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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

发布日期:2024-10-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23日上午,“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施梅主持新闻发布会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施梅: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发布会,这是本系列发布会的第七场发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林草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红河州在生态文明体制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先生;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亚兰女士;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波先生;

红河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权斌先生;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艳云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驻州新闻单位和红河州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六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发布新闻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对新闻界各位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特别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红河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带来的“生态红利”持续释放。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打出执法督察考核“组合拳”,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强化全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出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构建了符合现代要求、彰显红河特点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梁八柱”,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完善生态文明改革机制,推动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红河州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3余项,先后出台《红河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红河州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建立南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推行排污权交易,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变,推动形成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执法制度,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完善接受群众举报和解决问题的日常工作机制。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夯实执法基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执法效能实现稳步提升。2024年上半年,全州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81件,罚款金额共计1146.34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

四是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从政府主抓主管到全民共治共享,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治理能力短板等成为环保督察整改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动加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生态环境教育基地行列,企业成为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大课堂”。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下一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努力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推动建设“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红河。

谢谢大家!

施梅:

谢谢王虎先生的发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们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红河新篇章。

接下来,有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亚兰女士发布新闻。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亚兰发布新闻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亚兰: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荣幸能向大家介绍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情况。同时,也向广大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发展改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十四五”以来,州发展改革委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双碳”工作为引领,持续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一、加强政策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

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印发出台《红河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红河州贯彻落实〈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等引领性文件。“十四五”以来,红河州能源消费效率不断提升,2021—2023年,红河州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达到省级考核时序进度,在“十四五”省级节能目标中期评估中,红河州位列第三位。3年来,我州以年均-1.9%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4.8%的经济增长。2023年,全州清洁电力发电量占比4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27.8%。“十四五”以来,全州累计建成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推动形成产业绿色布局

一是推进工业领域节能。“十四五”以来,组织7户企业参与能效领跑者遴选,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6户,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2个,省级绿色园区1个。持续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二是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持续开展城乡建设节能行动,目前,红河州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100%。三是推进交通物流领域节能。目前,红河州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占总船舶数量的比重为19.6%,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总公交车数量比重为95.7%。四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全州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比例达82.5%。建成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1个,省级节水型高校2个。“屏邑碳票”成为全国首家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的县级林业碳票。

三、聚焦绿色能源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

一是挖潜提效增强绿色能源发展后劲。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州建成投产电力总装机904.4万千瓦,绿色能源装机697.9万千瓦,绿色能源装机占比达77.2%。二是推动“绿电+先进制造业”发展。以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为主,全产业链打造绿色低碳高端铝产业集群。积极推进红河综合保税区、石屏县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零碳园区申报工作。引导龙头企业争创绿色工厂,协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积极响应国家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分拣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四、探索“两山”转化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引导屏边县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聚焦做大水产业、做精果产业、做优林产业、做特药产业、做活康养业的工作思路,探索“生态+产品”“生态+旅游”“生态+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建立起“云端屏边+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体系,不断探索独具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抓好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为红河州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我就介绍以上情况。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施梅:

谢谢孔亚兰女士。

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双碳”工作为引领,推动我州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接下来,有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波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波发布新闻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波: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红河州自然资源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聚焦科学布局,着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围绕生态空间保护,不断构建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格局。红河州于2020年4月启动《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于2024年3月29日获省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构建了“一屏两带、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了红河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618.75平方千米,进一步筑牢了西南生态屏障。组织编制了《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通过省级评审,批复后将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开展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有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一是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18年以来,我州积极开展城市面山、通道面山“五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组织实施119个通道面山和89个煤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715.9773公顷;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组织实施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流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2022年度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先后争取省级补助资金4368万元。二是加快推动和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成功申报国家级“示范工程”(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项目可修复763个图斑约1100公顷,消除地质安全隐患154处,复垦耕地260余公顷,恢复建设用地70余公顷,恢复植被700余公顷,可直接带动10余万群众受益;组织编制《云南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已入选省级项目储备库。同时,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从2020年开始组织开展绿色矿山遴选申报工作,目前全州已建成绿色矿山4个,今年组织申报云南省绿色矿山遴选6个,待省级核验。

三是聚焦要素支撑,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一是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2023年全州新增和恢复耕地43.1万亩,获得云南省耕地保护工作优秀集体荣誉。二是深挖数据资源,释放要素价值,扎实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工作。于2019年组织开展了红河州第三次国土调查,历时近3年时间,形成了148.393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州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同时重点对元阳哈尼梯田、石屏异龙湖、蒙自大屯海保护范围进行了区域监测,为红河州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三是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红河州南溪河水生野生动物州级自然保护区等4个自然资源保护区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登记单元总面积达77779.62公顷,清晰界定了生态空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为保护区的有效监管和生态保护以及所有者权益的行使提供了明确产权依据。

下一步,红河州自然资源系统将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贡献应有力量。

以上是我的介绍,谢谢大家!

