39人、开远市34人、个旧市30人、石屏县5人),边疆县专职律师22人(河口县15人、金平县4人、元阳县1人、红河县1人、屏边县1人、绿春县0人)。二是积极争取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我州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必须经过云南省司法厅审核批准许可,从2018年开始,云南省已经停止审批个人律师事务所,通过我局积极向省司法厅汇报请示,争取到我州没有执业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两个以下的边疆县,可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特殊政策。三是实施体制改革增活力。把国资所按程序变更为个人所或者合伙所,由专职律师担任负责人,为下一步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为C证的律师奠定申请执业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如,屏边县云南青峰律师事务所、泸西县望达律师事务所已由国资所变更为个人所,金平县红潮律师事务所现阶段正在办理变更手续中。四是大力宣传,鼓励、引导律所和律师到边疆地区申请设立分所和执业。对执业律师达20人以上的律所,积极宣传政策,动员引导他们去红河、元阳、绿春、河口等律师资源少的县市设立分所。如,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已在元阳县设立分所,在石屏县设立分所的工作正在进行中,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已在河口县设立分所,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已在河口设立分所,云南红河谷律师事务所已在个旧设立分所。五是以购买法律服务形式满足需求。各县市,特别是边疆县市各级各部门采取与省、州具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合作,以购买法律服务方式或者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满足法律服务需求。六是州级统筹,解决南北律师资源分布不均问题。针对我州南北律师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专门就满足南部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作出了采取组建法律服务团、指定帮扶、统一调派指派、运用远程网络以及争取更多“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等形式,不断满足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的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七是实施惠民工程,搭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按照“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原则,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全州建成了14个州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9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含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州政务服务中心、弥勒市东风农场、金平县那发农场)、134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形成州、县、乡、村全覆盖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同时,在部队、法院、检察、看守所、戒毒所、妇联等机构设立了4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本实现法律援助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着力打造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司法局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毕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