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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47-2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7号建议的答复

朱文珍等10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给予支持的建议》的第016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元阳哈尼梯田村庄规划情况

  结合我州正在开展的“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有序推进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工作开展方案,分三年完成全州村庄及农村社区的规划编制,做到编制一个“科学实用、权威管用、易懂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形成一套“措施接地气、项目能落地、实施有保障”的乡村振兴方案。在梯田保护区内要整合原有的自然村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乡村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林业规划、旅游规划等),坚持集约节约,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村民主体,开门规划的原则,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指导村庄保护、建设和发展。规划应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与特色要素,着力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强化特色保护和空间品质规划设计,规划应严控增量,保障生态空间只增不减。

  二、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情况

  (一)项目申报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先后荣获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湿地公园、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荣誉。2018年12月,红河哈尼梯田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罗萍州长在2020年全国人代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对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给予支持的建议”。2020年5月,州政府启动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工作,项目以哈尼梯田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统筹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生态保护修复,解决哀牢山地区森林植被退化、人居环境差、哈尼梯田损坏和减少、水系水路不通等问题,项目涉及红河、绿春、元阳、金平四个县。总投资26.22亿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财政13.11亿元,其余13.11亿元为地方配套资金,占总投资的49.98%。7月24日完成州级审查并提交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8月28日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意项目申报,9月9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行文上报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入库审查。

  2021年3月,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8号)以及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云财资环〔2021〕2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技术单位再次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把符合此次申报条件,成熟度高的红河县撒马坝梯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和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纳入实施方案,特别是元阳县项目初步已入选省级支持建设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名单,最终形成《云南省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总规模50.828亿元,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0.719亿元,地方自筹投资30.109亿元。根据自然资源部通知要求,拟支持地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要求各省择优选择一个工程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每个项目中央财政奖补不超过20亿元。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审查第一名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第二、第三名纳入省级储备项目。3月5日至7日,云南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组织在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云南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审查会议,在广泛征求全省16个州市意见后,会议对昆明、昭通、玉溪、红河、大理、丽江6个州(市)分别申报的云南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滇池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杞麓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金沙江上游(丽江段)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6个项目进行了联合审查和技术指导。竞争性审查结果,大理洱海流域项目第一上报自然资源部,昆明滇池流域第二、昭通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第三,两个项目纳入省级储备,红河哈尼梯田第四,未纳入。5月份,省委省政府红河州现场会把《云南省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治理》项目确定为省级支持红河州重大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情况

  1.按照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根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向上对接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确保2022年12月以前,争取协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优先安排资金20亿元支持云南省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

  2.按照2021年3月6日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组织省级有关专家对红河哈尼梯田《审查意见书》,进一步筛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子项目,做好实施方案修改,落实工作经费,开展子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并做好子项目治理试点工作。加强向省自然资源厅请示汇报,请省自然资源厅协调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加强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请省委省政府牵头向自然资源部汇报,切实加快推进项目申报。

  3.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州发改委负责前期工作经费落实、子项目统筹分析及与省委、省政府对接等工作;州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项目上报等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山水林田湖草统筹协调以及项目统筹分析,负责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资料收集整理方案审查以及项目上报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州生态环境局负责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资料收集、方案审查以及相关子项目筛选以及项目上报等工作;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资料收集整理、方案审查、相关子项目筛选以及项目上报等工作;州水利局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资料收集整理、方案审查以及相关子项目筛选等工作;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污染与退化土地修复治理资料收集整理、方案审查以及相关子项目筛选等工作;州哈尼梯田管理局负责哈尼梯田保护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方案审查以及相关子项目筛选等工作。红河县政府、绿春县政府、元阳县政府、金平县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系统工作,组织相关县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

  1.开展专题调研。为加快推进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修改编制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符合哈尼梯田生态保护修复实际需要,州级相关部门以及红河、绿春、元阳、金平4个县进一步针对重点实施区域开展实地调研,认真了解项目实施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现状,准确掌握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科学合理修改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2.科学修改《实施方案》。2021年,在前期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州级相关部门根据项目清单以及调研情况,对接省级部门,进一步筛选子项目,把可行的、好的、符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子项目纳入实施方案项目库,严格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以及省级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3.组织做好对接汇报工作。州级相关部门针对项目申报实施情况,按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向上对接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积极开展向省级相关部门对接汇报工作,州领导小组及时研究,组织提出办法措施,积极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组织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4.做好前期经费保障。为保障项目实施方案修改和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子项目试点等工作顺利开展,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2021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州县两级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目前,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州级预算前期经费200万元已到位,我局将加强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协调州级相关单位,全力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组织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孟宪东,联系电话:0873-37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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