施梅:

谢谢李波先生。

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接下来,有请红河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权斌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权斌发布新闻

红河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权斌: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近年来,红河州水利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扎实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为建设绿美红河贡献水利力量。

一、坚持节水优先,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制定实施红河州节水行动,拥有省级节水型企业4个、节水型高校2个、水效领跑者1个,累计建成8个节水型城市达标建设,正在稳步推进石屏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切实抓好取水许可管理后半篇文章,对项目产能规模、节水情况动态调整年取水量,今年以来共核减许可水量4628.9万立方米,强化了取用水总量管控。加大违规取用水问题查处力度,近年来规范取水计量233处、处罚未按规定取水问题69个、取缔非法取水井72口,累计压减地下水水量15.255万立方米。

二、坚持空间均衡,水资源配置体系更加健全。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水利投资力度,目前全州累计建成中型水库30座、小(1)型水库97座,全州总蓄水库容11.89亿立方米,总供水能力11.53亿立方米。滇中引水二期工程、蒙自东部水系连通工程等一批连通工程开工建设或建成投运,重点区域骨干水网基本成形,水资源调配、供水保障、战略储备等能力明显增强。围绕解决江河流域水资源矛盾问题,泸江、沙甸河、异龙湖(生态水位)等一批跨县市河流水量分配及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印发实施,不断促进河湖生命健康发展。

三、坚持系统治理,美丽河湖促进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追求提供水保障。先后印发了《红河州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实施方案》《红河州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机制文件,先后提出“湖泊革命”61条措施,明确河流保护50条措施,逐步构建起全州河湖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监管,全州共出动487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2630.6公里,确保河道采砂规范、有序、可控。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逐步建立全州河湖健康档案,完成名录内431条(个)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创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和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作用,撬动社会资本4233.59万元,以奖代补模式实施了4个小流域治理项目。突出重点示范,全州累计共打造县级美丽河湖164个、州级美丽河湖73个、省级美丽河湖20个。甸溪河水利风景区成功入选2023年第二十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名单。

四、坚持两手发力,水利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切实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积极引入第三方物业化管理公司开展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目前开远市、建水县已实施物业化管理。加快推进用水权交易,利用市场机制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重点在行政区、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对象、大中型灌区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中开展用水权交易,截至目前全州已完成13单用水权交易,交易单数位居全省前列。不断创新取用水管理模式,以弥勒市为试点探索创新地热水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了地热水“供水、管理、收费”三个统一,现有统一供应地热水550户,每年供水收入达230万元以上,年节约地热水资源100余万立方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水利领域改革,纵深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奋力绘就“人水和谐”新画卷。谢谢大家!

施梅:

谢谢夏权斌先生。扎实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为建设绿美红河贡献水利力量。

接下来,有请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艳云女士发布新闻。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艳云发布新闻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艳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红河州林草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林草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林草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红河州林草系统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修复。通过实施一系列科学有效的生态修复项目,实现了“年年种树能见树,岁岁造林能见林”目标,全州累计完成营造林1159.2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95.3万亩、封山育林138.09万亩,完成森林经营525.83万亩。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21.62万亩、陡坡地治理32.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170.78万亩,草原生态修复12.09万亩。通过坚持不懈努力,国土绿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州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45%增加到2023年的59.24%,年均增长显著,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生态承载能力。

二、林长制全面推行,责任体系日益完善

全州林草系统按照国家和省级安排部署,把全面推进林长制作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红河建设“三个示范区”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的首要任务,构建了“五长一员,五级联动,专兼互动、全民发动”的正“金字塔”林长制工作机制。全州共有省级林长1人,州级林长15人,县市林长198人,乡镇林长1450人、村级林长1294人,聘用生态护林员12364人,实现了森林管护面积的全覆盖。形成了“统筹在省、组织在州、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责任到人”的“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全链条责任体系,有效推动了林草资源的保护和发展。

三、林草改革有序推进,绿色发展更具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林草系统重点推进了三项重大改革。一是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全州发放林权证43.13万本,完成林权流转96.93万亩,共计4270宗,流转金额达2.8亿元,办理林权抵押59.32万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2.14亿元。目前,我州已经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待省级方案正式印发后,积极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是深化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全州13个国有林场,有10个转为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由604人增加到674人,工资待遇从人均3920元提高到6890元,林场职工实现了从“伐木工”到“护林人”的历史性转变。三是深化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全州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顺利完成了全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人员的上划转隶工作,全体上划人员纳入州级预算保障,自然保护地增至42个,面积达29.75万公顷,约占红河州面积的9.2%。

四、依法提供要素保障,高效供绿促进发展

全州林草系统始终以法治思维竭尽全力为全州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林地要素保障,在推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贡献了林草力量。我们出台了《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干部“组建小分队、工作沉一线、上门解难题”实践活动方案》,做到“领导在一线示范,干部在一线锤炼,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检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累计依法审批提供重点项目使用林地18859公顷,对脱贫攻坚、民生公益项目累计减免植被恢复费2.55亿元。

