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55-4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
李春琼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措施的建议》(第201号),州人大常委会已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州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抓牢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重点建议办理要求,完成了第201号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引领,儿童保护全覆盖
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儿童利益优先原则,把儿童福利事业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作抓在手上,着力体系建设,抓实抓细儿童福利事业。2021年5月,州人民政府出台《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函〔2021〕34号),成立了红河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州民政局、州综治办、州教体局等3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废止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州13县市也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6月1日,全州建成135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360个村级“儿童之家”,留守儿童保护机构覆盖率达100%,形成了州、县、乡、村四级工作机制,为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全州13个县市“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正式开通,建立起受理、转介服务机制,拓宽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反映诉求的渠道,为全州未成年人提供更加有力、高效的维权和帮扶服务。截至当前,红河州“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未受理过未成年人侵权事件。
二、聚焦儿童福利,精准保障力度足
截至2021年6月,红河州共有孤儿1082人(其中机构集中供养150人,分散供养93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12人。留守儿童29103人,监护不当儿童18人,家庭贫困儿童39646人。为全力保障全州困境儿童生活,红河州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将0—18岁农村留守儿童中的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对象,且实行动态管理,补助标准由2020年的集中供养每人1974元/月、分散供养每人1274元/月提高到2021年的集中供养每人1980元/月、分散供养每人1280元/月,2021年1—8月,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2079.52万元;二是对困难残疾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一级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发放7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发放40元;三是开展流浪儿童保护性救助,近年来为825个流浪儿童提供独立食宿、护送返乡、住院治疗等服务,共支出200余万元;四是落实监护干预机制,全州29103名留守儿童均已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进一步强化了家庭监护职责,保障留守儿童日常生活得到有效监管照顾,并协调公安部门核查户口信息,为无户口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补录登记。
三、加大投入力度,基础建设再提升
加强全州福利机构的建设投入,不断增强留守儿童的幸福感。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依托县市社会福利中心、村活动中心等资源,根据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方便实用、整合资源的原则,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必要的活动设施等标准,投入1108万元建成1360个“儿童之家”。二是积极筹备各县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的转型提升改造工作,重点为提升改造儿童福利院各项硬件设施,配备符合儿童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设置相关功能用房并安装视频监控。三是组织申报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4200万元,设床位350张,总用地面积14762㎡,约22亩,待项目获批后,计划于2022年1月开工,2023年12月建成投入运营,届时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将成为一所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为集中收养孤残儿童提供基本的养育、康复、教育等服务。
四、坚持标本兼治,合法权益得维护
为引导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提升儿童自我保护技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督等工作,提升儿童主任业务素质,切实维护儿童基本利益,红河州民政局牵头开展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宣讲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亲情沟通、工作履职等专题。截至2021年6月底,全州共开展宣讲936场次,培训儿童督导员509人次、儿童主任2105人次,覆盖村(社区)918个、父母或其他监护人17370人、儿童17483人。
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作用,在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做到“应纳尽纳”“分类施策”,充分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医疗救助机制,充分利用校外资源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办法》,推进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扩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救治范围和对象。持续深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后续保障工作。推进民政兜底保障儿童在就医就学方面享受关爱措施,实现跨区域移交,跨区域合作。
感谢您对我州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