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10-0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28号建议的答复
白秀莲等3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石屏县人民医院发展的建议》第022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排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到石屏县人民医院驻扎指导工作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政府扶贫办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17年开始,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对口帮扶石屏县人民医院,每年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先后派驻了15名普外科、骨科、重症医学科、五官科、泌尿外科、消化内分泌科、麻醉科、超声科、放射科医师到石屏县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开展管病床、查房、会诊、门诊、危重病人抢救、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等工作,特别是开展新技术7项(3D腹腔镜下远端胃癌根治术、腹腔镜下完全腹膜外腹股沟疝无张力修补术、腹腔镜下经腹腹股沟疝无张力修补术、腹腔镜下精索静脉曲张高位结扎术、闭孔疝修补术、肠癌转化治疗、深静脉血栓抗凝治疗),成功完成1例急性外伤性肝破裂大出血急诊抢救手术、1例急性外伤性脾破裂大出血急诊抢救手术、1例乙状结肠结肠癌并急性肠梗阻急诊抢救手术、多例多部位骨折手术及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及阑尾切除术、疝气手术等;对ICU重症患者的抢救流程做了规范化培训,指导急救技术操作,包括正确使用呼吸机、掌握深静脉穿刺技术等;开展了《儿童弱视》《斜视的检查》《近视眼防治的现代概念》《胸椎旁神经阻滞》《胰岛素泵的临床应用》《糖尿病治疗的药物选择》《甲状腺功能亢进》等专题培训;开展了病例讨论指导,如尺桡骨骨折骨不连双钢板固定植骨术、腰椎经皮穿刺球囊扩张骨水泥成型术、股骨近端骨折PFNA内固定术、三踝骨折术,皮瓣手术儿童斜弱视、屈光不正的综合治疗,阴茎根部白膜下环行阻滞麻醉在包皮环切术中运用,慢诱导全麻在高龄危重病人的应用、小剂量CSEA在老年PFNA快速康复中的应用,乳腺癌根治术,胰岛素泵的使用以及胰岛素、C肽释放试验等。
二、关于多渠道、全方位支持县级医院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建议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红河州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意见》(红编办〔2017〕4号)精神,石屏县人民医院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新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实行“基础编制+备案制”管理方式,每年根据县级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方式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8至2020年,石屏县人民医院通过公开招聘和自主招聘方式,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9名。
三、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的建议
201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州委、州政府召开了全州卫生工作大会,并出台了《健康红河行动计划》及10个配套文件,13个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确定红河州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全州通过联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步伐。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红河州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其相关配套改革文件,以推动健康红河建设为引领,把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一是理顺政府办医体制。组建了由分管副州长任主任,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大、州政协、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职能,制定出台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行使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院长聘任、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管理职权。二是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2017年4月,州委办、州政府办出台了《红河州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取消全州所有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公立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相关规定选聘院长,聘期每届5年,连聘不得超过两届。三是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体系。完善医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岗位聘用、绩效分配和评先评优等挂钩。
(二)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2015年11月1日,全州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由原来的药品加成、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三条途径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两条途径,全面破除了以药养医,有效降低了群众就医负担。县公立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及县级公立医院“一县一策”的要求,制定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方案,经发改部门批准,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重点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建立起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全州公立医院累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48项,其中:上调307项,下调341项。同时,着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财政补偿改革。落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科学合理补偿制度,出台了《红河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红河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明确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医院加强核算、强化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自行消化10%,以及中央、省、州财政补助10%。
(三)人事编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落实《红河州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意见》,县级公立医院按每床1.3人标准的50%范围内核定备案制人员总量,实行“基础编制+备案制”管理。二是改革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推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级分类评定,合理制定评审标准和条件,按省级要求,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推荐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州级统一组织评审。优化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实行动态调整,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2017至2019年,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共有1346名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为高级职称。
四、关于给予增加相应编制人数或者增加中级以上职称核定数的建议
县级医疗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及中级以上职称数的核定权限均在当地县市机构编制或人社部门,石屏县人民医院和石屏县第二人民医院可以结合实际,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上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与县编办、县人社局进行协商解决。
五、关于对石屏县人民医院给予一定倾斜政策的建议
经州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石屏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于2017年列入全省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规模4238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住院等业务用房及相关辅助用房,总投资21085万元。目前,已到位国开行贷款及医投资本金17019万元,接省医投通知,剩余4066万元贷款资金将于近期内下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进行室外附属工程及主体内外装修,完成投资16231万元,完成国开行和医投资本金支付7668万元。2020年10月,由云投公司投资170万元建设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现已投入使用。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5日
联系人:卢焱,联系电话:1388737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