五、林草产业蓬勃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全州经济林种植面积达524.4万亩,林下经济产业244.8万亩,成功创建了森林康养基地25个,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52家。全州林草产业总产值从2012年的70.3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500.39亿元,年均增幅显著。同时,通过发展生态产业,带动了22.2万群众的增收致富,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今年成立红河州林业碳汇与生态修复技术中心,完成全州森林碳汇储量本底调查和碳汇潜力评估,红河州成为全省唯一林业碳汇试点州(市),林业碳汇探索迈入新阶段。

下一步,红河州林草局将保持“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的理念,立足林草本职工作,做好林草资源保护,抓实林草改革,促进林草产业发展,为推动红河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林草力量。

施梅:

谢谢黄艳云女士。

重点推进三项重大改革,以高质量保护保障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进入今天发布会的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请这位记者提问。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从刚才的工作情况介绍我们得知,全州水利改革纵深推进,目前全州已经完成13单用水权交易。想请问一下,用水权交易制度主要涉及哪些群体或者哪些领域,制度有哪些亮点?

夏权斌答记者问: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在座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州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推进用水权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及“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和实现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安全利用,2023年底我们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推进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目前,用水权交易制度涉及的领域或者说交易类型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种,区域水权交易。主要针对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地方政府可以对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或预留水量开展交易。第二种,取水权交易。依法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的取水指标,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可以有偿转让相应的取水权。第三种,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通过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等形式明确的水权或者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节水改造等措施结余的取用水指标可在灌区内部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之间依法转让。

用水权交易制度的亮点,主要是以水权交易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在水资源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水资源使用者之间进行的水资源使用权买卖行为,通过对水资源使用权重新分配和组合,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一是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二是鼓励将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三是鼓励集蓄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交易,以及利用非常规水源置换的用水权交易。

目前,用水权交易制度处在探索推进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推进用水权交易改革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初始水权,及时总结推广用水权改革方面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类型多样、监管有效的水权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正处于资源保护、生态恢复及产业升级等多重挑战之中。针对这些挑战,林草部门有什么措施?具体怎么做?

黄艳云答记者问:

感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针对媒体(记者)朋友提的这些问题,我们打算从5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化护绿。进一步优化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着力抓好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建设,持续开展“十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好红河林草大局稳定。

二是扎实有效推进工程化增绿。加快实施绿美红河示范点建设,高质量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持续推进城市湿地公园、城市绿道保护、城乡绿化美化等各项创森指标任务落地。严格落实国家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措施,依法巩固拓展保护来之不易的国家退耕还林成果。

三是创新举措推进产业化用绿。完善人工商品林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配套措施,抓实林草科学技术推广,积极打造现代林产业,聚力建设成为云南林草资源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快实施红河州林果苗木种质资源库(圃)项目,确保到2025年全州乡土优质苗木年供应能力达到1.2亿株。

四是精准发力推进制度化活绿。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完善林草承包经营制度,积极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激活林草发展活力。

五是凝聚合力推进高效化供绿。严控林地、草地、湿地用于经营性项目开发。主动与发改、自然资源、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接,实行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引导项目业主不踩林地生态红线、规范发展。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

刚才介绍我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618.75平方千米,想请问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有什么重要意义,怎么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工作?从公众的角度需注意什么?

李波答记者问: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是“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重要内容之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利于保护良好生态系统,改善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

国家和省级均已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在工作中我们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从严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严格各类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审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规范管理,筑牢红河州“一屏两带”为主的生态安全格局。

从公众的角度,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意识,树牢安全发展底线思维。一方面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各类建设和人为活动要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的,须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另一方面公众应该参与到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实施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生态保护红线共同保护。

《中国改革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改革报》记者: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绿色低碳产业逐步成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促进经济稳步增长的核心产业。未来州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哪些方面来开展这项工作呢?

孔亚兰答记者问: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为实现“双碳”目标,未来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加大绿色溯源工作,加强绿电绿证应用,支撑企业、园区打造低碳零碳产品和低碳零碳园区,助力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二是推动绿色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绿色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坚持绿色发展、优电优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快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高全产业链能源利用效率。三是重点领域节能。推动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生产运行能效,推动用能单位合理用能、高效用能。四是加快科技创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引导企业应用水平领先、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先进适用技术。积极配合省级建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项目储备库,推动示范项目建设并推广。我就解答这些,谢谢!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全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还将采取什么措施推动工作不断深化?

王虎答记者问: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1年6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发布《红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后,州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工作落地见效,对全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及重大产业布局建设项目,积极主动介入进行研判分析,指导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时对照《实施方案》,确定项目选址位置所属管控单元,初步判定是否符合管控单元的要求,并根据管控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停止项目推进或重新选址,减少后期不必要的投入。同时,针对生态保护红线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州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了更新调整工作,并于2024年7月正式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

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后,红河州共有115个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9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3类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63个,包含产业园区、城区生活污染、乡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矿产资源、大气环境弱扩散等7类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13个。通过“三线一单”的实施和调整,力争到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施梅:

感谢王虎先生的作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积极提问,也感谢各发布人的精彩发布与解答。

正如刚才各位发布人所介绍的,坚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我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丰硕的成果。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挖掘今天发布会的重要信息,介绍好、解读好、宣传好红河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讲好红河生态故事,为全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下一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场发布会我们再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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