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18-9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苏畅等5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屏边县石夹槽水库作为滇南中心城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的建议》第7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夹槽大(2)型水库是一座兼顾城乡生活、工业生产和农业灌溉的综合利用水库,水库向滇南中心城市、屏边白云乡、和平镇、新华乡乡村生活、工业和农业灌溉供水,有效解决屏边白云乡、和平镇、新华乡集镇及乡村生活供水和农业灌溉,同时满足蒙开个经济区生态、生活和生产的用水需求,是保障滇南中心城市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安全的重要保障工程。水库总库容1223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280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1.8万亩,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
石夹槽水库已列入红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并上报水利部。现已完成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勘察设计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要求明年底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已争取到省、州前期经费800万元,正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尽早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水利局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