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08-0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
白彩代表:
您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金平县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传承和保护的建议》第19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多年来,红河州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健全法规,加大投入,强化保护设施,改善保护条件,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级文化遗产保护网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全州保护工作成绩斐然,目前,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44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级63项,州级212项、县级881项;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1572人,其中,国家级16人(去世2人)、省级97人、州级290人、县级1171人,这些都是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具代表性的珍贵财富。
当前,我州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在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事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已日渐凸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铸造民族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中所特有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动的开展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推动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普及、保护与发展的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力量、加大资金投入等。因此,为推进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有序开展和规范管理,今年以来,我们扎实开展了以下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完善管理措施,为传承保护非遗提供平台
针对您反映的在现有普查资源的基础上,更深入细致地把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的产生、发展、演变、历史沿革以及分布、传承、种类、文化内涵等方面的资料进行挖掘、整理、归类、存档,建立较为完整的档案资料数据库的问题,我局结合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国家、省、州、县四级名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已初步建立了文字、图片、电子文本、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数据库。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组建了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机构,制定保护计划,落实了相应的保护经费,发挥好州级和元阳、河口、石屏、开远、金平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作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全州范围内形成层层负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积极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同时,利用傣族泼水节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及体育竞技、展示活动,为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展示平台,打造了一批具有浓郁红河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精品,使民族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
二、加大金平傣族传承人的支持扶持
金平县目前有罗素芬(傣族传统舞蹈)、罗海珍(金平傣文)、罗素英(傣族民歌)、刘琼(金平傣文)等4名省级传承人和王正文(傣族乐器毕的演奏)1名州级传承人,均已按规定兑现专项传承补助经费(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州级传承人每人每年2000元)。在2020年开展的第九批州级非遗项目代表传承人申报中,金平县2名傣族传统舞蹈传承人已完成专家评审推荐、向社会公示和复核审定等规范程序,将于近期公布命名,命名后将获传承补助和医疗健康体检经费等经费补助。
您在建议中提出将金平县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列入省级保护项目,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拓宽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的文化旅游市场等建议我们觉得提得很好,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的重点。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金平县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的保护传承工作。一是在做好金平县现有的白傣支系两个省级非遗项目《金平傣文》(云政发〔2009〕152号,省级第二批)和《傣族民歌》(云政发〔2013〕148号,省级第三批)传承和保护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金平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的传承和保护,在金平县傣族舞蹈之乡已列为州级传承项目(红政发〔2021〕182号)基础上,按照逐级推荐程序,积极推进金平县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项目和传承人向更高级别申报。二是积极做好傣族传统舞蹈、傣族民歌、傣族葫芦丝制作、金平傣文等4个传承项目的傣族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间传承舞蹈技艺和民间艺人的保护、发展和培养,选派专业编导老师针对金平傣族舞蹈创编出更多更好的优秀剧目,为金平县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提供更宽更广的展示平台。三是指导县级文旅部门,结合金平县蝴蝶谷、勐拉温泉、金水河边境旅游等旅游资源,加强文旅融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对金平县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推广力度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傣族白傣支系传统舞蹈的文化旅游市场。
感谢您对我州民族文化建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